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師範學院_院校信息庫_陽光高考

2020-12-11 陽光高考

學校概況

成都師範學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1955年創辦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學校,歷經四川省教育幹部進修學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學院(1978年)、四川教育學院(1984年)等歷史發展階段。2012年3月,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為成都師範學院。

學校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服務基礎教育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秉承「愛、真、篤、為」的校訓,踐行「讓學生在成都師範學院這段生活成為人生有價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探索學生成長、成才、成師的規律,促進職前職後教育有機結合,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構建師德養成、師能培育、師知傳承的教師教育核心基地。

學校佔地面積1100餘畝。現有溫江校區、人民南路校區、白果林校區3個校區,校本部設在成都市溫江校區。學校建築面積4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958餘萬元,藏書145萬餘冊,數字資源12TB。建有有線無線一體化的萬兆校園網絡,集中的虛擬數據中心,涵蓋教學、管理和科研業務的數位化校園應用系統。

學校設有教育學院、文學與新聞學院、數學學院、物理與工程技術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美術學院等16個二級學院。現有普通本科專業24個、涵蓋了經濟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法學、管理學、歷史學等9個學科門類。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14000餘人。

學校重視師資隊伍建設。現有專任教師686人,高級職稱教師223人(其中教授73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427人。其中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學科評審組成員1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6人,全國優秀教師2人,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人,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3人,省級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3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8人,四川省師德標兵2人。現有四川省高水平研究團隊1個,四川省教育廳科研創新團隊5個,四川省優秀教學團隊1個。

學校加強教學質量管理。近4年,建有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省級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1個,省級大學生實踐教育基地2個。建有教師教育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門,省級精品課程17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門,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2個、省級教學改革項目7項,獲得省政府教學成果獎15項。

學校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積極開展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和實踐,注重培養學生的學習、實踐、創新、創業能力,實施了面向行業產業需求的專業綜合改革項目和卓越教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強化實踐育人環節,推進「校地共建、校校合作、校企協作」「產學研一體、教學做合一」的人才培養,建有115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著力提升學生適應基礎教育和行業產業需求的實踐能力。

學校強化科學研究。四川省陶行知研究會、四川省心理學會掛靠學校。有四川少年兒童組織與思想意識教育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研究中心、四川教育信息化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四川0-3歲兒童早期發展與教育研究中心、四川東南亞經濟與文化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學教師師德研究中心等省級研究中心。近4年,共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565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6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教育部項目8項、省部級項目55項、市廳級項目286項、校級項目181項、橫向項目28項;公開發表論文1918篇,其中全國中文核心期刊327篇,被SCI和SSCI收錄39篇、EI收錄33篇、CSSCI收錄108篇;出版著作(含教材)115部,其中「十二五」規劃教材7部;獲得實用新型專利4項、軟體著作權11項、外觀設計專利2項;獲得科研成果獎勵90項,其中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13項。

學校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大力開展學生品牌社團建設和學科競賽,強化學生綜合素質。現有59個品牌學生社團,組織參加了40餘項學科競賽項目,學生在各類全國學科競賽中成績突出。近4年,我校在校大學生各級學科競賽獲獎1559項次(其中國家級264項次、省級503項次、校級792項次)。大力創新創業教育,建立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指導中心,開發創新創業類課程,組織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五年超過95%,連續五年被四川省教育廳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積極拓展國際合作交流。學校先後與美國、英國、日本、以色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10餘所大學和研究機構建立了校際交流關係。通過海外留學、合作辦學、國際交換生以及海外帶薪實習等多種形式,在教育國際化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                                                        

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請點擊查閱)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學校招生錄取行為,切實維護考生與學校的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成都師範學院,英文譯名:ChengduNormal University,學校代碼:14389。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培養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學校現有溫江校區、人民南路校區、白果林校區3個校區,校本部設在溫江校區。具體地址:(溫江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人民南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三段24號,(白果林校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西三段百壽路4號。

第五條 證書頒發:學生修完所讀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學校將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成都師範學院具印的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並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關工作方案和原則,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28-66772012。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以社會發展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綜合考慮生源和就業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條 今年我校招生計劃投放在四川、重慶、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陝西、山東等省(市、自治區),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市、自治區),調檔比例控制在105%內;未實行的控制在120%以內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加、降分投檔政策,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主要依據。

