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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調整提高工傷保險3項定期待遇水平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最低...
原標題:福建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 福建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3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調整提高。 此次調整範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人員,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執行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 調整後,福建省工傷保險3項定期待遇水平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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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 涉及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東南網12月23日訊(本網記者 張立慶)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147號),對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三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調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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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職工傷殘津貼上調!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待遇有這些提高
(二)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一至四級工傷退休人員,且2020年基本養老金月調整金額低於2020年傷殘津貼月調整金額的。(三)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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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高工傷保險待遇:傷殘一級每人每月增加165元
據河南政府網消息,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關於調整2020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對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通知》明確,此次調整堅持繼續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的原則,根據傷殘等級、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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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待遇水平調整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我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待遇水平調整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每日甘肅網9月3日訊(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王思璇 首席記者張繼培)9月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保障工傷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我省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全省行業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水平進行調整,並於2020年9月底前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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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調整2020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瞧 9月29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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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月增220以上
江蘇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後,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原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63元,二級234元,三級228元,四級223元。傷殘等級為五級至六級並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工傷職工調整前月傷殘津貼的6.52%增加傷殘津貼,調整後的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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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月增220元以上
11月20日,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後,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原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63元,二級234元,三級228元,四級2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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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提高企業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胡光耀記者從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保障企業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水平,雲南省決定提高企業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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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調整工傷保險標準 一級傷殘每月增加津貼114元
中國吉林網訊 記者 丁雋 8月26日,吉林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等規定,決定調整省直工傷保險統籌等單位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該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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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等
央廣網濟南10月18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2016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這是山東連續十二年提高工傷保險三項定期待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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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調整提高
近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20〕47號),從2020年1月1日起,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調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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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
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財政局,市屬各開發區勞動人事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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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
同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計發基數,上調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和轉外就醫的食宿補助標準。 調整對象為2019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已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職工、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以及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其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傷殘津貼差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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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調整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津貼等均上調
廣西統一調整2019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南寧晚報記者史小輝 昨日,記者從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該廳印發《關於調整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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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廣東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調整安排(時間+標準)
(一)調整範圍和調整時間。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享受傷殘津貼且2020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調整其傷殘津貼。 (二)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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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
多彩貴州網訊(記者 林萌)記者從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獲悉,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於調整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通知》,對我省工傷保險有關待遇進行調整。調整傷殘津貼調整對象: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經勞動能力鑑定為一至六級傷殘,領取傷殘津貼且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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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每月最高增加225元
生活報11月15日訊 近日,省人社廳下發《關於調整黑龍江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本次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範圍和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經過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並符合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人員。已領取(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不參加傷殘津貼調整。調整標準:1.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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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調整工傷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94元
9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文件正式下發。文件規定,傷殘一級至四級(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94元。傷殘五級、六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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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2020年工傷保險待遇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關於2020年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 68號),從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月人均分別增加145元、95元、36元,惠及4.5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