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對夫婦都有過吵架的經歷,畢竟有句話這樣說:再恩愛的夫妻,一生也會有五十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
昨天看到一條新聞,講的就是關於夫妻之間的吵架問題。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陝西省黃陵縣,有一名結婚近四十年的女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依法判令其與丈夫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共同財產。
該女子稱,她與丈夫於1980年登記結婚,雙方婚前彼此了解不深。
婚後,卻發現丈夫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她非打即罵,多年以來,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她一直忍氣吞聲。
現在三個子女均已成家,她沒有了負擔,終於有勇氣提出離婚了,然而其丈夫並不同意離婚。
他覺得,兩人白手起家,一起經歷了風風雨雨,且共同育有三個子女。雖然確實有不對的地方,但彼此年紀大了,開玩笑挺正常,出軌行為絕對沒有。
現在兩人年紀大了,到了互相照應的時候,所以堅決不同意離婚,希望原告能夠撤訴,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院認為該夫婦「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因瑣事發生矛盾」不足以導致情感徹底破裂,駁回該女子訴訟請求。
法院的裁判文書是這樣說的:「婚姻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40載攜手歲月,風裡雨裡實屬不易,都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原告李某某、被告楊某某今後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故對原告李某某離婚之請求不予支持。」
婚姻不幸福,想離婚卻離不了,該女子的經歷我無法感同身受,因為我們出生的年代不同,但是我很能理解她的處境。
在她們那個年代,由於經濟不夠發達,社會不夠先進,一些生活條件不太好的家庭,經濟比較落後的地方,還是會存有一些老舊觀念,就是男女之間要靠說媒結親。
結親之前男女不能有太多聯繫,甚至只要父母同意,彼此不用接觸,這門親事就算定下來了。
幸運的女生,嫁給一個有責任心,心地善良的男人,會幸福一輩子。
但不幸的女生,一旦嫁給一個好吃懶做,整天無所事事,還會家暴的男人,就等同於進入了地獄。
即便是生活得不開心,女人們也很少有提出離婚的。
我媽媽有一個朋友,她就是因為父母的要求嫁給了一個幾乎沒有見過面的男人。
婚後男人對她並不好,既懶惰又小氣,有時候心情不好還會拿她出氣,但她仍然給男人生了兩個小孩,至今還生活在一起。
我有一次問我媽媽:「既然那個阿姨生活得不幸福,她為什麼不提離婚呢?」
我媽的回答大概是這樣的:老一輩生活的年代和現在不同,不像現在的年輕人一句話不合就提分手,就鬧離婚。那時候,女人提離婚會被別人看不起,父母也會嫌棄她丟臉。
如果女人離婚,她們就會遇到一種離開了婆家,娘家也回不去的處境。
不僅如此,還有孩子的問題,如果離婚後帶著孩子走,自己吃飯生活都是問題,更不用說帶著個孩子,給孩子一個溫暖的家了。
但是不帶孩子的話,自己又不放心也捨不得,所以很多女人,為了孩子也都忍了。
再加上那個年代很少有女人提離婚的情況,女人們的觀念又不夠超前,她們自然也就不會提離婚了。
這就是她們那個年代的真實寫照。
就像上述那個女子的境況,結婚之前由於和男人不夠了解就進入婚姻,進入婚姻後才發現對方脾氣暴躁,容易發火,對她非打即罵,但看在孩子尚年幼的份上,再苦再累再委屈她也忍了。
直到現在,孩子們都開始工作成了家,她才想為自己生活。
可是法院卻以一句「40年的婚姻確實不容易,兩人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而駁回了她的訴求。
如果這句話單單是對男子說的,我倒是能夠理解,但偏偏是對女子說的。
是女子不珍惜他們的生活嗎?不是,她任勞任怨,忍氣吞聲和男人過了四十年,辛苦把孩子拉扯大。
我想在這幾十年裡,她是對男人抱有希望,給過對方機會的,她希望男人能夠改過自新,心疼她,不要再打罵她,與她好好過剩下的日子。
但是男人都沒有,所以她才會失望,才會等孩子成了家,立馬向法院提出離婚。
關於「夫妻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晚年生活」這個說法,是否應該得到贊同,我們要看具體情況。
如果兩個人平時感情很好,男人對妻子也很體貼,只是因為一件事情,就鬧離婚,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夫妻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晚年生活。
如果是男人從一開始就對妻子非打即罵,不尊重對方,那麼對於這樣的情況而言,說夫妻應該珍惜來之不易的晚年生活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男人已經習慣了這種在家裡稱王稱霸的生活,想讓他改變,對妻子疼愛有加,哪能那麼容易改變呢?
