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清算是經濟活動中一種常見的情形,沒處理過的人措手不及,處理過的人都遊刃有餘。其實,很簡單!今天,我們從4個方面給大家仔細分析一波。
一、企業註銷清算時關於未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處理
例1.A商貿公司是甲集團企業的全資子公司,出於集團內部資源整合需要,2020年7月,甲集團公司擬決定將A商貿公司註銷。截至當月,A商貿公司帳面尚有存貨20萬元,涉及增值稅留抵稅額2.6萬元,A商貿公司註銷時涉及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2.6萬元能否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破產、倒閉、解散、停業後增值稅留抵稅額處理問題的批覆》(國稅函〔1998〕429號)規定:
對因破產、倒閉、解散、停業而註銷稅務登記的企業,其原有的留抵稅額的處理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已明確規定:納稅人破產、倒閉、解散、停業後,其期初存貨中尚未抵扣的已徵稅款,以及徵稅後出現的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後不足抵扣部分(即留抵稅額),稅務機關不再退稅。」
因此,A商貿公司註銷時涉及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2.6萬元不能退還。那麼,A商貿公司該如何應對呢?
筆者建議:
A商貿公司在註銷前可以與甲集團企業籤訂銷售貨物,將帳面存貨20萬元原價銷售給甲集團企業,向其開具稅額為2.6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A商貿公司而言,當月銷項稅額2.6萬元,進項稅額2.6萬元,增值稅應納稅額為0元;對甲企業企業而言,取得的2.6萬元進項稅額可以認證抵扣,這樣就解決了增值稅留抵稅額不能退還的問題。
二、企業註銷清算時關於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對於查帳徵收企業而言,在註銷稅務登記前,企業辦理清算涉及的企業所得稅該如何處理呢?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規定,具體處理問題如下:
問題1.什麼是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是指企業在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餘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根據規定,下列企業應進行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問題2.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哪些具體內容?有什麼具體要求呢?
如下表所示,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問題3.清算所得、可分配剩餘資產、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如何計算?
1. 關於清算所得計算
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等後的餘額,為清算所得。計算公式如下:
清算所得=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
其中「清算費用」,是指納稅人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與清算業務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清算組組成人員的報酬,清算財產的管理、變賣及分配所需的評估費、諮詢費等費用,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以及為維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例2.甲商貿企業2020年7月辦理企業所得稅清算,甲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100萬元,上述資產的計稅基礎為45萬元,在清算過程中發生清算費用15萬元,發生相關稅費支出10萬元,發生債務清償損益5萬元。那麼,甲商貿企業清算所得是多少元?
清算所得=100-45-15-10+5=35萬元
2.關於可分配的剩餘資產計算
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餘資產,是指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後的餘額。計算公式如下:
可分配的剩餘資產=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企業債務
3.關於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餘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
剩餘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後的餘額,超過或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即剩餘資產-股息所得後的餘額>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剩餘資產-股息所得後的餘額<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損失。
三、關於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填報問題
例3.假設甲商貿企業實際生產經營終止之日為2020年7月1日,辦理完畢清算事務之日為2020年7月25日。甲商貿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時,其自行計算的資產處置損益為82萬元,全部負債按計稅基礎減除其清償金額後確認的負債清償所得為8萬元,發生清算費用15萬元,清算過程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計5萬元,清算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支出2萬元,按稅收規定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納稅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10萬元。甲商貿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設不存在其他事項,則甲商貿企業應納稅額是是多少?涉及的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如何填報?
應納稅所得額=82+8-15-5-2-10=58萬元
應納稅額=58*25%=14.5萬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9〕388號)文件規定,其報表填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
清算期間: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5日
納稅人名稱:XXXXXXXX
四、 關於企業註銷清算涉及的稅務註銷程序辦理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註銷程序的通知》(稅總發〔2018〕149號)文件規定,企業稅務註銷程序可按照如下規定優化辦理。
第一類、清稅證明免辦類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註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第二類、稅務註銷即辦類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註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為其辦理稅務註銷時,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定。對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化即時辦結服務,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納稅人在辦理稅務註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後,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1.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3.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4.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徵點的納稅人。
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並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那麼,簡化稅務註銷辦理免予準備哪些資料?如何具體經辦?
辦理流程:
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註銷時,首次接待的稅務人員會問清情況,區分事項和複雜程度,分類出具需要辦理的事項告知書,並做好溝通和輔導工作。稅務機關提供「套餐式」服務,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務模式。
簡化資料:
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免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和個人身份證件。
以上就是企業註銷清算涉及的相關涉稅問題處理,因為註銷不是經常能碰到的活,所以相關的實務文章非常稀缺,喜歡本文的你記得要轉發分享呦,讓更多同行學會!贈
本文為檸檬雲財稅原創文章,作者稅海沙舟Dufe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