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記者接到市民張女士打來電話投訴稱,在珍珠路與西陵一路交會處的某露天停車場內,半夜經常有車輛響起防盜報警聲,嚴重幹擾了自己的正常休息。
停車場車輛噪音擾民,應該誰來管?遇到這種情況,市民又該如何報警?近日,記者採訪相關部門,就此進行了解。
11月16日,在張女士的指引下,記者來到現場。該停車場位於西陵一路30號,有100多個車位,是市政公共停車場。
宋師傅是停車場管理人員,他告訴記者,該停車場每晚收費12元,有人24小時值班,附近一些酒店的客人和居民經常會把車停到這裡。記者看到,在停車場周圍,有3、4家酒店,旁邊10米遠就是珍珠嶺社區的一排居民樓,住著100多戶居民。
對於居民張女士反映的車輛報警聲擾民問題,宋師傅坦承確有此事。大概在幾天前,凌晨3、4點左右有車輛報警,我聽到後就去現場看了,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宋師傅告訴記者,「後來聯繫到車主,他也是附近一位居民,我已經專門提醒他對防盜報警器採取措施,現在已經沒有發生類似情況了。」
「我們估計,應該是流浪貓狗碰到車門,導致車輛發生報警。」宋師傅說道。
車輛發出報警聲,半夜吵得居民無法休息,第二天頂著一對黑眼圈上班,肯定工作效率不高。對於噪音擾民,究竟應該誰來管?萬一這裡是正在發生不法侵害,市民又該怎麼辦?記者聯繫到相關部門。
噪音擾民分為幾種情況,如果是工地噪音擾民,市民可撥打12345投訴。城管部門提醒,市民只需提供時間、地點,噪音持續時間等信息。第二天投訴信息會轉達區城管大隊進行核查,檢查工地施工時間是否合乎標準,是否辦理相關證件。
如果是其他社會生活類噪音擾民,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噪聲汙染且不聽勸阻等情況,可以撥打110電話報警。西陵公安分局值班民警告訴記者,以該事件中的車輛半夜發出報警聲為例,不管是噪音擾民也好,還是發生不法侵害也好,市民一定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提供報警人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繫方式等。一旦被110指揮中心受理,轄區民警會迅速趕到現場。如確定為噪音擾民,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製造噪音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