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記者從樂清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柳市分局日前接到市民陳先生的舉報電話,其稱自己在樂清市柳市鎮大興西路某菸酒商行花了4800元購買了2瓶茅臺酒,後發現不是真品,要求退貨退款並賠償。
據該分局執法人員介紹,在接到陳先生的舉報電話後,執法人員立刻向陳先生了解情況,並請茅臺廠商代表對該酒的真偽進行鑑定,最終認定為假冒產品。
經調查,執法人員得知該菸酒商行的2瓶假冒白酒是從一上門人員以每瓶1800元的低價回收的。最終,經雙方協商,該菸酒商行退回消費者4800元的貨款,並賠償消費者1萬元。另外,執法人員依法對2瓶假冒白酒予以扣押,並對該事進行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商家和消費者,針對酒類產品時,特別是名牌酒,進貨商或者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看一看是否有銷售專用發票、酒類銷售委託書、產品質量證明等,最好是去正規的經銷商處購買,做好甄別。如果買到假酒,首先要注意保存買到的商品,第一時間向消協、市場監管部門等投訴舉報。
來源:看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