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強拿燒雞引衝突致骨折 被捕店員是否正當防衛引爭議

2020-11-08 光明網

記者 牛泰

2019年12月24日晚,河南洛陽伊川縣水寨鎮男子於某酒後走進燒雞店,為少付4元錢,他和店員發生口角,店員韓伊兵全額退款後,於某仍強行拿走燒雞。韓伊兵追出店外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於某倒地,後檢查為左腿髕骨骨折。

警方介入後,此案先是被當成治安案件調解,自覺委屈的韓伊兵不願賠償。於某對此不滿,半年之後做了傷情鑑定,結果為輕傷二級。今年7月,韓伊兵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方批捕。

11月6日,韓伊兵的辯護律師石子強對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表示,韓伊兵追於某的目的是為拿回自己的財產(燒雞),遭遇反抗可行使防衛權,其沒有傷害於某的主觀故意,不用承擔刑責。

於某則表示,他對強行拿走燒雞的行為感到後悔,但無法接受韓伊兵不賠償,「我受傷了,他還不賠,那就讓法院判。」

目前,該案在伊川法院待審。

2019年12月24日9時04分,韓伊兵退還70元後,於某仍拎起燒雞準備帶走。/視頻截屏

1喝酒男留下4元錢,拎走一隻燒雞

2019年12月24日晚9時07分,45歲男子於某留下幾張紙幣後,強行從「利康烤滷店」內拎出了一隻重約2斤的燒雞。該店老闆劉海民說,紙幣共有4張,每張面值1元。

店內監控視頻完整記錄了燒雞被強行拎出店門前的6分鐘。

當晚9時許,於某走進燒雞店內,站在貨架靠店門一側,要了一隻燒雞。站在貨架裡側的韓伊兵邊稱重邊說,30元一斤。於某帶著罵腔埋怨太貴。韓伊兵回復稱,一直賣這個價。接著,於某又點了雞爪。稱完雞爪後,韓伊兵說一共74元。

9時01分,於某掏出40元紙幣並示意餘款用微信支付。

9時02分,於某向韓伊兵出示支付憑證。韓伊兵說,還差4元。於某問,就付這麼多,行不行?韓伊兵說不行。隨後,於某拎著燒雞和雞爪往店外走。韓伊兵說,還差4元沒付。於某轉身連說4次:「來來來,你攔著我。」韓伊兵說:「你不給就算了,你要走就走,我也不在乎這4塊錢。」

9時02分50秒,於某說,「退錢,不買了。」韓伊兵打開收銀櫃,拿出幾張紙幣說,雞和雞爪留下就退錢。於某仍然拎著雞和雞爪不放,並要求退錢。

9時03分40秒,於某對韓伊兵說:「喊你老闆來。」

9時04分10秒,韓伊兵正在給老闆打電話時,於某把雞和雞爪放在了貨架上。見此狀,韓伊兵把錢遞至於某手上。但是,拿到退款後的於某又拎起雞和雞爪,韓伊兵一把奪了回來,雞爪掉在了地上。於某一邊大喊:雞拿來,一邊衝進貨架裡側。

9時05分,貨架內兩人就價錢再次理論。

9時06分,韓伊兵給其親戚、—村治保主任高某打電話。

視頻顯示,雙方發生口角時,於某至少兩次爆粗口,韓伊兵並未回應。

11月6日,上遊新聞記者問於某:「韓伊兵退你錢,你也接了,為何強行把雞拎出店外?」於某表示,他是店裡的常客,與店老闆相識。走了之後,他也會把錢給店老闆送來。

店主劉海民對上遊新聞記者表示,他和於某隻是認識,但關係沒好到「他會把燒雞錢主動送來」的份兒上。直到今日,於某也沒表示過要給燒雞錢。

上遊新聞記者問於某,人在正常情況下,會如此買燒雞嗎?於某坦言,買燒雞前他喝了酒,三個人平分了一瓶一斤裝的白酒,「我沒喝多。對這事我也後悔,但沒有後悔藥。」

案發的利康烤滷店。/受訪者供圖

2男子酒後強行帶走燒雞引發衝突

於某拿到退款後仍強行從店內帶走燒雞,進而引發肢體衝突。衝突分為兩場,參與人員有:於某、韓伊兵、高某。

第一場衝突是在距離燒雞店約30米處。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於某和韓伊兵在此處爭奪燒雞。高某趕到後先是與於某爭論,接著起肢體衝突。二人起衝突時,韓伊兵並不在現場,而是回了烤滷店。

