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確認的含義
對會計確認首次作出權威性定義的當屬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它在1984年發表的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企業財務報表的確認和計量種認為,「確認是將某一項目,作為一項資產、負債、營業收入、費用等等之類正式地記入或列入某一個財務報表的過程,它包括同時用文字和數字描述某一項目,其金額包括在報表總計之中。對於一筆資產或負債,確認不僅要記錄該項目的取得或發生,還要記錄其後發生的變動,包括從財務報表中予以消除的變動」。① 而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在1989年發布的文告《關於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中也對會計確認進行了定義,認為「確認是指將符合要素定義和第83段規定的確定標準項目計入資產負債表或收益表,它涉及到以文字和金額表示一個項目並將該金額計入資產負債表或收益表的總額」(文告第83段如下:如果符合下列標準,就應確認一個符合要素定義的項目:①與該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將會流入或流出企業;②對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②我國對會計確認的研究始於20世紀80年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葛家澍教授所提出的觀點。他認為「所謂會計確認,是指通過一定的標準,辨認應予輸入會計信息系統的經濟數據,確定這些數據應加以記錄的會計對象的要素,進一步還要確定已記錄和加工的信息是否全部列入會計報表和如何列入會計報表」。同時還指出, 「會計確認實際上要進行兩次,第一次解決會計的記錄問題,第二次解決報表的揭示問題」。③根據上述對會計確認的解釋,可以認為:(1)會計確認是以一定的標準為依據;(2)會計確認是針對一定的會計對象而進行的;(3)會計確認的最終目標是要進入財務報表。其中,葛家澍教授明確提出會計確認包括初始確認和再次確認。這一含義雖然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中已包括,但尚未予明確表達。
然而,我們認為上述定義將「進入財務報表」作為會計確認的最終目標尚有可商榷之處,其原因在於:(1)財務報表是在會計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才產生的。在中國,會計報告的發展經歷了文字敘述式會計報告編制階段 (夏、商至秦、漢)、數據組合式會計報告編制階段(唐代至清末以前)、表式會計報告編制階段(清末、中華民國)。④其中,表式會計報告才能算得上是財務報表。事實上,會計報告自會計一產生就已經是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最初的會計報告就是那些帳簿記錄」,⑤而中國的財務報表從清末才開始出現。在國外,獨立意義的財務報表是應政府納稅、合資者了解合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以及私人取得貸款的需要⑥而產生的,它並不是伴隨著會計的產生而產生的。而確認是會計的一個必要環節,只有經過確認的事項,它才能進行記錄並報告。可見,在財務報表出現之前,會計確認早已存在,「進入財務報表」顯然不是它的最終目標。 (2)財務報表只是會計報告的一個組成部分,財務報表通常包括資產負債表、收益表(利潤表、損益表或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和現金流量表,這是國際會計慣例。會計報告除了這三大報表之外,還包括用以補充財務信息和報告非財務信息的其他報告手段,它們所報告的信息也是經過確認了的。由上兩點可見,確認的最終目標不僅僅是「進入財務報表」,而是「進入會計報告」。另外,我們認為,會計確認貫穿於整個會計信息系統。原始資料進入會計信息系統,要進行確認;系統運行過程中各種變動(如進行各種計提、攤配等)需要進行確認,會計信息的輸出仍需要進行確認。
綜上所述,會計確認是為達到會計目標而對會計對象按照一定標準進行辨認的過程。會計確認的真正目的在於為實現會計目標服務,它是由會計系統圍繞會計目標發生作用的特性所決定的。
二、會計確認的標準
