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等
央廣網濟南10月18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2016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這是山東連續十二年提高工傷保險三項定期待遇標準。
-
江蘇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月增220以上
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月增220以上 2020-11-23 15:16 來源:澎湃新聞 政務
-
吉林省調整工傷保險標準 一級傷殘每月增加津貼114元
中國吉林網訊 記者 丁雋 8月26日,吉林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等規定,決定調整省直工傷保險統籌等單位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該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
江蘇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月增220元以上
11月20日,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下發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後,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原標準基礎上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263元,二級234元,三級228元,四級223元。
-
海南提高一級至六級傷殘津貼和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近日,海南省財政廳聯合省人社廳印發《關於調整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標準的通知》,大幅提高海南省一級至六級傷殘津貼和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以保障工傷人員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
-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調整提高
近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20〕47號),從2020年1月1日起,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調整提高。
-
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
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屬各開發區勞動人事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現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
河南調整2020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了!
58號)要求和《河南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意見》(豫人社〔2018〕44號)規定,決定對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各地應按規定,於2020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待遇發到相關人員手中。調整對象為本省行政區域內2019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
福建省調整提高工傷保險3項定期待遇水平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最低...
原標題:福建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 福建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3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調整提高。 此次調整範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人員,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執行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開始。 調整後,福建省工傷保險3項定期待遇水平進一步提高。
-
廣西調整2019年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津貼等均上調
《通知》明確因工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30元。調整後月傷殘津貼低於168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5元;工傷保險基金補差金額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每人每月29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每人每月2354元。
-
福建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 涉及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東南網12月23日訊(本網記者 張立慶)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147號),對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三項定期待遇進行統一調整提高。
-
濱州市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為保障我市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濱州市從2019年1月1日起,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
黑龍江省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每月最高增加225元
生活報11月15日訊 近日,省人社廳下發《關於調整黑龍江省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本次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範圍和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經過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並符合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人員。已領取(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不參加傷殘津貼調整。調整標準:1.傷殘津貼。
-
江西調整2020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待遇
本報南昌訊 焦俊傑、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左陽天報導:日前,江西省人社廳、江西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調整2020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4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5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
四川調整工傷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94元
9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獲悉,《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文件正式下發。文件規定,傷殘一級至四級(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94元。傷殘五級、六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56元。
-
甘肅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待遇水平調整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我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待遇水平調整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每日甘肅網9月3日訊(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王思璇 首席記者張繼培)9月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保障工傷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基本生活,我省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全省行業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水平進行調整,並於2020年9月底前落實到位
-
雲南職工傷殘津貼上調!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待遇有這些提高
近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關於2020年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的通知》(雲人社發〔2020〕47號),從2020年1月1日起,對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調整提高
-
廣西統一調整2019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待遇 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
調整後月傷殘津貼低於1680元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5元;工傷保險基金補差金額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每人每月29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每人每月2354元。
-
江西省調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 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4元
南昌新聞網訊 11月29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調整2020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4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5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
貴州省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7月1日起執行
貴州省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7月1日起執行一級傷殘人員每月增加400元 多彩貴州網訊 2月27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貴州省對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進行調整,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津貼增加400元,此次調整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