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燦 通訊員 徐蘇
核心提示
近來,不少白領流行在網上互換富餘的發票,有人則拿出家裡閒置的發票來換物甚至換錢。對於網上這種行為,法律專家提醒,這種行為已經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非法銷售50張以上普通發票的,無論面值是多少,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轉讓發票被罰款
27歲的李軍(化名)大學畢業後在鄭州一家醫藥銷售公司工作,平時經常因跑業務而在外食宿。幾次刮發票中獎後,他養成了索要發票的習慣。久而久之,他積攢下了一筆數目不菲的餐飲、住宿發票和計程車發票。
6月的一天,李軍登錄某知名「換客」網站,想淘一臺便宜的二手空調度夏。小李在這個網站發現有「現金求購您手中的餐飲住宿發票、計程車票、加油票……」的帖子,於是萌發了將手中的發票換成現金的想法。
李軍與發帖的買家取得聯繫。在幾番追問下,對方道出了實情。原來對方是一家私營企業,購買發票的目的是為了抵扣部分銷售額,以減少帳面利潤,少交稅。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商定以票面金額5%的價格成交。
次日,當雙方在約定地點交易時,被接到舉報的公安人員抓獲。事後,涉案發票被全部沒收,李軍被公安機關處以500元罰款。
「像我這樣在網絡上進行發票交易的網友還有很多,我用辛苦積攢的閒置真發票換點小錢,怎麼就違法了呢?」李軍覺得很委屈。
調查:不少網友發帖轉讓發票
根據李軍提供的情況,記者在網絡上進行搜索,結果在國內某知名網絡購物平臺和鄭州市一些二手物品轉讓網站很輕鬆地搜索到不下10條轉讓或者求購發票的帖子。
有的帖子中說:「收購你手中閒置的餐飲住宿發票,5%提成。」
有的帖子中說:「本人手裡有餐飲發票850元,還有一些計程車發票,有想要的嗎?價錢好商量……」「本人擁有私家車,有平時積攢的購油發票不能報銷,現低價轉讓,需要者可與本人聯繫。」
有的網上店鋪也賣發票:「本小店所賣發票,均為家人不能報銷之發票,保證為正規真發票,可在稅局網站查驗真偽,請放心購買!每月數量有限哦!」
記者經過調查了解到,這些帖子的發帖者多是白領。他們在網絡上出售的,大都是自己在消費時得到的餐飲發票、計程車發票、超市發票等報銷憑證,多為定額發票,也有少量機打發票。
與轉讓、出售發票的帖子相對應的是,網站論壇中有不少求購、收購發票的帖子。有的相對含蓄些,表示願意「以物換物」,用手中閒置的小家電、電影票之類換對方的閒置發票;有的則直截了當表示願意以現金方式購買發票,甚至給出了3%至10%不等的具體「提成」額度。
市民:網上換發票挺方便
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多數市民都覺得,把自己閒置不用的發票通過網絡置換成有用的東西未嘗不可。若是有需要,通過網絡來尋求自己想要的發票也很方便。
鄭州市的劉先生每月都為報銷用的「交通發票」發愁,朋友給他指了條路,到網上去換發票。「我通過網絡聯繫上了急需餐飲發票的一個網友,他恰好有多餘的交通發票,這樣一來,我們兩人的難題都解決了。」
「現在網絡換購閒置發票的情況挺多的,生活中常見的餐飲、交通、住宿等類別發票,都是市場上的搶手貨,我身邊也有朋友通過網絡換發票。」市民高函說,隨著各級稅務管理部門發票網絡真偽查詢系統的開通,一些單位對發票的報銷管理審核更加嚴格。假發票混不過去了,所以閒置真發票的買賣在網上就越來越多了。
已經有多次換發票經驗的女網友「SUMMER」說:「單位的一些福利通過報銷的形式發放,比如電話費、交通費,或者夏天的防暑降溫費,都需要拿發票才能領。發票不夠用的時候,大家互相換一下,很方便。」
律師:發票換錢物屬違法
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徐蘇說,像李軍一樣,很多市民對國家的發票管理制度並不了解,根本不知道買賣「二手真發票」是違法犯罪行為。市民一般知道買賣假發票或增值稅發票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普遍認為自己消費後取得的普通真發票來源合法,自己可以隨意處分。
「所謂的『閒置真發票以物換物』,其實質也是一種有償轉讓。很顯然,這與倒賣發票的行為並無區別,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徐蘇說,網站在發現這種違法交易後,有義務將「求票」信息予以刪除,否則涉嫌違犯《侵權責任法》。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個人轉讓閒置的普通發票也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非法銷售50張以上普通發票的,無論面值是多少,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