於某介紹,高某先動手打了他一拳,這一拳讓他臉腫了四五天。挨了一拳後他才還手,但沒打到高某。

高某說,他是村治保主任,出面協調糾紛是本職工作。看到於某和韓伊兵在爭奪燒雞後,他勸韓伊兵,沒必要為一隻燒雞吵架。在勸架過程中,於某指責他是韓伊兵的保護傘,還先動手打了他,他還手是為了自衛。

隨後,第一場衝突被高某隨行人員勸開,燒雞也被隨行人員拿在手中。高某留在原地報警,於某離開。

旋即,第二場衝突發生。

於某介紹,他走到燒雞店附近後,韓伊兵又衝出來打他,他摔倒在地,左腿關節處疼痛的無法站立。

韓伊兵向辯護人石子強介紹,於某打他,他後退,於某在追逐過程中,碰到馬路上的護坎摔倒在地。躺在地上的於某還揮手打他,他還手打了於某兩下,一下被其抬手擋住,一下打中對方身體。

上遊新聞記者獲得的視頻顯示,於某倒地後,其妻子和父親趕到,韓伊兵被於某父親推倒在地。

接著,民警趕到現場,將涉事人員帶走。

於某稱,肢體衝突造成左腿髕骨骨折。他同意警方將此案當成治安案件調解,但韓伊兵家人一直沒賠償。今年6月,他去做了傷情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其髕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衝突到最後,於某和韓伊兵均倒地。/視頻截屏

3治安案件升級為刑案,雙方各執一詞

於某的傷情鑑定報告出來後,這起治安案件升級成了刑案。

7月24日,韓伊兵家人收到的《逮捕通知書》載明,經伊川縣檢察院批准,警方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韓伊兵執行逮捕,羈押在伊川縣看守所內。

辯護人石子強介紹,伊川縣檢察院的《起訴書》載明,於韓二人因燒雞價格發生爭執,爭執中,韓伊兵致於某輕傷二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某也受到了治安處罰。高某說,於某傷情鑑定報告出爐後,他又被民警叫去了派出所,「說要罰我200元,我沒交。氣得慌,就不交。」

韓伊兵家人稱,韓伊兵今年28歲,跟著店主劉海民賣燒雞已有10年,從不惹事,是於某酒後惹事。民警對酒後鬧事者不處理,這讓他們想不通。「每天都有人去店裡買燒雞,都是30元一斤,沒遇見過像他一樣的。視頻裡看的清清楚楚,於某一進門就罵罵咧咧,74元只給70元。錢都退給他了,他還強行拿走燒雞。」

韓伊兵家人表示,於某受傷是其追打韓伊兵摔倒所致,與韓伊兵無關,他們相信法院的判決。

於某稱,衝突6個月後,他才去做了傷情鑑定,就是寄希望於調解結案,但韓伊兵家人一分錢都不願賠。他現在爬樓梯,腳還隱隱作痛。

關於賠償,韓伊兵家人說,農村人認死理,買燒雞不給錢就沒理。打架時,都是用手,很難用手把腿膝蓋打骨折,是於某自己摔倒碰骨折的,「我家的人都已經關進去4個月了,還想要我們賠錢,沒門。」

2020年7月24日,韓伊兵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方批捕。/受訪者供圖

4律師認為系正當防衛,做無罪辯護

石子強律師認為,本案的定性是目前爭議的焦點。韓伊兵追於某的目的是為了拿回燒雞,遭遇反抗,可行使防衛權,韓伊兵沒有傷害於某的主觀故意。

石子強稱,目前檢方的《起訴書》是以結果來定罪。縱觀本案,絕不能單純以客觀的結果來定罪處罰,而是應當結合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綜合評判當事人的行為。韓伊兵為了保護財產不受侵害,對於某不法行為的反擊,完全符合防衛時間、限度要求。

石子強介紹,事發當天,韓伊兵在店內正常賣燒雞,因付款與於某發生爭執,於某在拿到退款後仍將燒雞強行帶走,已構成非法佔有,面對這種典型的逞強耍橫、尋釁滋事行為,韓伊兵先是求助村治保主任高某,隨後於某與高某發生肢體衝突,此時於某已經由尋釁滋事行為涉嫌構成轉化型的搶劫罪。按照《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本案具備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於某強行帶走燒雞,可視為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石子強介紹,目前該案處於待審階段,他將為韓伊兵作無罪辯護。

11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毋庸置疑,於某過錯在先,檢方要充分考慮。至於韓伊兵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還需釐清肢體衝突前、衝突中的每一個環節,不能籠統地概括為「因價格發生爭執致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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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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