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
央行發布公告強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
不得歧視現金支付
近日
就有4家公司因拒收現金
被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12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發布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銀管罰〔2020〕35號、36號、37號、38號),北京空港興航達客運有限公司、北京鳥巢商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大興分公司、北京樂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及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因拒收現金被處以警告,作出上述行政處罰日期就是12月23日。
多看點:陝西一3A景區拒收現金被罰3000元
日前,陝西商洛一3A景區也因拒收現金領了罰單。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12月14日公布,柞水終南山寨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因拒收人民幣現金,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運營總監肖海東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媒體曾報導多起拒收現金事件
據報導,今年11月初,武漢市民張女士為母親辦理出院,特地準備了現金支付餘款,可是沒想到工作人員卻提示他們不能使用現金。更令她沒想到的是,隨後,她又接連在物業、停車場、小賣部碰了壁,原因都是對方拒收現金。
無獨有偶,2019年2月,消費者施女士在成都秀麗東方遊玩時也遇上相似的情況:揣著現金接連問了好幾家店,都沒人賣東西給她。理由是管理方不允許商家收現金,違者罰款兩萬。
12月15日,央行就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對外發布2020年第18號公告。央行表示,如果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來源/綜合澎湃新聞 央視新聞 封面新聞
編輯/孫蕊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