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省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整合問題,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兩保合一」轉移接續的相關標準,即居民養老保險可跨地區轉移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
魯網8月7日訊 我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制度正式合併實施,記者昨日獲悉,針對我省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整合問題,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兩保合一」轉移接續的相關標準,即居民養老保險可跨地區轉移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
今年,我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的實施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重點整合新農保和城居保,其中的難點就是做到政策上的城鄉統一。
昨日,省政府官網發布《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期間跨地區轉移,可將養老保險關係及個人帳戶資金隨戶籍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準核算,並享受相應待遇;參保人員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年齡,其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在原參保地領取養老金待遇。
省政府要求,已經制定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實施方案的縣(市、區),需根據本實施意見調整和完善有關政策;尚未制定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實施方案的縣(市、區)需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實施方案並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各市、縣(市、區)調整基礎養老金待遇、繳費補貼、喪葬補助金等政策的,須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審核,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政策解讀
居民養老得按時繳費了
45歲以下參保者繳不夠年限還得補
我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資金如何籌集、待遇如何發放、領取的條件是什麼……本報記者為您詳細解讀。
個人繳費分為12檔 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根據該意見,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全省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方式由當地政府確定。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有條件的村(居)集體應對本村(居)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政府補貼方面,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和省財政按照統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東、中、西部地區分別給予40%、60%、80%的補助,剩餘部分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對選擇3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