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忍氣吞聲40年起訴離婚被拒絕

2020-12-19 陝西法治網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一審判決書)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老伴堅決不同意

12月11日,華商報記者從延安市某縣法院主審法官處獲悉,該離婚案發生在該縣,當事老太六十三四歲,老伴六十六七歲,兩人系原配夫妻,結婚已整整40年。因涉及當事人隱私,有關該案詳情主審法官不願多說。

華商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原告王花在訴狀中稱,1980年,原、被告登記結婚。雙方婚前了解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後,王花發現被告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她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王花多年一直忍氣吞聲。現雙方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王花以與老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共同財產,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法院於2020年10月28日立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王花及老伴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審期間,王花的老伴辯稱,其不同意離婚,其與王花風風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三個子女。其確實有不對的地方,但其覺得年紀大了,開玩笑挺正常,出軌行為絕對沒有。現在年紀大了,到了互相照應的時候,故其堅決不同意離婚,希望王花能撤訴,再給其一次機會。

法院: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駁回訴訟請求

經審理,法院認定以下事實:原、被告於1980年12月結婚,婚後育有子女三人,現均已成年成家。夫妻共同財產有兩套房屋,另有入股、投資、存款數十萬元。

法院認為,婚姻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載,且將子女三人撫養成人,40載攜手歲月,風裡雨裡實屬不易,都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原、被告今後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故對原告王花的離婚之請求不予支持。

2020年12月2日,法院判決如下:駁回原告王花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告訴華商報記者,該案目前仍在上訴期,王花是否上訴,目前尚不清楚。

贊同判決者:法院用心良苦,判決合情合理合法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該案之所以引發關注,一是2021年起實施的民法典規定離婚將有30天的「冷靜期」,相關話題仍有很高關注度;二是王花和老伴年過六旬,訴訟離婚實屬少見;三是法院判決側重「說情」,釋法說理不夠,引發爭議。

對於法院判決,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稱,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離婚的方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當雙方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就是離婚自由。」

付建稱,「婚姻自由」不是絕對的自由,是受到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限制的「有限的自由」。夫妻一方起訴到法院後,法院並非一定就會判決雙方離婚,法院要考慮雙方的意見以及二人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狀況、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考慮。所以,原告起訴後,是否能夠離婚,其決定權在法院,而不在原告,這就是對「離婚自由」的限制。

本案中,王花夫婦均是年過半百的老人,年少相識並組成家庭,共同養育子女三人,攜手相伴40年。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雙方這麼多年風風雨雨都過來了,子女也都成家立業了,正是人生享樂的時候,儘管生活中有些磕磕碰碰,但相信夫妻幾十年的感情還是挺好的,而且男方還是想將這段婚姻持續下去,法院這樣判決可能是覺得雙方的婚姻確實沒到非離不可的地步,還有緩和的餘地,畢竟幾十年的攜手相伴並不容易,還是希望女方慎重考慮,給雙方一次機會。「我認為法院這樣判合法合理」。

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曉靜同樣認為,該判決符合法律規定。「本案核心在於男女雙方是否符合離婚條件,判決是否離婚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標準,這是認定判決離婚的條件。」結合本案男女雙方提交的證據,法官認為「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即男女雙方感情未破裂,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因此,法院駁回了王花的離婚訴訟請求。

「如果女方仍想離婚,其須提供證據證明符合『應準予離婚』的條件,如男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實施家庭暴力, 或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如果王花能提供這些證據,法院應判決離婚。

鄭曉靜說,行使婚姻自由權,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條件與程序、離婚條件與程序,婚姻自由不是絕對自由,而是相對自由。婚姻自由權,既不允許他人侵犯,也不允許濫用,更是一種責任。

河南風向標律師事務所律師單豔偉認為,如果王花夫婦的行為不存在《婚姻法》規定的應準予離婚情形的,她認為法院的判決合情合法。「王花夫婦結婚40年,現均已步入老年,不同於年輕人之間的離婚訴訟,老年人無論從身體上還是精神上都更需要家人的陪伴。」

