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和離婚是兩個不同的境界,兩個人結婚之後他們的婚姻會受到法律保護,而離婚是兩個人分開各自過各自的,如果兩個人能相安無事的過下去,誰又想走到離婚那一步呢?
近日,陝西延安就有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和自己的老闆因離婚一事,產生了糾紛,老太太表示自己在和丈夫結婚已經有40多年,她為了孩子也忍了這麼多年,現在孩子們都已經長大了,都有各自的生活,就在此時提出了離婚,她也已經向法院起訴了這件事,但是法院駁回了她的請求,認為他們兩人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發生了爭吵,不至於感情徹底不存在。
12月11日,據記者了解,這位要求離婚的老太太今年已六十三四歲,她的丈夫六十六七歲,兩人已經結婚40年整。
兩人結婚前彼都不怎麼了解,結婚以後,老太太發現自己的丈夫脾氣非常不好,一點小事就會發火,經常打罵她,但是當時見孩子們都還小,為了他們一直忍著,現在孩子們已經長大了,也已經結婚生子,老太太就要求離婚,以感情破裂為理由申訴到了法院,想要解除夫妻關係,並分割兩人的財產,而這次訴訟費由她的丈夫承擔。
立案後,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老太太的老闆表示不同意離婚,因為兩人已經生活了40多年,還有3個孩子,他是有錯,但是沒有類似出軌的大問題,兩人現在年紀都大了,正是彼此扶持的時候,希望老太太能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院認為,兩人這麼多年來生活過來不容易,雖然產生了矛盾,但是感情不至於徹底破裂,只要兩人相互理解多溝通,仍然可以相互扶持著生活下去。
因此法院駁回了老太太的離婚請求,但是這個案子還在上訴期,老太太如果不願意,還可以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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