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說紀法】黨員幹部身邊人掛名取酬行為如何認定?

2020-11-15 清風鶴壁


2020年9月,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嶽陽市中醫醫院原副院長鍾利明受賄案進行二審宣判,判決書中提到,鍾利明妻子符某在該醫院體檢中心領取3.3萬元工資,這筆款項被法庭認定為受賄款。

  親屬領取工資,為什麼歸為黨員幹部的受賄款?黨員幹部身邊人掛名取酬行為如何認定?為了對上述案例形成準確的定性,首先來釐清它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請託人以給特定關係人安排工作為名,使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的,以受賄論處。

  「這是一起典型的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工資的案例。」鍾利明案審判長陳敏介紹,鍾利明所在醫院的體檢中心主任彭某系由鍾利明推薦上任,之後,鍾利明將妻子符某安排到體檢中心工作,幾年後符某辭職,但體檢中心仍按每月3000元的標準給符某發放空餉,至案發共發放「工資」3.3萬元。

  「符某從體檢中心辭職,是因為大家知道她是副院長的妻子,已經有人對此進行議論,受輿論壓力退出。因為鍾利明對彭某曾經具有職務上的幫助及後續進一步幫助的可能,作為鍾利明的特定關係人,符某不實際工作,卻接受彭某安排的薪酬應當認定為鍾利明的受賄款。」陳敏解釋。

  這裡再來關注一個專屬概念——特定關係人。《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特定關係人的界定是: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特定關係人本質上是具有共同利益關係的人,這種利益共同體一方面包括近親屬、情人這樣的感情關係,另一方面包括「其他共同利益關係」,後者主要為經濟利益共同體。通俗的判斷標準在於是否具有「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係。

  實務中黨員幹部要求或者接受他人給特定關係人安排工作領取薪酬的情況較為複雜,能否認定為受賄,應從兩方面判斷:一是取酬依據,是否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行為密切相關;二是取酬正當性,特定關係人是否實際參與了工作或實際工作但所獲薪酬明顯高於其勞動所得。

  首先,要看特定關係人接受請託人安排工作並取酬是否與黨員幹部利用職權為請託人謀利相關聯。若與具體的請託事項無關,則不作刑法上的評價,但如果違反相關黨規黨紀,應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黨員幹部知情未予糾正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綜合上述紀法規定,特定關係人掛名取酬能否構成受賄,關鍵在於是否具備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徵。「要麼是請託辦事完成後表示感謝,要麼是有事項將要請託,只要有具體的請託事項,哪怕黨員幹部只是做出承諾,就具備了為他人謀利的要件。」湖南省嶽陽市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幹部李瑜介紹。

  在鍾利明案中,其辯護人在上訴中提出,符某從體檢中心辭職後領取的工資是中心提供的補償款,沒有形成直接的錢權交易,應屬違紀款。然而,綜合各項在案證據,彭某向符某發放工資的動機是對鍾利明表示感謝,以及求得他以後在中心運營、資金結算等方面的關照,因此這一辯護意見不能成立,3.3萬元應被認定為受賄款。

  明確了取酬依據,在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的前提下,特定關係人掛名取酬的哪些款項應當認定為受賄,必須區別幾類情況予以定性。

  如果特定關係人是「掛空擋」領取薪酬,未實際付出勞動,應當認定為受賄,受賄數額為特定關係人實際領取的薪酬數額。

  例如安徽省皖南醫學院原督導員張光平利用職務便利,協調某企業主拿到了皖南醫學院新校區宿舍樓、科技大樓等工程規劃設計項目。作為回報的一部分,企業主聘請張光平的姐姐張某擔任其企業會計,張光平知情並接受:「我知道企業老闆是看我的面子才這麼做的。」張某雖未正常出勤,但一直領取工資和獎金。2020年6月,張光平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張某領取的23.2萬元薪酬被認定為受賄款。

  如果特定關係人雖然實際參與工作,但領取的薪酬明顯高於同職位正常薪酬水平,應當認定為受賄。受賄數額為特定關係人實際領取的薪酬與正常薪酬的差額。

  例如此前落馬的湖南移動公司原黨組書記、總經理王建根,在湖南「農信通」信息服務等多項業務中對拓維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丙予以關照。為感謝王建根,李某丙安排其情婦張茜在拓維公司任業務員,每月工資為833元至3130元不等。為進一步拉近關係,李某丙編造出「劉平」「許靈」兩名員工,向張茜多發兩份工資。另外,張茜從拓維公司離職後,仍領取了近一年的薪酬,兩項累計多發69.4368萬元。本案中,張茜領取的他人名下工資及離職後的續發工資本質上為不勞而獲的財物,最終被認定為受賄款。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是黨員幹部和特定關係人為了迴避掛名取酬,故意製造實際工作的假象,這本質上是掩蓋權錢交易行為,應當認定為受賄。受賄數額為特定關係人實際領取的薪酬數額。

