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10時許,東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桃林中隊民警在官莊公安檢查站執行勤務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形跡可疑,於是立即上前進行檢查。
經對駕駛員進行酒精呼吸檢測,檢測出該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9毫克/100毫升,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可駕駛員劉某卻直呼「冤枉」,表示早上並沒有喝酒,那麼為什麼還會測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
據當事人劉某稱,其12日晚上與好友多喝了幾杯白酒,直至深夜,因為次日要去山東郯城出差,他開始心裡也犯嘀咕:會不會被查出酒駕呀!然而,他早上起來後感覺狀態還行,心想過了一夜,應該不會測出飲酒駕駛,於是抱著僥倖心理開車出發了,但沒想到體內的酒精還沒有代謝完。
日前,劉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因駕駛證尚在實習期內,其駕駛證也被公安機關依法註銷。
警方忠告:酒駕醉駕的認定標準,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認定依據,與司機飲酒時間無關。其實,「隔夜酒駕」只是一種通俗的說法,酒駕與否是依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判定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20mg/100ml為酒後駕車,大於80mg/100ml為醉酒駕車。
「隔夜酒駕」,很多司機往往會忽略或抱有一絲僥倖。由於每個人代謝酒精能力不同,宿醉過後第二日仍有可能構成酒駕甚至醉駕。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話,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因此,次日要駕車外出的司機朋友頭天晚上最好不要喝酒,更不能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