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函[2013]23號
達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報請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請示》(達市府〔2012〕4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達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達州市通川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和《達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二、你市要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統籌土地利用,強化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
三、你市要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到2020年,全市各類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13500公頃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總規模不超過21200公頃,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不超過64.4平方米;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補充耕地不得少於5430公頃,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於42300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357400公頃。
你市通川區到2020年各類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6947公頃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總規模不超過4165公頃;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補充耕地量不得少於370公頃,全區耕地保有量不少於14071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9553公頃。
達縣到2020年各類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5459公頃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總規模不超過4960公頃;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補充耕地量不得少於1540公頃,全區耕地保有量不少於90839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74000公頃。
四、你市及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要在本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指導下儘快完成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各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主要目標和指標要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嚴格執行,並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各項指標逐級分解落實。
五、你市及所轄縣(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認真組織落實本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強化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嚴格建設用地預審,加強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實施的動態監管,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確保規劃目標實現。
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