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黃雞和湛江雞都是非常優質的品種,不僅含有豐富的營養元素,而且肉質細嫩,味道鮮美,深受消費者的喜愛。
但最近,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食品監督抽檢信息,這兩種雞都被檢出不合格,情況如下:
東莞市虎門敏大三鳥店的三黃雞,五氯酚酸鈉檢驗值為1.9μ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定。五氯酚酸鈉屬於有機氯農藥,是氯代烴類殺蟲劑和殺真菌劑。國家規定,五氯酚酸鈉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五氯酚酸鈉能抑制生物代謝過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會造成人體的肝、腎及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可能是飼料中藥物殘留導致。
東莞市南城超波光雞檔的湛江雞,磺胺類(總量)檢驗值為3330μg/kg,標準值為≤100μg/kg,經檢驗超標33倍多,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規定。磺胺類藥是一類廣譜抗菌藥,對大多數革蘭氏陽性菌和陰性菌都有較強抑制作用。養殖環節未嚴格控制休藥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導致殘留超標。磺胺類藥物在體內作用和代謝時間較長,長期食用磺胺類藥物超標的食物,可能引發泌尿系統、肝臟損傷。
雞被檢出上述問題,和養殖人員有著直接關係,希望廣大養殖戶能夠嚴格把控對藥物的使用情況,加強養殖技術的培訓學習,對消費者負起責任。
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