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1月6日,坪洲永安街14號魚蛋粉鋪內,魚蛋粉老闆因不滿嶽母王大妹經常問他要錢以及到他的店裡搗亂,不勝其煩買兇將其殺害,然後將屍體埋藏在店鋪煮魚蛋的爐灶內,是香港歷史上最早的灶底藏屍案。

▲王大妹
王大妹是從廣東某縣逃災而來到了香港坪洲村,她在廣東的時候已經有了一個大女兒,後來到了坪洲定居的時候又認識了新一任的丈夫,生下一名小女兒,當時小女兒還年幼,只有12歲,而大女兒已經22歲。而王大妹的第二任丈夫在他們生下小女兒後就拋棄妻女去了中國內地,從此沒有了音訊。
當時女兒吳惠卿在坪洲邂逅了魚蛋粉店的店主林萬鴻,兩人一拍即合,迅速發展了關係,很快就結了婚。由於死者王大妹沒有兒子,丈夫又跑路了,所以女婿林萬鴻承諾了會對王大妹盡贍養義務,包起她一切日常花銷,額外給每月30元的零花錢,至於死者王大妹打麻將買彩票的花費也包了起來。

▲吳惠卿
照道理女婿林萬鴻也是挺孝順的,然而由於王大妹就是那種貪財又蠻橫的人,覺得林萬鴻不夠有錢,經常逼迫自己已經懷孕的女兒墮胎改嫁另一個更有錢的男人,女兒當然不從,於是王大妹居然不顧女兒已經懷有身孕,對她各種打罵,希望她小產,於是女婿和嶽母關係開始漸漸不和。
當天早上 ,矛盾到了激發的極點,林萬鴻一早上開店,王大妹就來問林要錢,要五塊錢(當時五塊錢不是個小數目)還打麻將的欠款。林萬鴻雖然不情願,也就給了她了。
沒想到中午的時候,王大妹又來要錢,要一塊錢買彩票,林萬鴻真的死活不願意了,一天要兩回錢。於是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而王大妹居然在爭吵中把林店裡的東西打砸了一番,自然那時候的客人也都走單了。沒有辦法之下林只好又把錢給了王大妹,畢竟怎麼說也是自己嶽母。

