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黃英豪:香港的教育制度需重新檢討

2020-12-27 紅網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大律師黃英豪。

紅網時刻前方報導組 香港報導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大律師黃英豪是愛國愛港人士的代表,無論是成立「守護香港大聯盟」,還是關注選舉公正公平,都能見到他的身影。11月22日,紅網時刻記者就香港問題對其進行了採訪。

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會讓美國企業受傷

「美國政府已不是第一次用國內法赤裸裸地幹預中國內政了。」 作為一名執業超過30年的大律師,談及美國參眾兩院日前通過的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黃英豪表示,這是美國試圖利用國內法來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想用他們的方式破壞和醜化中國的「一國兩制」,一定不會得逞。」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首先會讓美國的企業受傷。」黃英豪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獨立關稅區,可能美國認為香港對他們是威脅,但其實美資企業在香港非常多,美國對香港的貿易順差額度非常大。如果香港失去了獨立關稅區的地位,美國對港貿易順差也會大幅減少。

「中央政府目前正同美國就中美貿易展開談判,如果美國正式籤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相信中央政府一定會做出強有力的反擊。」黃英豪說,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都會有自己的方案去落實。「香港無論發生任何風波,我們都有祖國作為最強大的後盾,我們對國家有充分的信心。」

黃英豪說,到目前為止,大家都看得到,包括警隊在內的香港執法機關都很文明。反倒是美國怎麼對付他們的人民,在海外又是如何推行霸權主義,真是高度諷刺。

香港的教育制度需要重新檢討

黃英豪關心教育、關心青年。他在多所大學設立獎學金、幫助改善教學條件,曾擔任香港青年聯會主席、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策劃並主持了一系列活動,增進海峽兩岸四地青年的交流和合作。

今年9月30日,作為「守護香港大聯盟」的召集人和發言人,黃英豪和一群家長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請願,敦促教育團體儘快採取措施,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譴責暴力的教育,勸導學生不要參與任何危險的非法活動。

「香港的基礎教育出了很大問題。」黃英豪認為,首先就是教育者出了問題,其次是教材出了問題。因為教育效果如何,關鍵在於什麼人教和教什麼內容。香港的未成年人之所以被蒙蔽心智,參加暴力運動,基礎教育中存在的許多不足難辭其咎。

在他看來,香港加強國民教育,已刻不容緩,應該要對香港的教育制度、教育資源調配進行重新檢討,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學校要認真落實校規,教師也要再次進行培訓。

黃英豪認為,網際網路對這一代年輕人的影響非常大。他說,這幾個月來,參與暴亂的大部分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這一代人,大部分時間都泡在網際網路上,朋友之間也大都是在社交平臺上交往,所以網際網路上的那些不實消息,對他們的蒙蔽、煽動的作用非常大。

