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儉節約、艱苦奮鬥既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優良作風,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高度重視這一傳統的繼承和弘揚,不僅在厲行節約上發表過很多重要論述,更以身作則,帶頭踐行。
「做節省一切開支以充裕戰爭經費的運動」
第三次反「圍剿」後,中央蘇區力量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根據地面積達5萬平方公裡,人口250萬,但與國民黨反動派相比,仍是處在「白色政權的包圍中」的「一小塊或若干小塊的紅色政權」。正是倚仗這種力量上的懸殊,國民黨「不但組織了武裝力量進行軍事上的『圍剿』,而且在經濟上實行殘酷的封鎖政策」「他們想用飢餓、死亡、燒殺的政策企圖來撲滅蘇維埃革命」,中央蘇區物資嚴重匱乏,廣大軍民生活異常艱難。
為確保蘇區建設和革命事業持續向前推進,臨時中央政府在經濟建設上一手抓生產,一手促節約,中央蘇區掀起了一場「做節省一切開支以充裕戰爭經費的運動」。1932年7月7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發布由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毛澤東親自擬寫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第十四號》強調,「政府中一切可以節省的開支,如客飯,辦公費,燈油雜費,都須儘量減少,尤其紙張信套,更可以節省使用。這一切節省,雖在各部分為數甚少,但積少成多,並可以養成蘇區中更加刻苦、更加節省的蘇維埃工作作風——這是萬分必要的。」訓令還強調,經費節省「決不是工作減少,相反的,在刻苦的精神之下,還要使工作的效能更加增大起來。」
1934年,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關於蘇維埃經濟建設的決議,毛澤東實事求是、高瞻遠矚,進一步提出「經濟服務於戰爭」的指導思想,確定「財政的支出,應該根據節省的方針」,強調要「節省每一個銅板為著戰爭和革命事業」「貪汙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反對貪汙和浪費的鬥爭,過去有了一些成績,以後還應用力」。此後,在蘇區掀起了一場「節省運動」。
「誰要浪費一文錢實等於革命的罪人」
節省運動從1932年開始,《紅色中華》發表社論,提出「節儉一文錢即可對革命有一分的幫助,誰要浪費一文錢實等於革命的罪人」。
這期間,各級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身為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澤東首先帶頭節約,他每天的生活標準只有三錢鹽、二錢油,穿的衣服也總是綴滿補丁,按規定他的油燈可點三根燈芯,但他堅持只點一根,從不搞特殊。周恩來、朱德等領導同志也與蘇區軍民一樣,過著「有鹽同鹹、無鹽同淡」的生活。
積極倡導個人節約和捐獻。1934年3月,中華蘇維埃人民委員會通過《紅色中華》發出「為四個月節省八十萬元而鬥爭」的號召,提出節省的九項措施,中央政府總務廳、國民經濟部等黨政機關帶頭響應,政府工作人員主動要求減少夥食給養,「免發夏衣」,決定自己開荒種菜,嚴格落實客飯、辦公費、燈油雜費都須儘量減少等規定。著名的「三升米運動」也是在這個時期發生的。一天,毛澤東主席叫來時任雲集區蘇維埃政府主席兼區委書記的朱開銓,對他說,前線紅軍需要糧食,但庫存不多,請雲集區帶個頭,號召每人節省三升米。朱開銓回到區裡馬上進行動員,大家聽說是毛主席的號召,無不積極響應,短時間內就捐出9000多擔米。
裁減不必要的工作人員。1934年2月,蘇維埃政府發布第7號命令,重新規定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編制,裁減不必要的工作人員,目的是減少政府開支,「提高勞動紀律,提高工作速度和效力。」瑞金縣蘇維埃政府積極擁護中央人民委員會決定,堅決裁減後方非必要工作人員,節省一切非必需費用。
加大對貪汙浪費的懲戒力度。在積極倡導和率先垂範的同時,毛澤東特別要求公職人員要帶頭廉潔節約。他主張按照懲防並舉的方法,對黨員幹部進行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領導制定並執行《政府工作人員懲辦條例》等相關法律措施,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工農檢查委員會等機構,同時鼓勵民眾主動揭發貪汙腐化消極怠工以及官僚主義分子。當時籤發的《關於懲治貪汙浪費行為》第26號訓令規定:貪汙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貪汙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監禁。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