▲林萬鴻
但是內心他已經對這個蠻不講理的嶽母忍無可忍,恨不得她早前去死了。當天下午,當林萬鴻準備去港島入貨的時候,恰好碰到兩個當地的癮君子。
無意中向這兩名癮君子訴苦自己被嶽母欺負的時候,這兩個癮君子居然向林萬鴻唆使說他們可以幫林殺掉嶽母,只要他肯出錢。於是林萬鴻聽從了兩名癮君子,經過一番討價還價談好以70元的讓這兩人當殺手去殺自己的嶽母。
於是這兩癮君子準備好兇器(一把菜刀),準備當晚下手。他們和王大妹說女婿晚上有事和你商量,你來魚蛋粉檔一趟,然後他們和林萬鴻埋伏在自家魚蛋檔粉檔內。
當天深夜,當王大妹回到魚蛋粉檔,未及怎麼反應只喊了一聲「救命」 就被埋伏的兩名殺手亂刀劈死,當時王大妹被殺過程相當慘烈,被砍幾十刀之多,全身體無完膚,臉部被砍的幾乎無法辨認,手指也幾乎被全部砍斷。
而林萬鴻並未動手,只是在一旁觀看,等王大妹被砍死後,他讓那兩個癮君子回去,自己把林大妹的屍體用麻袋裝好放在一樓至二樓之間的樓道,然後用刀割傷自己的小腿,再開始打水清洗案發現場。
此時住下附近的一名居民周某剛剛睡下,聽到一聲女子呼救,於是來到就出來觀看,看見魚蛋粉檔凌晨還燈火通明,有幾個人影在閃動,看見老闆林萬鴻跑了出來。由於覺得可疑於是他走8上前問林發生了什麼事。
林說自己和嶽母吵架,結果被她砍了一刀。還把腿伸出來給那個周某看。周某看了一下發現林腿上的傷只是輕微割傷,但是他身上的衣服卻是血跡斑斑。
由於擾攘了一番,在當時鄉村地方很惹眼,於是附近的居民紛紛醒來下來看起了熱鬧,引來不少人圍觀。
其實當時的屍體就隨便用麻袋裝著放在樓道,由於50年代沒有什麼照明,所以沒人看到那個裝著屍體的麻袋。
由於林自稱被人砍傷,所以大家建議 他去報警,林當然不敢,就說由於是嶽母砍他,得和妻子商量到底要不要報警。而且他很累了要回去睡覺。大家見他傷的也沒有什麼,於是就紛紛散去回去睡覺。
但是周某當時就覺得特別奇怪,為何林說被嶽母砍,呼救的聲音卻是女人,林某身上那麼多血,他腿上的那點腳上不可能流那麼多,他覺得有點古怪,就徹夜不睡盯著魚蛋粉檔門口,看林萬鴻到底是搞什麼鬼。
到了差不多天亮的時候,周某看見林萬鴻急匆匆從店裡出來,他立馬迎上去問:「你去哪裡?不是說睡覺嗎?」
林萬鴻說獨自餓了要買麵包,周某表示要陪林去,走了一段路以後林又說,我不想買麵包了,我回去自己煮夜宵吃。於是又回去了,周某雖然覺得事情很古怪,但是也沒有辦法,也就回去睡覺了。其實當時林是想出去找那兩個殺手商量怎麼處理屍體。
第二天早上,林萬鴻找到那兩個殺手,商量處理屍體的事。林和殺手最後用十幾斤胡椒粉撒在屍體上,用麻袋裝好後放在魚蛋粉檔的爐灶底下,用鐵板和木板蓋上,再封上水泥。林萬鴻由於覺得那個周某很懷疑他,為了避嫌他居然真的去報了警謊稱自己被嶽母砍傷。
當警察來調查的時候,事情終於被揭發。一個警察帶著三個部下來到了魚蛋粉檔調查,林一看那麼多警察,陣腳大亂,說出了一個根本不可信的故事,他說當天自己在店裡睡覺,由於早上和嶽母大吵了一頓,所以嶽母突然衝進他的店裡用菜刀砍傷了他的小腿後逃跑。
警察稍微看了一下,整個故事一點也不合理,因為如果他趴著睡覺,嶽母不可能是砍他的小腿,何況小腿的傷口很淺,一點都不像砍傷。現場勘查有不少沒洗乾淨的血跡,甚至不少是飛濺形態的血跡。一件血衣還泡在水裡。林的傷口不可能流那麼多血。林萬鴻分明在說謊。
警察起了大疑心,仔細搜查了一遍他的店鋪,除了斑斑點點的血跡卻一無所獲,沒有辦法警察只好先回去。
負責此案的警察已經非常懷疑林萬鴻,於是再仔細調查,發現林和他妻子吳惠卿的口供都不一致,再加上店裡的各種疑點,他已經認定是林殺死了嶽母,然後假裝自己被嶽母砍傷,嶽母畏罪潛逃來轉移警方視線。
於是他再次帶了大隊人馬去了林的魚蛋檔裡再仔細搜查,終於這次搜出了王大妹被砍的七零八落的恐怖屍體。當把屍體起出來時,已經高度腐爛,發出難忍的惡臭。
在死者王大妹在魚蛋粉下的爐灶底腐爛的時候,林萬鴻就在這個爐灶上煮粉面飯來賣給客人吃。雖然不是直接接觸也是夠膈應。
林萬鴻即時被捕,後來他供認作案過程後又拘捕兩名癮君子殺手。奇葩的是當時香港法律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這兩名殺手居然轉了汙點證人,沒有被起訴,林萬鴻後被判謀殺罪成立,判處絞刑。
但是由於當時整個坪洲村的村民都對林萬鴻很同情,並不同情死者,聯名寫信求情,後林被改判12年監禁。
後來她的妻子吳惠卿因無力撫養自己生下的一對雙胞胎兒子,只能把他們連同她年幼的妹妹託付給社會福利局代為撫養。
說到這裡真的挺傷感,如果林沒有殺死自己的嶽母,這該是多麼美滿的一個家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