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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我喜歡寫信,因為寫信是自由的,不用管邏輯是否正確,思維是否混亂,同時又能表達自己的內心。
在寫信的時候,經常會有一些意外的記憶跑上來,我甚至需要花一點時間去考慮這是不是屬於我的經歷。你會發現,只要繼續寫下去,就會有更多的意外出現。
每當我毫無頭緒的時候,我就拿出一張紙開始寫信,給親人或是朋友。哪怕只是一張被遺棄了的包花紙,只要是能寫字的紙,都可以利用。
當你不知道還能寫什麼,腦袋毫無頭緒,感到喪氣、厭煩、痛恨自己,但又捨不得暫時停筆,等待靈感出現,或許你可以嘗試用寫信的方式,描述一段你的個人經歷——換句話說,一個角色的經歷。
如果你有兒女,不妨寫封信給他或她,或是給你的甥侄子女或朋友。先在第一行寫下對方的名字,接著寫第一句話,解釋你將要訴說你的一段個人經歷,將它交付給他們,因為這段人生經歷對你意義非凡。
我在班上看到最好的作品,都是出自那些想將個人經歷告訴兒女的學生,包括他們自己的兒時場景,或子女小時候的生活狀況。例如孩子出生前後的那幾年,全家仍住在位於山丘白色小教堂下、兩夫妻婚後首次購買的房子;或待在和平工作團的幾年間在非洲荒野奇妙的小村落服務的經歷;或四十歲時在捕鯨船上工作的情況。
我其中一個班上的一名男學生出身于堅奉潔淨派浸信會教徒家庭,他寫了一封長達兩百頁的信,向子女描述他在南方的童年經歷、他如何逃離那個環境、後來在阿拉斯加一艘捕鯨船工作數年並在這段期間找到上帝、也在海港邂逅了他們的母親。
多年前一個班上的女學生寫了一封近乎中篇小說長度的信給她的女兒,描述身為華裔美籍護士的她住在巴西聖保羅的經歷,包括她記憶中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以及種種想法。她在班上念了其中一部分,很多段落都非常優美、動人、有趣,卻又哀傷,不少人為之落淚。後來她將它用在一部小說的情節論述中。
不久前,一位雜誌編輯請我寫一篇關於舊金山巨人隊終生粉絲的隨筆。我的確是他們的粉絲,但截稿的壓力和焦慮令我的腦袋一片空白。剛開始我能想到的,就只有我走進從小居住的咖啡色小屋的廚房,發現我母親和哥哥正在收音機前彎著腰聽巨人隊比賽的播報實況,專注的程度好比在聽首次宣布日本偷襲珍珠港的新聞。
我開始期盼能告訴山姆我身為粉絲的經歷,因為我不希望自己人生的這部分被遺忘,但每當我要動筆,唯一想得到的只有那幕情景。於是我開始找其他粉絲,請他們談談自己的回憶。我也跟著逐漸想起—切:在強光照射下觀看燭撞球場那大片鮮綠色外野場地上進行的一切,仿佛踏進童話故事的歐茲國(0Z),有如探險家發現格陵蘭!我記得自己還擔心外野那麼大,恐怕得二十個球員才守得住,但其實只需要三個。
「親愛的山姆,」我在紙上的第一行寫著,「我想告訴你,我小時候有多迷舊金山巨人隊。」我拋開編輯在背後狐疑地窺看我寫信的幻想,一邊寫,一邊想像有天山姆坐下來讀時,會多高興我寫了這封信。我開始對他描述我記憶中壘道上那紅得出奇的土、打擊練習時球棒擊中球的轟然巨響、作為有益身心的粉絲團一員以及全場起伏情緒的一部分感覺如何。我打電話給朋友,互相比對自己記憶中的感受,包括身為大戰中的一員,體驗勝與敗、得意與屈辱以及就這一次沒輪到你的感覺。
接著我寫在紙上,告訴山姆這一切。我跟好幾個人詢問他們當年目睹幾位球星表現的回憶,例如胡安·馬克利(Juan Marichal)令人難以置信的高抬腿投球,以及我們有生以來僅見最出色的擊球手威利·麥考非(Willie McCovey),還有蓋洛·派瑞(Gaylord Perry)和他滑溜的口水球,而他兇惡、叫囂和大汗淋漓的模樣,活像是直接從紅土之鄉喬治亞州來到球場般。接著我又想起第一次看到守在中外野的威利·梅斯(Willie Mays),就仿佛親眼目睹耶穌站在那裡。
當時我五歲。其中有個人在電話裡提起提託費提斯(Tito Fuentes) ,記憶便全回來了。我記得當年有多迷戀他,甚至認為有天我們倆會結婚,我也很喜歡跟著大家一起喊他的名字:「提——託,提——託」,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音樂劇裡的角色。
在告訴山姆這所有細節的同時,我漸漸領悟到,棒球運動更重要的意義是引領我們找回自己在群體中的位置。我們是群居的動物,是一種具有高度群聚和社交傾向的物種,但存在於生活中的文化、年齡差距和各種恐懼,幾乎將每個人限制在自己的的小框框裡。但若我們熱愛棒球,它便能引領我們回到自己在群體間的位置。它能修復我們。
於是我在給山姆的信裡寫下上述的一切,而回憶、細節、實景與感受也逐漸交織在一起。這封信就像拍立得照片顯影般逐漸完成,而根據它寫就的那篇隨筆,清晰鮮明,充滿氣味、聲音與希望,因為棒球正如人生,因希望而存續、脈動著,否則它和我整個人便不會存在——讓山姆和他的子女在未來的某一天讀到。
本期編輯 | 溫不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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