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氣吞聲40年」不準離婚,如何打撈「沉默的聲音」|荔枝時評

2020-12-17 荔枝新聞

(作者白晶晶,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資深新聞工作者;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註明出處。)

近日,陝西延安一起離婚訴訟引發關注:六旬老人王花(化名)稱婚後丈夫非打即罵,其忍氣吞聲40年,如今兒女均已成家立業,因此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認為,王花夫婦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駁回了王花的訴訟請求。

對此,有律師稱「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師稱「法院未從實際出發,未考慮當事人感受,好心可能辦壞事」。

一紙判決,之所以引發輿論場震蕩,爭議有二——其一,駁回起訴的理由。法院認為該夫婦「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因瑣事發生矛盾」不足以導致情感徹底破裂。其二,女方在訴狀中的自述。婚後40年,丈夫脾氣暴躁,對她非打即罵。為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妻子多年一直忍氣吞聲。

公眾對判決合理性的質疑,源自千餘字的判決書。有網友吐槽:「都這樣了,還能有幸福晚年嗎?」「老太太忍了40年,熬到子女成年了還不讓離?」「離個婚這麼難,以後誰還敢結婚?」

這些質疑之聲,固然基於大眾樸素的情感,但其依據也僅是幾行當事人自述。老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離婚案件本就是家事案件中的審判難點,訴訟過程中,涉及很多當事雙方才知曉的隱私細節。

法院在審理時,要綜合衡量雙方提交的證據,公正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僅憑某一方的說辭,就下結論,自然有失公允。司法判決必須建立在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合法也要合情合理,家事判決審理的就是家務事,不能給一方當事人留下「有話無處說」的尷尬。

目前,該案還在上訴期,針對女方提出的「非打即罵」是否為家暴,相關部門務必核查清楚,維護女性合法權益。在判決生效後,雙方夫妻關係延續期,當地婦聯等部門也應及時了解情況,避免可能存在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因兩性關係引發的公共議題頗多。民法典中增加離婚冷靜期的程序設置,也在網絡輿論場上引發「離婚難」的大討論。如何釋放制度善意,保障婚姻中弱勢一方的權益,打破「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等傳統觀念,尊重現代婚姻雙方的選擇自由,都是值得切實解決的社會痛點。

米蘭·昆德拉說過,遇見是兩個人的事,離開卻是一個人的決定。婚姻關係的建立是兩個人的事,婚姻關係的解除卻不能只是一個人的決定,背後涉及方方面面的考量。

對夫妻雙方來說,何為「來之不易的幸福」?必須傾聽當事人內心最真實的想法,打撈婚姻中「沉默的聲音」,不讓任何人忍氣吞聲,給弱勢一方以發聲渠道,找到維護家庭穩定、減少衝動離婚與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權之間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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