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5 10: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親愛的朋友們
今天你網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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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購物不僅已經成為老百姓的消費習慣,也成為許多公司採購貨品的重要方式。本來「網來網去」圖的就是線上交易支付上的便利,可是溫州一家商貿公司最近遇上了一件「稀罕」事兒。線上的賣家居然主動要求線下交易!
這是怎麼一回事兒呢?近日,鹿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或許能給大家提個醒。
案件過程與結果
2019年6月7日
溫州某商貿公司(以下簡稱「商貿公司」)的採購員,通過阿里巴巴平臺找到了河北滄州的一家日用品銷售公司(以下簡稱「日用品公司」),想要採購一批智能音響、電飯煲、電子手錶等。滄州的這家日用品公司以「線上下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為由,要求商貿公司線下付款,雙方互相加了「QQ」聯絡。
6月24日
雙方籤訂《訂購合同》一份,而後買方商貿公司把50%貨款,即2.5萬餘元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滄州的日用品公司對公帳戶。
6月25日
買家商貿公司又追加購買空調、冰箱等電器,為此又向滄州的賣家日用品公司支付了4萬餘元。
至此,買家總共支付了6.5萬餘元的貨款,賣家日用品公司方只提供了一個快遞單號,但是沒有任何信息,此後買家一直沒有收到貨物,也聯絡不上賣家公司的人員。
2020年8月
買家商貿公司向鹿城區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日用品公司償還6.5萬餘元及相關費用,並提供了雙方的QQ聊天記錄、銀行匯款記錄。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買賣合同成立後,買方商貿公司已經支付貨款,但之後未收到所購貨物,其要求返還6.5萬餘元貨款法院予以支持。
網絡購物便利快捷,已成為新經濟形態的亮點。隨之而來的網絡騙局,卻也越發五花八門。對此,我們普通消費者可如何應對是好呢?
別慌!法官提醒來啦!
由於網絡上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類似於本案的網絡購物騙局事件時有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法分子誘騙買家線下交易的理由還有:「線下交易有價格優惠」、「平臺有手續費」、「線下先行支付定金」等。一旦買家付了款,他們便會銷聲匿跡。並且,若是買家選擇了線下交易,第三方平臺將無法對雙方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管亦無法保證資金安全。所以,消費者在網購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意識,謹慎選擇交易對象,謹防線下交易,務必使用購物平臺提供的聊天工具進行對話,並保存交易憑證,以利日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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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鹿城法院
原標題:《線上網購卻被忽悠線下付款,謹防網購新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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