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網訊 前天凌晨的狂風暴雨讓不少小區內的電動車報警器響了一夜,電動車叫個不停,小區居民也沒睡好覺。不少人早上起床刷朋友圈時發現,電動車報警器擾民成為大風伴隨而來的「附屬品」。
家住中南世紀城的肖女士反映,前天凌晨颳風下雨,小區裡的電動車報警器便此起彼伏地叫了起來。「孩子和老人被吵得睡不著,下著雨刮著大風,也不能去樓下大聲問是誰家的,即便知道是自己的,狂風暴雨也沒地方放。」肖女士說。
記者接連走訪多個小區發現,前晚的大風大雨「激活」了不少電動車報警器,而電動車報警器半夜擾民的問題也是由來已久。我市新建小區常常注重汽車停車位,卻忽略了電動車,居民的電動車不是停在路邊就是停在樓道內,一旦遇到打雷下雨就容易觸發報警器。「如果將電動車停到車棚裡,就不會被雷雨觸發了。」甚至有不少市民藉此呼籲小區安裝電動車棚,「不光可以停車,還能解決充電問題。」
記者發現,無論是老小區還是新小區都存在電動車亂停現象。多數電動車要麼是停在室外,要麼是停在樓道內。前者容易引發擾民,後者則有易燃易爆的安全隱患。其實並非市民不願意好好停車,而是停車位設計不合理,有的停車位和汽車庫放在一起,位置偏僻且停車不易,要麼索性沒有位置,居民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
和肖女士一樣,家住江濱新村的劉先生告訴記者,電動車報警器擾民的事情自己也遇到過。「只要動靜稍微大一些,報警器就不停地發出『滴滴』響聲,尤其是一些新電動車,靈敏極了,遇到了打雷報警器更是會響成一片。」
按國家規定,居民住宅區內的噪聲標準白天是50分貝以下,夜間在40分貝以下,大於60分貝就屬於噪聲。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市場上的報警器聲音都很高,各個生產廠家不同,但都超過90分貝,高的超過120分貝。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61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城市居民小區屬於該法中的「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在此區域內產生的防盜報警器長時間的報警聲,如果嚴重幹擾人們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則屬於違法行為。居民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報警。
按照國家的標準,防盜報警器在警戒狀態下,只有在發動機被開動、行李箱或車頂蓋被打開等情況發生時,報警器才應產生報警;而對於打雷下雨、車輛駛過、人為碰撞或拍擊、觸摸車輛等任一情況發生時,不應發生報警。但電動車的報警器目前還沒有達到此標準。 (俞佳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