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有問題,肯定能睡覺,好多服務區都設有賓館旅店了,不讓睡覺用來幹嘛的?高速過路費收的是超時費用,按時速低於六十收的。
這個更沒依據,超速有拍照測速為證,說低速超時,有何證據證明低速了?單單就拿時間說事,讓人何以服氣?哪服務區開設的賓館是叫人休息還是不休息呢?所以高速公司收九百毫無依據,
作為收費公路,駕車者從上高速開始已經計費,既已收費,就應得到相應的服務,包括暢通的車流、平整的路面、加油點、車輛維修點、休息場所、餐飲場所、衛生場所等等,既然交費了,
相應的駕乘人員也有得到打尖或休息的權利,這對交通安全也是一種利好,畢竟,疲勞駕駛容易產生交通隱患,至於休息時間長與短,必須根據個人體質或疲勞程度自行調整,勿需強行規定。再說,人家要不為了趕路也不可能故意開車跑到高速服務區去睡覺,大家認為呢?
社會的發展和廣大群眾生活離不開司機尤其是貨車司機的堅辛為了節省點費用,也只能吃睡在車上,有的長途司機,放棄家庭夫妻倆共同相伴同行,然而各種的費用,罰款使本來一點的辛苦費,被這些各種不規範的條款制約,將心比心!
一種制度的出臺,肯定有些漏洞的產生,眀知有了漏洞,實行這多年了,那為什麼不加以完善改進呢?難道罰款才是真正的目的嗎?國民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公路運輸的發展,更離不開廣大而且堅辛司機隊伍。
完全可以,有些服務區還可以開房睡覺,比睡車裡舒服多了,花錢就可以。其實象某些特定車輛比如長途大巴危險品運輸車輛早上2點到5點是不能在高速上行駛的,在高速的必須那個時候段進服務區休息。
這都可以接受,關鍵是最近新聞說某些長途貨車司機在服務區休息後到收費站居然罰了超時款,這我就想不通了,不是說疲勞駕駛也要罰款扣分嗎?我意見是能不能把駕駛員這職業取消了,省的以後馬路擠,車多了還費油。
我就是高速公路工作人員,平時工作時也遇到長途司機在服務區睡覺情況很多。首先要判斷司機故意逃費惡意換卡和正常睡覺。因為正常睡覺司機所領的lC卡,在刷卡時有入口影像證明,不可能進行罰款的,
只收取正常費用。而換卡車是沒有入口影像資料的,也沒有服務區的休息資料,是屬於惡意逃費,受到罰款也是正常的。一句話,作假之人在高科技面前,屬於太小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