  例如,浙江省海鹽縣委副書記姚沈良在任職期間及退休後,通過妻子周玲珍,以混凝土業務費、工資、獎金的名義,收受某房產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祖良所送的好處,共計人民幣201萬餘元。為製造在混凝土公司工作的假象,周玲珍有時跟著其他業務員跑業務、談合同,只要是她露過面的項目,都計入她的業務提成。

  「實際上她基本什麼都沒做,只是人到了談業務的現場。混凝土公司的老闆想以此為由頭來給她送錢。她在場時對方知道她是姚沈良的妻子,業務會更好談一些,無形中也成了企業的『護身符』。」浙江省嘉興市紀委監委審理室主任孔曉曼介紹,周玲珍文化程度低,基本不識字,也完全不懂混凝土和管樁事項,跑業務只是取酬的幌子。因此,周玲珍領取201萬餘元薪酬顯然不是業務對價,而是權力對價,均應計入受賄數額。

  黨員幹部利用職權安排特定關係人掛名取酬,方式相對隱蔽,情形比較複雜,但只要存在權錢交易,就是借職務投機謀利,就應該認定為受賄。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黨員幹部必須釐清權力公私邊界,「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管好自己和身邊人,以自身示範匡正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相關焦點

  • 妻子領工資,黨員幹部為什麼算受賄?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文峰報導 2020年9月,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嶽陽市中醫醫院原副院長鍾利明受賄案進行二審宣判,判決書中提到,鍾利明妻子符某在該醫院體檢中心領取3.3萬元工資,這筆款項被法庭認定為受賄款。親屬領取工資,為什麼歸為黨員幹部的受賄款?黨員幹部身邊人掛名取酬行為如何認定?為了對上述案例形成準確的定性,首先來釐清它的法律依據。
  • 紀法分開後對黨員違法行為還怎麼「管」
    但由此也引起一些人的疑慮,這是不是意味著黨組織只管紀律問題,對黨員幹部的違法行為「不管了」?會不會出現「以紀代法」的現象,也就是說黨員幹部明明已經違反了法律卻只給予紀律處分就了結了? 這些都是亟需澄清的問題,因為它直接關係大家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解和信心。
  • 警示教育破除「看客」心態 以「老熟人」案例警醒黨員幹部
    「三聖鎮茅庵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成林利用工作便利,一房申請兩次補助,違規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久前的一天,北碚區三聖鎮機關會議室座無虛席,一堂以大家的「老熟人」為例的專題警示教育會正在進行。  時間要追溯到2011年,北碚區啟動了三聖鎮茅庵村整村脫貧危舊房改造項目。
  • 武漢新洲:用好身邊「活教材」 觸動黨員幹部「警醒弦」
    「看到昔日的同事出現在警示教育片中,很受震動,也很感慨,我們不能只當一名『吃瓜群眾』,要保持更加清醒的頭腦,千萬別成為片中人。」近日,武漢市新洲區組織觀看該區紀委監委自製警示教育片《歪風「六型」警示錄》,區衛健局一幹部觀後深有體會,在驚嘆惋惜的同時,表示更要警醒反思,把自己擺進去,從這些「活教材」中汲取教訓。 用好身邊「活教材」、教育身邊人,敲響廉潔警鐘,這是新洲區紮實開展好第二十一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月系列活動的內容之一。
  • 嚴查「撈外快」行為!郴州該地清退公職人員兼職取酬資金78.81萬元
    永興:清退公職人員兼職取酬資金78.81萬元 日前,永興縣某安置小區項目指揮部將近三年的幹部職工到該指揮部領取的補助19.84萬元上交到縣財政局。今年初以來,全縣共清退兼職取酬資金78.81萬元。自2016年起,永興縣緊盯公職人員在臨時機構含指揮部的兼職取酬問題不放過,嚴查「撈外快」行為。
  • 如何認定組織、參加封建迷信活動行為
    同時,何某「教唆他人信教,發展信徒」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行為,應當按照紀法銜接條款處理。如果何某的上述違法行為未超過6個月追究時效期限的,紀檢機關在作出處分決定後,應依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及時移送同級公安機關依法追究何某的法律責任。
  • 當陽25家市管國企幹部接受紀法教育
    當陽25家市管國企幹部接受紀法教育發布時間:2018年06月07日 10:38 來源:中新網湖北 6月6日,凌雲科技集團部分黨委班子成員及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重要敏感崗位人員、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120餘人參觀了當陽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集團副總經理司兵在參觀後感慨。  今年3月,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頒布,當陽市首次將25家市管國有企業(含子公司16家)47名管理人員納入到監察範圍內。
  • 【案說紀法】代為出資、直接獲利、出資未經營…… 從5個案例看黨員幹部哪些合作投資算受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由請託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的,以受賄論處。受賄數額為請託人給國家工作人員的出資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以合作開辦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資的名義獲取「利潤」,沒有實際出資和參與管理、經營的,以受賄論處。
