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審判權運行方式實現對執行權監督制約
公與平者,國之基址。執行是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判決能否執行到位,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作為全國試點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8月成立了執行裁判庭。5年來,該庭以助力解決執行難為工作導向,全面深化審執分離改革,以審判權運行方式實現對執行權的監督制約。
讓創新種子茁壯成長
以往,審執合一模式下的法院既是司法審判機關,又是司法判決的執行機關。實踐表明,執行實施權和執行裁決權均集中於執行部門,相互制約監督不夠。
「審執分離」是解決執行難的重要突破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司法體制,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2015年5月,廣西高院作為「審執分離」試點單位,理順立案、裁判、執行等多部門關係,在程序與實體處理、適用法律等做了較全面的規範,先後於2017年、2019年制定並向全區下發了《執行異議之訴裁判指引(一)》《執行異議之訴裁判指引(二)》《關於執行異議之訴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等規定,實現了執行裁判案件審理的有章可循。
改革不停頓,執行裁判庭再接再厲。「執轉破」案件涉及立案、審判、執行、破產等幾個方面的問題。為此,該庭積極與執行部門、立案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與配合。2018年,共同研討出臺《自治區高院關於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的規範指引(試行)》等規定,為「執轉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除了執行異議之訴、「執轉破」案件,近年來仲裁不予執行司法審查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在仲裁案件的執行中,存在著相關主體濫用異議權阻滯執行進程的問題。針對問題,該庭提升仲裁不予執行司法審查能力,積極探索繁簡分流機制,規制異議權濫用,同時加大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力度,保證執行公正高效與仲裁權威。
「『審執分離』是司法改革和執行體制機制改革的重大舉措。以執行異議之訴為代表的審判權的有效行使,對於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執行行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具有關鍵性和基礎性的作用,是執行體制機制的自我完善和發展。」該庭庭長韋偉強如是說。
讓中小企業「涅槃重生」
在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當事人之中,中小企業佔相當比例。問題所指,司法所向。如何有效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而更好地優化營商環境,成為執行裁判庭工作的重點。5年來,該庭穩步推進此項工作持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優質精準的司法服務。
對於進入破產程序的中小企業,執行裁判庭積極指導下級法院審理好「執轉破」案件,結合企業債務人陷入困境的原因、企業財務指標等因素,綜合識別判斷企業債務人是否具備挽救價值和再生可能。
在寒冬中爬坡過坎的某氟化鹽公司,真切地感受到了執行裁判庭「安商」「暖商」的誠意。
這是一個2003年由氟化鹽廠改制設立的非公有制企業,原有職工400餘人,企業固定資產近億元,年工業產值達3億元。因拖欠巨額債務,氟化鹽公司的房屋、銀行存款等財產均被法院查封凍結。雪上加霜的是,2010年6月,該公司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財產而停產,後法院裁定受理該公司破產案。但在公司財產變現時,經3次拍賣均無法變現。由此,該「執轉破」案件陷入了僵局。
該庭周家開、韋志勇兩位法官積極做調解工作,讓企業有足夠的時間尋找新的投資者,進而走出困境。功夫不負有心人。破產管理人在一次招商活動中引進某科技有限公司前來實地考察,並且與該科技公司籤了購買協議書,以1437萬元的價格整體購買了該氟化鹽公司的破產財產。公司法定代表人喜上眉梢。
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
「我們以前是『專科醫生』,現在必須當『全科醫生』。」法官曾亦樺打了一個生動的比方。如曾亦樺一般,該庭的法官都是從不同的審判領域轉戰而來。
近年來,隨著執行裁判庭受理案件數量不斷增長,案件類型越來越複雜,審理難度也越來越大。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的審理涉及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等眾多法律,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極為棘手。執行異議之訴案件要求法官掌握的法學知識儘可能廣泛、紮實,才能在面對不同領域的案件時應付裕如。
剛開始成立的執行裁判庭,只有3名員額法官和1名書記員。隨著庭室功能職責的逐漸明晰及審理的執行裁判類型案件逐年遞增,配備的人員也逐漸增多。目前,該庭共4名員額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書記員。4名員額法官均入選「廣西審判業務專家」,初步實現了審判隊伍的精英化、專業化。
近年來,該庭受理的執行裁判類型案件特別是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劇增。2017年受理190件,2018年增長到267件,2019年達到315件,2020年1月1日至今受理執行異議之訴案件449件。儘管辦案壓力逐年增大,但是該庭法官仍迎難而上。近3年來,該庭的辦案績效位居全院前列,僅堅持「快辦案」,而且還堅持「辦好案」,所辦理的案件中無當事人聚眾鬧訪,服判息訴率高。
改革仍在深入,改變仍在繼續。
奏響司法改革強音,這是廣西高院執行裁判庭當好「審執分離」改革尖兵的職責所在。「民之所望,改革所向。我們將進一步持續深化『審執分離』體制機制創新,塑造更為專業化的審判格局,奮力創造新時代新業績。」廣西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梁梅如是說。(梁慧 茹超)
來源: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