單豔偉稱,目前兩位老人的三名子女均已結婚成家,能陪伴老人的時間有限,所以生活中兩位老人更需要彼此相互陪伴。離婚後,單身老人的生活會更加艱難。即將實施的《民法典》設置了離婚冷靜期,目的也是更好的維護小家庭的穩定。「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穩定了,社會才會更和諧。本判決做到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我認為是很好的判決」。

質疑判決者:靈魂的吶喊不應該被拒絕

對於法院的判決,濟南律師王玉琴有自己的看法。「我認為法院沒有考慮女性的切身感受,許多女性的婚姻根本不幸福,但為了子女都忍了,想等到子女上大學或成家立業後再離婚,法院的這份判決把這部分女性的最後希望都打碎了!」

王玉琴稱,女性一般不到忍無可忍是不會提離婚的,「王花難道不知道自己年齡大了,需要人陪伴嗎?她肯定反反覆覆考慮過了,但她仍然提出離婚,那就是她實在忍受不了了。」

王玉琴還認為,法院不宜對離婚管得太嚴,「可以適當放鬆一些,離婚後兩人若覺得感情好,還可以復婚,又不麻煩,何必不讓人離婚?」

王玉琴稱,現在法律對婚姻的規定是寬進嚴出,結婚容易離婚難,「我覺得不太對,應該嚴進寬出,設立結婚冷靜期,婚前一定要考慮好,結婚後才會珍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永萍同樣認為,離婚自由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離婚冷靜期也僅僅只適用登記離婚,但凡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又有多少是衝動離婚呢?」且不說法院立案過程繁瑣,單就漫長的審理過程,對於圍城中的兩個人天天冷眼相對就是巨大的痛苦與煎熬,「能夠並願意承受這一切的老年人又有多少?」

何永萍說,婚姻幸福與否,只有當事人知道。「我個人認為不是本人,最好不要評論指導他人的婚姻,多少人間悲劇本可以避免,卻因為人為因素而發生呢?」既然法律賦予了人們離婚自由,就應該不分年齡、種族、身份平等的適用法律,不能因為老年人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老年人「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留給他們的時間不多了,更應聽聽他們心裡最真實的想法,「靈魂的吶喊不應該被拒絕」。

何永萍說,每個人都有老去的一天,當老人年輕了為孩子,為父母,從而忘記、忽略自己的追求,老年了,是否更應該讓他們為自己活一把呢?難道一生隱忍,連晚年想維護自己的一點點權益也要被剝奪?!

北京中倫文德(杭州)律師事務所張仕豔也稱,離婚沒有年齡限制的,只要是民事行為能力人就行。六旬老太離婚了,也不是沒可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婚姻、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法院考慮到婚姻家庭穩定,判令王花不予離婚,可謂用心良苦,但可能好心辦了壞事,因為兩位老人婚姻持續多年,不等於未來就能和睦共處,相伴餘生。「最為關鍵的是,不能以好心之名,違背老太的意願,因為這實際上還是侵犯了老太的婚姻自主權。」

張仕豔稱,現代社會男女平等,無論是老太太還是老爺子提起離婚,只要滿足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離婚條件,就應當判予離婚。

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訴訟律師龍中美稱,從王花的起訴書描述來看:「被告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原告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氣吞聲。現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可見,在這段長達近40年的婚姻關係中,被告很有可能存在家暴行為,但王花沒有證據證明。王花隱忍多年,一直等到孩子全部成家立業才提出離婚,將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降至最低,這本身就可以反映出王花有著強烈的離婚意願,且雙方的夫妻矛盾經過多年相處仍然無法調和,法院這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根本不會起到什麼改善作用。

「相反,因為法院這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王花需要在這份判決書生效後6個月後才能再次起訴。」 龍中美稱,根據判決書可以看出,案件今年10月28日立案,12月2日法院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上訴期十五日加六個月,王花需要在2021年6月下旬才可以提起第二次離婚。「在這漫長的等待期中,王花是否會繼續受到被告的打罵,其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被告是否會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法院認為雙方仍有溝通和好的可能,那法院在判不離後是否有跟進調節雙方矛盾?」

在無法回答上述問題的情況下,龍中美認為法院的「為你好」判決不準予離婚是非常無力的,是一種類似於行政機關的「懶政」行為,最終的結果很有可能是王花再次起訴,法院判決準予離婚,「這中間除了延長了離婚時間外,不產生任何正向意義」。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作者/來源:二三裡資訊西安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