「特區政府要針對青少年加強網際網路監管,避免青少年被網絡不實信息所影響、蒙蔽。 」黃英豪說。

來源:紅網

作者:紅網時刻前方報導組

編輯:胡衝

本文為紅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連結和本聲明。

本文連結:https://news.rednet.cn/content/2019/11/23/6256320.html

相關焦點

  • 黎智英保釋 香港大律師:匪夷所思
    (觀察者網訊)官司纏身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後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23日)竟獲准保釋,引來各界譁然,香港政界人士今日(24日)續指高等法院的決定令人感到驚訝,認為等同「畀機會黎智英走佬」(給黎智英跑路機會),促請特區政府律政司應儘快就保釋上訴。
  • 一文讀懂「香港大律師及其公會」
    在香港要想成為大律師,主流渠道是要取得法學專業證書(類似於內地的司法考試,淘汰率沒有司考那麼高),並跟隨大律師實習12個月(俗稱「跟師傅」,此階段系實習大律師),實習合格後加入香港大律師公會後方可成為正式的大律師。通常情況下,大律師若執業超過10年且表現優異,則可申請成為資深大律師。
  • 什麼是御用大律師?為什麼香港律師叫大狀?
    英國皇室每年都會有兩次為大英國協國家的資深大律師冊封為御用大律師的機會。御用大律師並不是大律師的一個階級,但他們在法庭內會得到特別的待遇,例如:可以穿著特別設計的絲質外衣。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亦有御用大律師,主權移交後改稱為資深大律師。不少前英國殖民地亦有把御用大律師改稱為資深大律師的習慣。為什麼香港律師叫大狀?
  • 修例風波中那些「泛黃」的香港大律師
    香港的大律師職業和公會是怎樣的?大律師和律師有什麼區別?香港的大律師和律師在香港,律師按照執業特點可簡要分為兩類,分別是大律師(barrister)和事務律師(solicitor),日常生活中,事務律師簡稱為「律師」。香港的法院分為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終審法院四個級別。
  • 在上海就能聘請香港大律師,專長國際仲裁和國外法律顧問
    香港大律師公會相關人士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據香港大律師公會介紹,在香港,律師和大律師是兩種不同的職業。大律師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發言權,可在所有香港法院進行的案件中代表當事人出庭應訊,還可以接受聘請就涉及訴訟的問題或其他專門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意見。
  • 香港教育評議會主席:全面檢討香港的教育問題已是當務之急
    中新社香港5月20日消息,通識教育作為一門獨立必修必考的科目已在香港的中學推行超過十年,擁有和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和數學相等的地位,而香港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坦言,通識教育的落實並不成功,包括過於尋求所謂的批判能力。
  • 幹擾香港司法公正?有人要求對「反修例」法官徹查
    視頻截圖香港多位著名律師10日對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表示支持這一努力,法官應在社會爭議事件中保持中立,以防影響司法公正。據路透社5月29日報導,有三名香港資深法官不具名地聲稱,「修例」標誌著香港法律制度「面臨最嚴峻挑戰」。除此以外,還有一名高等法院的法官曾公開參與「反修例」聯署信。
  • 香港司法制度及其帶給我們的啟示
    這次參加考察,雖然時間較短,考察的內容也不是十分深入,但是香港的司法制度還是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帶給了我們許多有益的啟示。  一、香港司法制度概況  在香港,狹義司法制度僅指審判制度。廣義司法制度包括審判制度、刑事偵緝制度、檢控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懲教制度等一切為實施法律而設立的制度。
  •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大律師公會不應挑釁與製造恐慌
    今天,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表示,大律師公會此前針對「涉港國安法」多次發表聲明,這些聲明讓人摸不著頭腦,甚至毫無事實根據。他認為,一個負責任的專業團體,發表的聲明不應充滿挑釁與製造恐慌,或將事情無限放大,而是應該用專業知識向市民作出解釋。
  • 香港社會呼籲立刻檢討通識教育
    2013年,教協出版《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以「佔領中環」為議題》,註明是「公民及通識科教材」,並請到鼓吹「公民抗命」的非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做顧問。這樣的教材對青少年在政治上的毒害可想而知。2017年9月,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發表《要求齡記出版社修訂通識書偏頗內容》的聲明。
  • 香港大律師體驗窮人生活,也過得太苦了!
    【文/觀察者網 郭芷希】 最近,一條關於香港節目《窮富翁大作戰》的微博引發熱議,被轉發1.4萬次,評論2373次。 在最近一集中,大律師周國豐需要體驗低學歷年輕人的生活,節目組只給他兩百塊備用金,住宿是年輕人的沙發,吃飯和交通費,要大律師自己找工作解決。 一段時間之後,大律師由衷感嘆:太苦了!
  • 香港大律師公會人士指特首指定法官是「人治」湯家驊:這種說法很...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導 記者 範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主要內容20日公布,相關措施包括中央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等。
  • 香港考慮放寬對大律師選擇副業的限制,但仍保留內部懲罰的可能
    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在考慮放寬對大律師選擇副業的限制。據《南華早報》,根據一份最早將在明年 1 月討論決定的提議,希望從事第二份職業或從事其他兼職工作的大律師將不再需要大律師公會的同意,但須就該決定提前告知公會。對副業的限制源於公會的一貫保守和對整個大律師團體職業聲望的保護。
  • 香港法律界人士:警員西灣河開槍行為恰當且克制
    新華社香港11月13日電(記者蘇萬明、郜婕)在11日驅散暴徒的行動中,有香港警員在港鐵西灣河站附近開槍擊傷一名企圖搶槍的暴徒。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開槍警員行為恰當合法,而且已經足夠克制。香港警方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西灣河開槍事件中,警員行為符合警方用槍原則。香港警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說,香港警方使用槍械是有原則的,使用武力前會發出警告,同時會使用必須的最低武力,用完之後就會立即停止。西灣河事件中,警員使用槍械是因為當時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並發現使用槍械是當時可以使用的必須最低武力。
  • 香港電臺記者拿「臺獨」碰瓷世衛組織被掛電話,香港大律師痛批...
    【環球網綜合報導】據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4月1日報導,香港電臺一名英文節目女記者日前借新冠肺炎疫情採訪世界衛生組織(WHO)高層時,突然問對方會否考慮臺灣的世衛成員資格,引起社會批評。報導稱,香港電臺事後對該記者繼續包庇,聲稱記者是平實問及世界疫情及公眾關心的問題。
  • 從「小律師」(Attorney)到「大律師」(Barrister)
    《人在律途:小律師到大律師的成長範本》是賈明軍律師的自傳,書名被譯為:The Attorney to the Barrister’s Growth Model。由於lawyer可以在法庭審理程序中參與訴訟,並且可以在各個不同的審理階段代理客戶,所以lawyer一詞覆蓋並超出了attorney的含義。 3.Barrister和solicitor。在英國和在香港,律師的稱謂被分得更細。在香港,律師分為兩種,一種是「大律師」(Barrister),一種是「事務律師」(Solicitor)。
  • 從香港暴亂事件檢討通識教育的改革方向
    從香港暴亂事件檢討通識教育的改革方向
  • 歷經九年籌備 惠及範圍廣泛 香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開始實施(圖)
    依照香港《〈2008年民事司法制度(雜項修訂)條例〉公告》,香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於2009年4月2日開始實施。此項重大改革前後歷經九年籌備,並適用於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進行的民事法律程序。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是標誌香港民事司法制度發展的一個重要裡程碑。
  • 香港大律師李家齊初步確診,香港懲教署:曾探訪3囚犯均無病徵
    【環球網綜合報導 記者 趙友平】曾擔任法官、現為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李家齊,今天(21日)被初步確診染上新冠肺炎。香港「星島網」報導截圖香港《頭條日報》報導截圖據香港「星島網」、《頭條日報》等多家港媒報導,曾擔任法官、現為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李家齊,今天(21日)被初步確診染上新冠肺炎。「星島網」援引消息稱,李律師此前曾到荔枝角懲教所作法律探訪,見過其接辦的案件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