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聊一個話題:男方不願意到女方的城市發展怎麼辦?
她說啊!我的家是二線城市,他的家四線城市,他想在那邊開麵包店,說有捷徑為什麼還要過來我這邊,不願意在這邊發展,他想讓我過去,我不願意,他說我不夠愛他,否則就不會捨不得這邊的生活,現在分手了,我想知道我是真的太自私做錯了嗎?
對此網友們也是各抒己見了。有網友就說了他身邊朋友的例子!她就說她有一個同事也是這麼一個情況:
他同事呢,在深圳做設計的,就和同公司的一個女孩相戀了,談了快兩年了,也準備結婚了,他同事老家是河南的。也想著在一線城市生活壓力太大,想帶她回老家一起發展,而他女友就不同意。要求同事跟她回她的老家發展,那他同事也不同意了,一回了女方家,那到時候算什麼?兩人僵持不下,最後就妥協了,決定在桂林定居。
首付買了一套房,結婚了,還有了個兒子。不過很快問題就出來了,首先出現的是錢用完了。買房剩下的五萬塊,很快就花完了。本來他想在家兼職做設計賺外快的,但是他老婆不同意,最後就沒有做。在桂林,工資比在深圳差了很多,最多的一個月也沒有超過六千的。他老婆呢,除了帶孩子就在幼兒園教小朋友,每個月不到兩千。每個月要還房貸、要養家,小孩有點什麼事又是一大筆錢,錢花完了問題就出來了。兩個人動不動就吵架,有一次差點就離了。沒多久,他老婆參加考試去崇左支教去了,丟下他和他兒子。現在他每天要上班要還房貸要照顧兒子還要顧著老婆防止她丟了。給我的感覺就是,他們跟離婚了沒什麼區別!
有時候喝酒的時候,他跟我說好後悔,當初為什麼來這裡,二十多萬直接回河南老家也不是沒有人嫁,而且還可以照顧父母。來了這邊,一年都回不去一次,受苦受累就算了,被人家親戚各種白眼,老婆還不理解自己,現在房子沒還清兒子還小,工資還低,正不知道怎麼辦。想重新去深圳吧,老婆非得去教書不願意帶孩子,感覺自己當初就是一個錯。當初就應該寧願分手我不跟著老婆回這邊。他還慶幸沒有回他老婆老家,不然估計更慘,搞不好到頭來什麼都不是自己的最後連兒子也做不成。那天他哭了,你想過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號啕大哭的樣子嗎?還有網友就說了,作為一個男人,窮要窮的有骨氣。當然也要有豐富的理想與志氣。將來才能有所作為!對此各位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