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2 19: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為全面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省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嚴把進口冷鏈食品第一道關口設立集中監管專倉 開展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魯指辦發〔2020〕114號)和《關於進一步明確進口冷鏈食品進入集中監管專倉進行檢測消毒範圍的補充通知》(魯指辦發〔2020〕125號)要求,現就進口冷鏈食品實施集中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集中消毒檢測
從2020年12月10日起,凡是進入聊城境內使用、加工、銷售、貯存的進口冷鏈食品,除已進入過省內其他市、縣(市、區)監管專倉的,一律進入聊城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聊城市湖南路與西外環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以下簡稱「監管專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進入監管專倉的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儲存、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的費用由進口冷鏈食品的進口商或採購商(以下簡稱「貨主」)承擔。
加工進口冷鏈食品的大型外貿(畜禽屠宰)加工企業,經市指揮部同意,可以參照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的建設要求,在本廠區內設立企業專倉,所需經費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實行提前預約報備
進入聊城市監管專倉或企業專倉的貨主,必須在產品到達目的地監管專倉前24小時進行預約,預約通過山東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山東冷鏈」,網址:http://117.73.254.122:8099或「愛山東」APP「山東冷鏈」)進行,如實填報貨主、《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數量、車輛、司機、貯存冷庫、預約入倉時間等信息。
三、落實流通管控措施
進口冷鏈食品首站單位要將《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山東省××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以下簡稱「冷鏈三證」)上傳「山東冷鏈」。在銷售、運輸過程中,「冷鏈三證」要隨進口冷鏈食品一同流轉,隨時備查。
市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和冷庫單位購進、運輸、貯存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和「山東冷鏈」電子銷售憑證。禁止銷售、採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單位要分區存放進口冷鏈食品,與其他食品相對分離。銷售單位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銷售場所要設專櫃、專人銷售,在專櫃對應冷鏈食品的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督查詢。
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單位要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全部登記在冊,實行閉環管理,運輸車輛、人員信息隨進口冷鏈食品同行,實現全程可追溯。
四、嚴格落實防控責任
市縣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冷庫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本公告規定,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監管專倉檢測消毒、不使用「山東冷鏈」、不索證索票、不分區存放、不亮碼銷售,以及不執行全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為,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違規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電話:12345。
專倉名稱:聊城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
專倉地址:聊城市湖南路與西外環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原科信製冷院內)
聯繫人:李章傑
聯繫電話:0635-7293008、18816356778(手機)
特此公告。
聊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來源:聊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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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聊城市實施進口冷鏈食品集中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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