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4月3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韓颺)最高檢今天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在國家保護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責任、地位。《意見》指出,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應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未成年人保護熱點、難點和痛點問題,立足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和承上啟下訴訟地位,積極充分履職,推動形成全社會保護合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意見》要求,要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懲處危害校園安全、監護侵害、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犯罪,依法從嚴提出量刑建議,積極建議適用從業禁止、禁止令。另外,要強化刑事訴訟監督,積極推進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重點監督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特殊管教措施虛置、社區矯正空轉等問題,確保罰當其罪、執行到位,努力實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詢問被害人同步錄音錄像全覆蓋。2020年底,全國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場所。
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和入職查詢制度。加快推進、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嚴格履行報告義務。積極溝通協調,聯合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門,建立教職員工等特殊崗位入職查詢性侵害等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統一管理,明確查詢程序及相應責任,構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防火牆」。
《意見》指出,要堅持懲治與教育相結合,對未成年人涉黑涉惡案件要準確理解刑事政策和案件本質,認真全面審查事實證據,從嚴把握認定標準。要深入落實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制度,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依法提出量刑建議的同時,探索提出有針對性的幫教建議。據悉,自2020年開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總體適用率達到80%以上。要加強涉罪未成年人幫教機制建設,建立流動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異地協作機制,推動建立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幹預體系,探索建立檢察機關與專門學校的工作銜接機制,切實發揮專門學校獨特的教育矯治作用。
《意見》明確,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由未成年人檢察部門集中辦理是實現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的客觀需要。要突出統一集中辦理工作重點,有序推進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完善統一集中辦理工作長效機制,爭取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工作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
《意見》強調,要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等溝通配合,積極推動健全各項制度,完善問責機制,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和入職查詢制度,構築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防火牆」,切實發揮12309檢察服務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作用,逐步實現「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區」的全覆蓋,另外,要加強對製作傳播網絡違法及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特別是網路遊戲管控、宣傳報導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娛樂場所、網吧、賓館違規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問題的監督,努力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意見》還強調,要持續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規範化建設,加強未成年人檢察組織體系建設。沒有專設未成年人檢察機構的檢察院,要有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辦案組或者獨任檢察官,辦案組實行對內單獨考核管理,對外可以「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名義開展工作。要強化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管理,深化「捕、訴、監、防、教」一體化工作機制,明確同一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法律監督、犯罪預防、教育挽救工作依法由同一檢察官辦案組或者獨任檢察官負責。要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制度規則,研編未成年人檢察案例,推進「智慧未檢」建設,同時促進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交流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