會計確認標準即為會計系統予以確認的會計事項所應具有的特徵。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1984年發表的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企業財務報表的確認和計量》中認為,「確認一個項目和有關的信息,應符合四個基本的確認標準。凡符合四個標準的,均應在效益大於成本以及重要性這兩個前提下予以確認。標準是:(l)定義一一項目要符合財務報表某一要素的定義;(2)可計量性-具有一個相關的計量屬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計量;(3)相關性-有關信息在用戶決策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4)可靠性-信息是反映真實的、可核實的、無偏向的。」①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在1989年發布的文告《關於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認為,「如果符合下列標準,就應當確認一個符合要素定義的項目:(1)與該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將流入或流出企業;(2)對該項目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⑧從上述兩個觀點來看,一個會計事項要予以確認,它應符合會計要素的定義,具有相關性,能夠可靠地計量;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它還應具有可靠性。對此,我們必須明確以下幾點:
(1)會計要素的定義作為會計確認的標準之一,其前提是會計要素能把所有的會計對象進行具體化。顯然,如果會計要素無法把所有的會計對象具體化,則必然會存在某些應予確認而未能予以確認的會計事項。目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作為會計的6大要素,它涵蓋的僅僅是與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相關的會計對象,它無法包括與現金流量表相關的會計對象。如果說現金流量表可以根據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會計帳簿進行編制,那它也無法涵蓋財務報表外的會計事項。因此,要將會計要素的定義作為會計確認的標準之一,首先應重新確定會計要素,使之成為能夠對所有會計對象進行具體化的會計要素。
(2)可計量性作為會計確認標準之一,它並不意味著只能採用貨幣計量。從某種意義上講,人類最初的計量記錄行為,其本身就表現為一種原始的數學行為;而人類最初的數學行為,原本就是為進行經濟計量記錄服務的 ⑨。可見,會計從其產生起就是要進行計量的,因而會計事項應具有可計量特徵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不同的會計事項,其計量難易程度是不同的。歷史性會計事項是已經發生了的,其計量是相當容易的;而未來的會計事項,⑩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對其進行計量便因而變得比較困難。貨幣是會計的主要計量單位,但不是唯一的計量單位。以貨幣來表現價值是價值形式發展的最終結果,⑾但是,從會計發展史的角度考察,會計計量單位經歷了實物計量單位佔主導地位階段、實物量度與貨幣為統一量度階段的發展過程。⑿這說明以貨幣計量單位代替非貨幣計量單位是歷史發展的趨勢。貨幣計量的優點在於它便於綜合進行核算,對實物量度無法考核的經濟指標進行分析,從而深入地反映了經濟活動及其過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12、13世紀的義大利北方的一些城市,銀行業已較為繁榮,貨幣在量度中的作用已顯示出來,然而,這一時期的某些帳簿記錄仍運用實物量度。⒀這一現象的存在,或是人們對貨幣計量作用的認識不足,或是會計計量理論與方法的缺陷所造成,但它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對某些無法或不宜進行計量的會計對象可以採用非貨幣單位進行計量,這是對貨幣量度的補充,而非對貨幣計量的否定。另外,由於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某些要素並沒有通過交易,並且市場上不具有類似的參照物,這決定該要素一時無法用貨幣單位進行計量;再則,不用貨幣單位來表現價值也是可行的,在貨幣產生之前,會計信息就是藉助實物單位進行計量的。
(3)可靠性和相關性是會計確認的重要標準。會計事項的可靠性和相關性是會計信息可靠性與相關性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會計信息的充分性和可比性才具有現實意義。因而,會計系統要確認的一個會計事項,它必須是可靠的且相關的會計事項。
除此之外,我們還認為,會計確認標準有兩個層次,一是基本確認標準;一是具體確認標準。基本確認標準是對具體確認標準的抽象,而具體確認標準必須聯繫具體會計目標。
在單式簿記時代,具體會計目標是核算收支及其結果,因而會計確定的標準就是與收支相關的可靠的會計對象;在複式簿記時代,具體會計目標是反映財產。損益、交易、債權、債務相關的、可靠的會計對象;在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後,會計確認標準也就發展為與評價受託責任履行情況和企業經營管理相關的可靠的會計對象;在證券市場出現以後,會計確定標準也就進一步擴大為與評價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投資者決策、企業經營管理等相關的可靠的會計對象。由此可見,基本確認標準是與具體會計目標相關的可靠的會計對象;而具體確認標準因具體會計目標不同而不同。由於具體會計目標隨會計的發展而不斷增多,因而具體確認標準也不斷擴大。
