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你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嗎?很多男女,因為結婚前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不加女方名字的問題,反目成仇,甚至直接分手。我一朋友,在結婚前加他老婆名字,完了,男方父母生病了,要用錢,女的直接離婚,還打官司拆分財產,噁心不?另一朋友,結果5年,女的也是要房子寫她名,結果婚內出軌,男的啥都沒落著!男的天天搞店裡生意,女的天天在家啥也不幹勾搭老王,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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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這種事,看錢誰出,若男方全款,單寫男方名字,那無話可說,寫你名是情分,不寫是本分,畢竟誰也不想把七寸讓別人拿捏,安全感,誰都缺少;
若男方首付,婚後共同還貸,那就是寫夫妻雙方名字,本著先小人後君子,可以商定比例;這不是傷感情的事;
若首付都是雙方共同出,那肯定寫夫妻雙方名字,如果單寫一方,那麼,這種事,無論單寫或男單寫女,這種配偶留著幹嘛?過年殺年豬麼?另外,婚姻是雙方的事,婚姻代表著你已經成家立業,往後所有的事,需要自己主見,一個小姑娘連這個還在糾結,想不明白,婚後那麼多關卡,你可怎麼面對啊?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子可以不加名字,但是有貸款,婚後貸款怎麼還?婚後兩人收入屬於家庭受傷,男方用家庭收入還自己房貸說不過去。房子畢竟是大件,過百萬的財產,誰都慎重,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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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準備結婚了,證明兩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就沒必要糾結房產證加不加女方的的名字了,如果女人一定要男人在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我覺得女孩很低俗。現在的社會太複雜,稍有不順心就選擇離婚,一旦離婚了人家父母血汗錢買的房子要分你一半,我覺得這樣女孩要不得,你說房產證不加你的名字就沒有安全感,我說安全感是自己給的,你到底是圖人家的房子還是喜歡他的人?我一朋友說:我兒子要是婚前買的房子,女孩一定要讓他加上她的名字,我會要她滾都遠有多遠,同樣,我女兒出嫁,男孩婚前買的房子,我也不會要求人家房產證加上女兒的名字,結婚是因為兩個真心相愛,一定要去糾結外在的條件就變味了,我家當初買房子老公一定要寫我一個人的名字,我卻一定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因為這個我們還吵了起來,我覺得女人真的做到賢惠善良,男人再壞也壞不到那裡去,正常有擔當的男人也不用你說,他都會去為你去做一切。
有人說:男方花光了兩代人的積蓄買套房,憑什麼必須加上女方的名字?那樣男方有安全感嗎?對些,您有什麼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