相關焦點

  • 六旬老太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 忍氣吞聲40年起訴離婚被拒絕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 六旬老太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成家起訴離婚不被支持,法院判決引熱議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六旬老太「忍氣吞聲40年」起訴離婚被駁回,法槌落地只是「上篇文章」
    年過六旬的老夫老妻,打起離婚官司。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了不少關注。據報導,六旬老太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該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原告老太的訴訟請求。
  • 「忍受丈夫打罵40年」六旬老太起訴離婚遭駁回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婚後,王花發現被告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她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王花多年一直忍氣吞聲。現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王花以與老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共同財產,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 忍受丈夫打罵40年,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回!法院說……
    近日 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 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 婚後丈夫非打即罵 其忍氣吞聲40年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回 法院稱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起訴:六旬老太起訴離婚 老伴堅決不同意12月11日,華商報記者從延安市某縣法院主審法官處獲悉,該離婚案當事老太六十三四歲,老伴六十六七歲,兩人結婚整整40年。
  • 六旬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珍惜幸福晚年,這...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這起普通離婚官司為何引關注?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陝西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拒,法院:感情未徹底破裂
    (原標題:陝西老太忍受丈夫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拒,法院:感情未徹底破裂)
  • 忍受丈夫打罵40年,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回,法院:晚年需要相互支撐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原告王花在訴狀中稱,1980年,原、被告登記結婚。雙方婚前了解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後,王花發現被告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她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王花多年一直忍氣吞聲。現雙方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王花以與老伴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共同財產,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 這起普通離婚官司為何引關注?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主審法官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案目前仍在上訴期,王花是否上訴,目前尚不清楚。
  • 忍受丈夫打罵40年,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太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 律師:判決迴避了有無家暴
    律師談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判決迴避了有無家暴的實質問題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引發網友關注。裁判文書網12月4日公布的陝0632民初1058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女子李曉(化名)稱,已結婚40年,婚後她發現丈夫楊某某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其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她一直忍氣吞聲。現兩人子女均已成年,並參加工作且成家,她以與楊某某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 律師:判決迴避了有無家暴
    律師談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判決迴避了有無家暴的實質問題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引發網友關注。  裁判文書網12月4日公布的陝0632民初1058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女子李曉(化名)稱,已結婚40年,婚後她發現丈夫楊某某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其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她一直忍氣吞聲。
  • 「忍氣吞聲40年」不準離婚,如何打撈「沉默的聲音」|荔枝時評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人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 六旬老太聲稱忍受折磨40年,提出離婚被駁回,網友:不近人情
    最近很多人都被一則新聞吸引,據說有一位6旬的老太選擇起訴離婚,老太說自己在這40年的時間內一直都在忍氣吞聲,但是卻不想當她在選擇提出離婚訴請之後,直接就被駁回,律師之間也引起廣泛的熱議。據說這位老太太在結婚之後,她的丈夫一直對她非打即罵,而她忍氣吞聲已經長達40年,如今孩子都已經成家立業,因此她覺得應該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
  • 六旬老太稱忍受打罵40年起訴離婚被駁,縣婦聯:會和法院溝通
    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此案判決書內容顯示,女子李曉(化名)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等到子女成家立業後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故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
  • 律師談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駁:判決迴避了有無家暴的實質問題
    六旬老太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引發網友關注。裁判文書網12月4日公布的陝0632民初1058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女子李曉(化名)稱,已結婚40年,婚後她發現丈夫楊某某脾氣暴躁,容易發火,經常對其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她一直忍氣吞聲。
  • 女子忍40年家暴起訴離婚被駁回,丈夫說「過日子難免磕磕碰碰...
    本報訊 12月13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現一則涉及離婚訴訟的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男女雙方於1980年登記結婚,婚齡長達40年中丈夫經常對妻子有「非打即罵」的家暴行為,妻子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家庭瑣事發生矛盾,不足以認定感情破裂,並在判決意見中規勸雙方
  • 女子忍受丈夫打罵40年後起訴離婚,法院駁回: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一女子稱結婚40年常被丈夫打罵,忍到仨子女成年後起訴離婚。法院認為夫妻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雙方互諒溝通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駁回了女子離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