  • 三年內兩次酒駕,內江一黨員幹部被嚴重警告處分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葛航三年內兩次酒後駕車,觸碰紀法底線,影響黨員形象,造成嚴重後果,廣大黨員要從這一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自我約束,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堅決杜絕酒後駕駛機動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 學習園地|借點錢花,借臺車開,借套房住……黨員幹部這些「借法...
    借點錢花,借臺車開,借套房住……借來借往中,一些黨員幹部不禁心生錯覺:我不貪汙不受賄,只是借用而已,能有什麼大問題?殊不知,任何人際往來只要摻雜進公共權力和私人利益,就很可能會異化變質。黨員幹部一旦開口向管理服務對象借用款物,後者或是懾於權力、或是有所圖求,又怎會不從?
  • 湘潭市政府原副縣級督學周鐵堅在學校兼職取酬被處分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8日訊(通訊員 周衛平)日前,湘潭市紀委通報了1起副縣級黨員幹部兼職取酬的典型案例。 2018年4月,經湘潭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鐵堅黨內警告處分。經查,周鐵堅在擔任湘潭市政府副縣級督學期間,在未經組織批准的情況下,於2017年2月至9月,在湘潭縣鳳凰初級中學(民辦)兼職並領取報酬7萬餘元,面對組織兩次函詢,均未如實說明兼職取酬的違紀問題。周鐵堅在組織初核期間,將問題交代清楚並主動退繳違紀資金。
  • 蘇州市高新區:紀法雙施雙守 精準認定挪用資金行為
    原標題:蘇州市高新區:紀法雙施雙守 精準認定挪用資金行為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紀檢監察機關同時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必須貫通使用紀律和法律「兩把尺子」,做到紀法雙施雙守,才能確保每一個案件都經得起紀律、法律的檢驗。
  • 對以借款為名受賄行為的認定
    由於黨員幹部的公權力行使者身份,這種借款行為可能是黨員幹部為規避被查處,以借為名掩蓋受賄行為,也可能是純粹的民事借款行為。準確區分款項性質是借款還是受賄款極其重要,對於準確打擊犯罪和保護行為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如何定性,既要正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解,更要圍繞案件事實與證據,深入剖析「借款」的來龍去脈,去偽存真,透過現象看本質,準確認定行為的性質。
  • 【紀法課堂】六大紀律之政治紀律
    」微信公眾平臺「紀法課堂」專欄今天正式與大家見面。「紀法課堂」專欄以紀法教育為出發點,以解讀黨紀法規、評析典型問題為己任,利用知識解說、案例剖析、隨堂測試等方式,全方位、立體化推送紀法知識,力求打造全天候的「明規守法」教育活動陣地。
  • 紀法二字成高頻詞 警示黨員領導幹部遵守黨紀國法
    紀法二字成高頻詞警示遵守黨紀國法於成信是黑龍江綏化人,今年55歲,被通報前的職務是「中信銀行審計部深圳審計中心總經理」。莊德水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而黨紀和國法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作為黨員領導幹部,更應該模範遵守黨紀和國法。「從紀檢監察機關辦案角度來說,既要查違反黨紀的行為,樹立黨紀的權威性,也要查違法的行為,維護國法的權威性。
  • 黨員幹部能收微信紅包嗎?看完就知道了
    (資料配圖 來源網絡)紀法課堂冊亨縣某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杜某某收受工程承包人微信轉帳1688.88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全部予以收繳;安龍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長楊某某收受他人通過微信轉帳支付的「好處費」6000元,連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繳……從近年來黔西南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看,個別黨員幹部通過微信等渠道收受禮品、禮金,其行為嚴重影響了黨員幹部形象,破壞了黨群、幹群關係,對類似行為必須要予以紀律規範
  • 黨員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發布(全文)
    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
  • 輪臺縣紀委監委:用好身邊「活教材」 警示教育身邊人
    「依代吐拉·卡德作為黨員幹部,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喪失了政治信仰,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自我謀取私利的工具,最終受到了應有的處罰……」近日,輪臺縣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組在縣人民法院召開以案示警大會,用身邊的「活教材」為黨員幹部敲響警鐘。
  • 佛山市紀法教育基地開放一周年 接待現場教學近三萬人次
    學員們參觀佛山市紀法教育基地。2019年11月至今,教育基地已接待現場教學近三萬人次。佛山市黨員領導幹部在佛山市紀法教育基地宣誓。「教育基地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載體,我們將努力用好這個載體,不斷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牢記初心使命,弘揚清風正氣,勇擔時代重任。」佛山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