身為國家官員,就必須要遵守國家法律,嚴以律己,做好人民的榜樣。如果不能夠以身作則,做好表率,那麼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12月4日,宜章縣法院公示了對湖南郴州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徵的一審判決結果。對楚挺徵判處有期徒刑3年。
據悉,在2020年3月31日晚,楚挺徵邀請了女士楊某到郴州某酒樓聚餐。在用餐的途中,楚挺徵將楊某拉到了一處無人的包廂內,想要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但是楊某奮力抵擋,最終,楚挺徵對其實施強姦的意圖沒有得逞。
此前,郴州青年女企業家楊某就對此事進行過實名舉報。她表示,當天晚上,楚挺徵強行將自己帶到了隔壁的包廂,自己被扯進去後,還來不及反應,就被按在了沙發上進行猥褻,還強行脫下了自己的褲子,想要施暴。楊某表示,當時自己大聲呼救,幸好自己的一個同學趕來,楚挺徵這才停手離開。
對此,楚挺徵一直表示否認,說自己沒有做過類似的事情。
2020年4月6日,北湖區委決定免除楚挺徵的職務,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審查。
2020年12月4日,經法院審理,楚挺徵使用暴力的手段,違背了女性意志,強行與楊某發生性關係,犯下強姦罪;但是楚挺徵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沒能得逞,屬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審理決定,對楚挺徵判處3年有期徒刑。
據相關消息,楚挺徵法學碩士畢業,可以說得上對法律了如指掌。但是,其罔顧黨紀國法,作出如此惡劣行徑。現在,楚挺徵只能在牢獄中,為自己曾經的罪行,日夜懺悔。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