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創啟未來」2016國際青年科技創業大賽石家莊城市賽啟動儀式。
長城網3月23日綜合訊(記者 張天虎)為充分發揮事業單位人才和技術資源優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的重要意義、具體情形和保障措施,並提出實施要求。
《意見》適用範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請。「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包括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都不在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的範圍內。」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說。
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意見》明確了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創新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首先,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其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並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對於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的專技人員,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的重要依據。離崗創新創業的專技人員,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此外,《意見》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可以通過設置特設崗位、流動崗位選拔、吸引創新人才。探索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鼓勵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
同時,為避免一哄而起、「一窩蜂」式的離崗潮,對事業單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意見》在鼓勵創新創業的同時,提出了相應的要求。比如,採取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等方式的,所到企業應與事業單位業務領域相近;在職創辦企業的,創業項目須與本人在事業單位所從事專業相關;離崗創業的,須離崗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
河北新規: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
2016年7月1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改進事業單位人事編制管理方式、深化人才分類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等一系列政策。
《意見》指出,「著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鬆綁,進一步激發人才活力,形成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
惹人關注的是,上述省委省政府出臺的《意見》還明確指出要「支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離崗創業」。
《意見》明確指出,「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在冀創辦企業或到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5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檔案工資和專業技術職務正常晉升。期滿重返原單位的,工齡連續計算。高校、科研院所人員到企業兼職,可按規定領取相應報酬或獎勵」。
另外,《意見》還指出,「鼓勵黨政機關優秀人才按照組織批准、個人自願、雙向選擇原則,離崗到企業兼職,支持企業發展,不在兼職企業領取任何報酬和投資入股,離崗期限3年,機關原待遇不變。允許黨政機關優秀人才按規定辭職領辦企業或自主創業,做好社保、職稱評聘等接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