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師說,瀋陽一二七中學那個金姓女班主任,是最悲催的老師。絕大多數被查處的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不是降低崗位等級,就是扣罰績效獎勵,以及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等等,而她卻直接被開除公職了。
有家長說,瀋陽一二七中學那個學生的媽媽方女士,是最倒黴的家長。報了班主任的違規補課班,交了補課費,還被老師的丈夫給暴揍了一頓。
說句公道話,那個囂張的金老師被開除,一點兒也不冤枉。這樣的班主任,要是繼續留在人民教師隊伍裡,不是誤人子弟嗎?站在理智的角度,如此處理結果,才是對身為初中生家長的方女士最好的交代,也才足以平息民憤。
網上對此討論很是激烈。不少網友一下就抓住了金老師和方女士這齣鬧劇的關鍵——有償補課。有動作快的網友,甚至還在網絡平臺發起了「怎樣才能杜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問答,僅僅幾個小時,參加回答者多達五百餘人,很是火爆。
細心瀏覽這些回答就會發現,很多網友堅持「用重典」的觀點。即:一旦發現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即給予開除處分,就像瀋陽第一二七中學的那個金老師一樣。
「用重典」,查實有償補課即開除,究竟是不是根治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最優辦法呢?
一幫家長在討論中否定這一觀點,稱死刑那麼嚴厲,仍然有犯殺人罪的時不時冒出來。這些家長認為,因為有償補課被開除的教師,仍然可以去民辦學校,或者是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繼續當老師,繼續從事有償補課,只是換了個身份補課而已,受到的懲罰還不夠徹底。
好像說得也有些道理。其中一個家長給出治本的建議:「一旦查實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即註銷其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工作調整到非教學工作崗位上,並且記入信用黑名單,不得再次取得教師資格。」
不得不說,相比於直接開除,這一招真的有點妙、有點狠啊!
當了一輩子的老師,就因為違規有償補課,從此丟掉了教書育人的「本錢」,這遠比開除有償補課老師的處分,貌似還要重得多。
在中小學校,非教學工作崗位往往為一線教師看不起。將違規有償補課的老師,調整到這樣的崗位上去工作,確實是一記狠招,不知道他們的內心會有多麼的憋屈。關鍵是他們沒有了教師資格證,從此以後再也不能從事有償補課了。
如果這樣的建議變為現實,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來說,確實是釜底抽薪之舉。
要鋌而走險有償補課,那就不是被開除那麼簡單,而是從此都不能再站上教書育人的講臺了。這還是蠻有震懾力,估計在決定參與有償補課前,在職的中小學教師都得好好掂量掂量下後果。不得不說,群眾的智慧就是高啊!
友友們,根治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是開除好還是註銷教師資格好呢?歡迎關注、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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