第十四條 對往屆考生和應屆考生一視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條 除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非外語類專業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同一院校志願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根據專業志願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部分專業著重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專業成績以各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考生所在省控制線。1.美術學、環境藝術設計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各省文件規定執行,沒有具體規定的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執行)。2.音樂學、音樂表演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3.本科層次體育教育、專科層次社會體育,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專科層次社會體育專業,文化成績至少高於省控線50分。

第十八條 若第一志願錄取不滿額時,再考慮非第一志願考生,不設置分數級差。

第十九條 進檔考生所填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以上原則調劑錄取到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計劃滿額,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省屬免費師範生:1.藝體類專業需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省控制線,音樂教育、美術教育按專業+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科層次體育教育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2.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優先錄取本市(州)納入實施範圍的縣(市、區)的生源,生源不足時在全省生源中根據考生報考服務地誌願擇優錄取。3.學前教育專業招生對象為省內「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學前教育專業學滿三年且轉錄考試合格」的優秀學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幼教免費師範生招生考試且成績達到省控線,在政審、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願和培養計劃,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包括身體健康狀況與文化考試(藝體類考生還應含專業)成績在內的全面複查,經複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等;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資助體系,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緩減經濟壓力並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高招委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答考生問

1.請問成都師範學院的辦學類型、培養層次?

答:我校辦學類型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培養層次為本科、專科。

2.成都師範學院今年招生有什麼變化?

答: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新增:金融數學、翻譯、數字媒體技術、體育教育4個本科專業。目前我校本科層次培養專業共有24個,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

3.學校今年是否招收免費師範生?

答:今年我校有省屬免費師範生招生計劃。其中,本科層次小學教育、英語專業,學制四年;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學制三年,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四川籍考生;專科層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學制三年,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四川籍藝術、體育類考生。

專科層次學前教育專業,學制二年,招生對象為省內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學前教育專業學滿三年且轉錄考試合格的學生。

4.學校是否有獎、助、貸等制度?對貧困生如何資助? 

答: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減、免等助學體系。凡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評「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貧困並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評「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貧困、表現良好並成績合格的學生可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享受各級相應特殊困難補助;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

5.畢業生就業情況如何?

答:學校已建立了完整的職業規劃、能力提升、就業創新創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工作體系,並在全國建立了廣泛的就業網絡,就業渠道暢通;在教育教學中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通過課堂教學、素質培養、實踐實訓、能力提升等環節的培養,學生知識、技能、素質和能力得以極大提升,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五年超過95%,學校連續五次被省教育廳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6.學校生活條件如何?

答:學校聘請物業公司對學生宿舍實行專業化公寓式管理,由學校學生處負責監督。宿舍均為六人間,舒適安全、配套完善。室內配置主要有:獨立衛生間(冷熱水淋浴)、洗漱間、鋼結構上下床、書桌、電腦桌、組合櫃、網絡接入口(wifi進寢室)、IP電話、風扇等,飲用開水進樓層。學生宿舍區緊鄰食堂、洗衣房、商業街等功能區,生活便捷。

7.進校後是否有調整專業的機會?

答: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應在進校學習一學期後,由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教務處以學生轉專業考試筆試、面試和第一學期成績的綜合評定作為轉專業的依據,允許一定比例的優秀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專業範圍內重新選擇專業,具體按照《成都師範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

8.專科層次學生是否有「專升本」的機會?

答: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在全日制普通專科應屆畢業生中,可選拔當年不超過應屆專科畢業生總人數5%的優秀學生,經過「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後,進入我校或省內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普通本科專業學習。今年被我校錄取的普通專科學生,具體按畢業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9.如何獲取教師資格證?

答: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四川省2016年以後(含2016年)入學的師範類和非師範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統一命制,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自行複習、備考。

10.學生是否有出國深造、實習就業的途徑?

答:目前,我校正與美國、紐西蘭、馬來西亞、中國臺灣等國家及地區高校(機構)合作。與紐西蘭國立理工學院、馬來西亞拉曼大學、馬來西亞城市理工大學開展專升本、本升碩留學項目,與臺灣銘傳大學、世新大學開展交換生項目。此外,學生還可以通過參加暑期赴美帶薪實習項目、赴海外漢語教師項目到海外實習就業。出國深造及實習就業事宜由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國際教育學院負責接洽,諮詢電話:028-66772779、66775493。

學校招生聯繫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

郵編:611130

電話:028-66772145

網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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