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買房,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該怎麼辦?

2020-12-20 春城花草香

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因為結婚的時候兩個人好得跟一個人似的,所以男方什麼都捨得。但是一旦婚姻破裂就會面臨財產分割問題,通常這時候可是真槍實彈的據理力爭

實際上,遇到這樣的情況,主動權還是在男方。

對於房子價值的分割主要還是看男方的態度,想多給點就多給點,想少給點就少給點,想不給就不給。因為只要男方能證明是婚前男方全款買的的房子,即使寫了女方的名字,離婚之後,女方也不能十拿九穩的分得一半,理由在於男方給女方加名算作贈與,而贈與是可以收回的

建議男方根據婚姻持續的時間長久酌情處理

儘管說男人有權收回贈與權,房子一分錢可以不分給女方,但是我不建議採取這種決絕的方式。畢竟你們相愛一場,因為種種原因分手了,但是當初的愛還真摯,做人不能太無情

實際上,這時候男方可以根據和女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酌情的分與女方一部分權益。如果生活時間比較長,還生了孩子,男方可以考慮多分給女方一些;如果生活時間短,可以考慮少分或者是不分。我覺得堅持一個原則就好了,那就是儘量讓自己和對方心理平衡。

我覺得法律是法律,法裡之外還有人情,兩個人能夠相遇,相知到相愛,以至於走進婚姻的殿堂,說明緣分不淺。古語說的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佛說:前世500次的回眸才能換得今生的遇見。所以,即使後兩個人有千萬般的理由過不下去了,我們也不能完全的否定那個人的存在,畢竟在最好的年齡遇見,他或她給了我們生命之初的最美好的怦然心動

雖說最後以失敗告終,但那也是我們生命裡不可缺少的一段旅程,獨一無二的體驗。

分別時候不僅不能撕破臉皮,而是還應該感激地道一聲謝謝和珍重。就像伊能靜和庾澄慶,分別了,還能守護彼此的尊嚴,默默的掛念和支持,這無關感情,而是對生命裡曾經陪伴過自己那個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實際上,當我們沉沉暮年即將告別世界時刻,唯一能夠給我們安慰的不是金錢和房產,而是和我們曾經共度時光的那些人,他們或她們才是今生給我們溫度讓我們值得懷念的人。因此儘量地善待他們吧。

付出的時候,少想一點回報會更加讓自己坦然

實際上人的有些煩惱都是自己找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很多人付出的時候總想著回報,這未免讓自己總是患得患失,如果沒有得到預期的回報,心裡自己自然感覺失落和不甘。

我認為莫不如,付出之前就想好,如果你不等承受得不到回報的風險,就不付出吧。這樣免得給自己找麻煩,但是一旦想好了付出,是自己性甘情願的,就要看淡回報這件事情,因為通常來講回報很少有讓人滿意的情況,否則自尋煩惱沒必要

另外我覺得在分割財產這件事情上,男人不必斤斤計較,相比較而言,女性還是比較弱勢,跟了你生活了那麼久,適當照顧一下也是應該的,不能因為一點財產丟了男人的氣節。「人過留名,雁過留聲」,男人過於斤斤計較,以後也很難找到好的人。

大家之前可能對馬蓉和王寶強的離婚大戰憤憤不平,認為馬蓉不應該分到那麼多的財產,我個人認為看待事情要客觀,功過要分清。馬蓉出軌不假,但是客觀上還是給王寶強生了兩個孩子並且帶大了。這對於一個女人來說也是很不容易的。至於別人的情感狀態,不是當事人,儘量不要瞎參合。

結尾

古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雖然已經一別兩寬,但是看在曾經相愛的份上,儘量照顧彼此的情緒吧,放過了別人也就是放過了自己。無論分別與否,我們始終要感謝今生遇見和曾經的相伴的那些人

我是春城花草香,聽賞雨,採菊南山,希望送你一段輕鬆有趣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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