對於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讓男人也體會一下沒有妻子的生活,讓他從內心反省自己的錯誤。
只有這樣,他才會慢慢做出改變。
要知道,一個人對於自己犯的錯誤,如果不用付出一點代價就可以彌補,那麼他是不會去做出改變,反思自己的。
01
在爭吵中度過的婚姻能否獲得幸福?
這世上所有的東西都是相對的,不能絕對地說在爭吵中度過的婚姻就一定不幸福,也不能說就一定很幸福。
1.觀點成立
如果吵架成了夫妻之間的一種平等相處模式,那麼這種觀點成立。
這種情況說的是,兩個人結婚多年,彼此性格都已經摸清,平時喜歡吵吵嘴,吵架已經成了他們夫妻相處的一種模式。
在這種模式裡,沒有誰在上,誰在下,兩個人都是平等的。
只不過因為彼此的性格都比較急躁火爆,所以經常吵架。
我二姨和二姨夫就是這種情況,我二姨脾氣暴躁,只要姨夫哪句話說得不對,哪件事做得不好,她就會對著姨夫一頓數落。
姨夫一開始由於理虧,不會說什麼,但如果二姨一直說著沒完,姨夫也會和她吵起來,但沒吵幾天兩人就又好了。
就是這樣周而復始,一直到現在,他們都五十多了,還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不過吵架歸吵架,他們的感情還是很好的。
二姨要去外地給表哥帶孩子,幾個月都不回家一次,姨夫還會經常給二姨打電話,說她不在家,都沒有人和他鬥嘴了。
其實聽表姐說,是他想二姨了。
像他們這種情況,吵架已經成了二人之間平等相處的一種模式,吵吵架也不會給他們的婚姻帶來什麼影響,哪怕吵架,他們也會覺得幸福。
2.觀點不成立
如果吵架是男人對妻子施予的一種特權,那麼這種觀點就不成立。
這種情況就像上述那個男人一樣,他脾氣暴躁,對妻子非打即罵,而妻子只能忍著。
像這種地位不對等的生活,對女人來說,怎麼可能幸福呢?
如果這種地位不對等的生活不改變,她們一直處於低位,那麼她們永遠都不會幸福的。
在婚姻裡,幸福的生活一定是建立在對等的基礎之上。
我老家裡有對夫妻,他們就是這種情況。
那位叔叔的脾氣特別差,平時他和我們說話的時候態度很平和,但是對他的妻子態度卻很差。
只要他看妻子哪裡不順眼,或者喝醉了酒,就會對妻子拳打腳踢,旁邊的鄰居經常都能聽到那位阿姨的哭喊。
那位阿姨因為無法忍受這種處境,曾經離家出走過一次,但男人一再保證他會改正,不會再打她了,她就選擇原諒了對方。
可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男人又開始動手打她了,這一次,那位阿姨出走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像這種情況,吵架打架是男人對妻子施加的一種特權,妻子不能還口也不能還手,那么女人又何談幸福呢?
我們都期待能夠與伴侶一起攜手度過幸福的晚年,但如果對方不尊重自己,不是那個值得讓自己和他攜手度過晚年的人,這樣的人放棄也罷。
你怎麼看待「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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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南希 安徽大學翻譯碩士,通過人事部三級筆譯,深入兩性情感領域研究,擅長從情感中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讓更多人覺知,變成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