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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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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
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某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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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獲刑十年半!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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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淅河鎮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判了
橫行鄉裡、欺壓百姓、強攬工程、破壞選舉的淅河鎮碑崗村原村支書周某敏以及三名親屬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尋釁滋事等罪,被法院判處八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資產被依法沒收。51歲的周某敏擔任淅河鎮碑崗村村支書期間,夥同其家族成員劉某玲、周某清、周某美等人欺壓鄉裡、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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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人獲刑!這些黑惡勢力團夥蹲大牢
近期,廣西法院開庭宣判以下案件:南寧「巫氏家族」等42人黑社會覆滅!主犯最高被判25年黃庭傑等4人惡勢力犯罪一案,判了!最高獲刑12年!黃永光等7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當庭宣判最高20年,天峨黃正等11人涉惡案一審宣判最高獲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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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獲刑十年六個月!慶陽依法公開宣判梁樹賢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樹賢、監事梁筱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樹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波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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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胡成斌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胡成斌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成立鑫爵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現為鑫爵實業集團),從事對外發放高利貸款業務,先後糾集胡成河、胡亞東、顏盛源、薛林青、李政、宗坤、褚榮濤等人,形成以胡成斌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足以影響人身安全、正常生活、經營的犯罪手段,多次交叉結夥實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使債務人及其家人產生恐慌、恐懼,形成心理強制,嚴重影響涉案區域人員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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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曹縣董某勝等30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獲刑
11月30日,巨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董某勝等3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窩藏罪等罪名一案,首要分子董某勝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判處其餘2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個月至5年不等,並處相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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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15人獲刑
搶劫、強姦、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由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於9月12日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於剛構成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七宗罪,與前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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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被判十八年!天津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摧毀
央視網消息:日前,天津一強佔8萬多平米土地、影響萬戶居民出行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依法判決,首犯陳立敏被判處十八年有期徒刑。2018年9月,天津公安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北辰區姚江路上的「綜合市場」是違法建築,一股惡勢力長期盤踞於此致使規劃多年的道路難以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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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放火、故意破壞財物等!滕州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當庭宣判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1日訊 12月10日,棗莊滕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2020年10月16日,滕州市公安局以被告人張某某、孔某某等人涉嫌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罪、重婚罪移送滕州市人民檢察院院審查起訴。滕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定:2014年底,被告人張某某、孔某某先後當選滕州市某某鎮某某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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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犯被判死緩
本報訊 (記者 黃豔輝 嚴怡娜 通訊員 李玉美)近日,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於剛構成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七宗罪,數罪併罰,並與前罪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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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獲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梁樹賢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樹賢、監事梁筱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樹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波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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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人獲刑! 菏澤檢察機關對4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精準指控
菏澤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4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集中宣判《認罪認罰具結書》,並通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還原了涉案的20餘款APP套路貸軟體的基本功能,為最終認定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2020年11月30日,由巨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董某某等3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包庇罪等罪名案一審宣判,首要分子董某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其餘29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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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魏都法院剷除一惡勢力犯罪團夥 首犯獲刑七年零十個月
映象網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劉彩燕)2020年12月17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宣判,首犯郭某偉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三千元,其餘犯罪成員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至二年零四個月不等,並分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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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昊等2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精準認定惡勢力犯罪集團,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
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基本案情被告人楊吳,男,1982年5月10日出生,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桃花塢賓館負責人。被告人方亞東,男,1981年11月4日出生,無業。因犯尋釁滋事罪,2015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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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壓百姓、尋釁滋事!延安安塞這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宣判
9月3日上午,由安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馮建磊、周二平、張小兵等十一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安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馮建磊、周二平、張小兵經常糾集在一起,在延安市安塞區域內多次實施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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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賭博…荊門這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打掉
情節惡劣;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近日,經沙洋縣公安局歷時6個月偵辦,王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該團夥首要分子王某現年42歲,沙洋縣高陽鎮人,從2009年開始「混社會」,糾集王某乙、王某丙、張某、李某露、李某俊、羅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一個以王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沙洋縣等地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實施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賭博、放高利貸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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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主犯被判死緩
新華社瀋陽9月23日電(記者範春生)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近日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主犯於剛構成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七宗罪,數罪併罰並結合前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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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19年!遼寧大連一惡勢力頭目獲刑
【被判19年!遼寧大連一惡勢力頭目獲刑】依靠組織賣淫活動聚斂大量財產,多次實施毆打、恐嚇他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等違法活動,日前,大連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徐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犯罪集團頭目徐某某以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