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調整安排(時間+標準)

2020-12-23 廣州本地寶

  (一)調整範圍和調整時間。

  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享受傷殘津貼且2020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調整其傷殘津貼。

  (二)調整辦法。

  按照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調整,具體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

  符合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調整條件的人員,四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加發370元,三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加發395元,二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加發420元,一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加發445元。

  2傾斜調整

  根據以上定額調整後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傷殘津貼仍低於3776元/月的,按照3776元/月的標準予以發放。2020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本日)內首次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核定的傷殘津貼仍低於3776元/月的,從首次享受之月起調整按照3776元/月的標準予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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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調整2020年度廣東省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發放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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