三、會計確認的基礎
在會計確認標準回答了哪些會計事項應予以確認的問題之後,我們仍需要回答這些應予以確認的會計事項在何時確認確認為哪一或哪些會計要素的問題。這一問題即為會計確認基礎問題。從各國現行會計理論和實務看來,可供選擇的會計確認標準有兩個: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
對於權責發生制的含義,不同學者和不同機構都曾作過不同的表述。s.戴維遜(S.Davidson)、C.P.斯笛克尼(C.P.Stickney)和 R.L.威爾(R.L.Weil)在《會計:商業語言》一書中認為,「權責發生制會計是按貨物的銷售(或交付)和勞務的提供來確認收入,而不考慮現金的收取時間;對費用也接與相關聯的收入的確認時間予以確認,不考慮現金支付的時間」⒁。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在第4號公告中認為,「交易的其他事項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影響,在其直接相關的時間內確認與報告,而非在現金收、付發生是確認與記錄」。「每期收益和財務狀況的確定,取決於在變動發生時的經濟資源和義務及變動的計量,而非貨幣收支的簡單記錄。」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按照權責發生制,要在交易和其他事項發生時(並不是在現金或其等價物收到或支付時) 確認其影響,並且要將其記入與其相關聯期間的會計記錄,並在該期間的財務報表中予以報告」。⒃從上述表述看來,它們一致認為會計確認的時間應該在會計事項的影響「真正發生」之時。《會計理論》在對權責發生製作了充分考察的基礎上,認為完整的權責發生制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它應能有效地用於判別、甄別應該進入會計系統的經濟業務,其標準是對企業經濟資源和義務確實產生了影響-這種影響以權利或責任的發生與否為依據為判斷;(2)經過篩選、準予進入會計系統的交易或事項,在輸入會計系統時,按其實際影響的權利與責任的情況而決定應記人何種要素:資產、負債、收入、費用、所有者權益等等;(3)權責發生制不僅是指對收入和費用的確認,它還應能廣泛用於全部的會計要素。⒄對於收付實現制的含義,不同學者也曾作過不同的解釋。W.A.佩頓和 A.C.利特爾頓在1940年的《公司會計準則導論》中認為,「計量收入的現金基礎……將從顧客處收到的現金報告為收入……,換言之,如果收入是定期地按收到款項為標準,則一切所發生的成本應按此標準來分配」。⒅S.戴維遜(S.Davidson)、C.P.斯笛克尼(C.P.Stickney)和 R.L.威爾(R.L.Weil)在《會計:商業語言》一書中認為,「現金基礎是與權責發生制基礎相對應,它要求收到現金時確認收入、支出現金時確認費用。收入確認毋需對收入和費用進行配比」。⒆由此可見,收付實現制一般只用來確認收入與費用,所有收到的現金都作為當期收入,所有現金支出都作為當期費用。
然而,在會計實務中,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在具體運用過程中往往會發生某些變化,其原因在於它們或多或少存在著某種不足。如按照權責發生制,商譽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都無法得到合理的確認;而按照收付實現制,沒有發生現金收支的債權債務不能得到確認,發生了現金收支的債權債務則確認為收入和費用,這與人們的一般觀念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背離。我們認為,會計確認基礎的選擇也是受會計目標的約束的。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不同需求,也意味著有些使用者更需要基於權責發生制基礎上的會計信息,有些使用者則更需要基於收付實現制基礎上的會計信息,因為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動狀況進行反映。可見,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都有獨到的作用,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將兩者進行有機的結合,這將是會計學界需要著力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另外,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主要是針對能夠在財務報表之內進行反映的會計事項,而如何選擇目前尚無法在財務報表之內進行反映的會計事項的確認基礎,也是需要會計學界著力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