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4個月的小寶寶,因為防水尿不溼側漏,將大便漏在了遊泳池裡,親子遊泳中心為此開出了4000元罰單……
成都紐英帆國際親子遊泳中心
典典媽媽說,在去年12月她給寶寶在這裡買了60節課程,每節課程40分鐘,有教練陪同。事情發生在8月18日,當日中午,在成都一親子遊泳中心,遊泳課即將結束,1歲4個月的小寶寶典典(化名)的防水尿不溼不小心發生了側漏,尿不溼裡的大便漏進了遊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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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賠償,怎麼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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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後,典典媽媽說覺得非常愧疚。親子遊泳中心的老師表示,需要賠償4000元換水費用,或是補償當天其餘19個已預約但上課受到影響的家庭的費用,折合下來也是4000元左右。
但典典媽媽認為,此前合同並沒有相關的賠償約定,親子遊泳中心開具4000元賠償也是一次性整體換水的費用,但實際上,距離上一次整體換水已經過去了13天,應該按照實際損失來計算。
泳池是每一個月整體換水一次,每半個月循環換水一半,事情發生是在8月18日,距離上一次整體換水的8月5日,已經使用了13日。
賠償事宜還沒談妥
誰知,遊泳中心的另一個做法
讓典典媽媽十分氣憤!
事情發生的當天,該親子遊泳中心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了一條微信推送,《紐英帆第一個罰單,也希望是最後一個喲》↓↓
「(成都紐英帆國際親子遊泳中心)開出了史上最貴的罰單,原因竟然是寶寶在池中大便」……「在今天早上(18日)的課程中,寶寶在泳池大便造成水池的汙染,影響了其他會員的正常上課,因此紐英帆開出了有史以來最貴的罰單,4000元人民幣。對紐英帆預約了下午課程的家長我們感到很抱歉,我們的工作人員已經在積極的換水中,在這裡我們承諾,以後一定會加大監督力度,為了營造一個更安全衛生的上課環境,同時也離不開家長們的積極配合,一起重視寶寶遊泳時的大小便問題。」
典典媽媽認為,該推送內容文字雖然沒點名,但意思「很過分」,她認為,小朋友年齡太小,不能控制或者明確表達自己大便的意圖,防水紙尿褲側漏,也不是孩子故意要拉大便在泳池的。
19日,典典媽媽出示了與親子遊中心工作人員微信溝通截圖↓↓
就賠償問題:
工作人員表示,在營業期間確實是因為典典拉粑粑換了整池水,除了按照合同(賠償)外,還可以採取扣除課時費用的方式。
典典媽媽表示,孩子還剩下42節課未上,按照購課價格計算,還有6720元。
雙方溝通截圖
8月20日下午,典典媽媽告訴記者,遊泳中心負責人再次跟她取得聯繫,稱就賠償方案會再次上報領導商議。
律師說法
四川及第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認為,一般而言,(泳池方)做了相應告知,因為消費者的行為,確實給泳池造成了衛生困擾,所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和不能營業的損失,確實是應該由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但本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公平公正的原則,應該按照實際損失情況適當賠償,賠償金額和賠償方式,可以由雙方共同協商完成。
網友態度不一
@galaxy_Max:
合同存在漏洞。這家遊泳中心的公眾號的推送文章也存在問題,換水是因為紙尿褲側漏,而不是孩子在水池中大便,公眾號發出的文章表述不客觀,不準確,不真實,會對他人造成誤導。再者,這家遊泳中心換水4000元是否有相關的票據能證明,遊泳中心是否有權利對顧客進行所謂的罰款?
@開心的Ma:
罰款?只有行政機構才有權利罰款吧,作為經營者只能就賠償問題和消費者協商!
@Bfc:
感覺不可思議,水不是本來就該每天換的嗎?還要換水費4000?
@宏鼎順:
個人覺的應該4000/30*17這樣算,已經使用13天,賠償後面17天就好!
@喵77:
雖然寶寶是無心的,這麼小,不怪他,但畢竟造成了水質整體汙染,也影響了其他會員,協商好了該賠就賠!
@Man:
賠是應該的,但是太多了!
對此,你怎麼看?
來源:成都商報(ID:cdsb866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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