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個人生大事,動輒幾百萬,有太多人在房子上栽跟頭了。哪怕是已經買對了房子了,但後面還是很容易踩著這個坑:那就是房產證加名字。
舉兩個例子。一、如果你要結婚了,女朋友讓你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你會加嗎?二、如果你的父母要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你會同意麼?
合理的做法是全部拒絕。但是女朋友可能會說你不愛她甚至可能會變成前女友,丈母娘可能會不待見你。但是理性的告訴你,為什麼房產證上的名字越少越好。
第一個是房產證上加孩子名字好嗎?第二是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合適嗎?先說第一部分。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是不好的,殺傷力最大的就是佔用首套,孩子以後就沒有三成首付去買房的機會。有很多朋友,因為父母的緣故,房產證上加上了名字喪失了首套資格,直接損失幾百萬。因為首房首貸,價值高達幾百萬,比如說你在年少懵懂的時候,父母在老家買了房,房產證上加上了你的名字,你以後想要去大城市買房的直接就是二套房,大部分城市二套房至少要6成或7成的首付,一套500萬的房子,首付要多掏200萬左右。例如轟動全國的深圳打新,代持就是行業裡公開的秘密,一個房票在市場上就價值幾萬塊,而且你自己作為剛需,如果有首套房首貸的資格能夠打中一個新盤的話,這個比新股中籤更厲害,它的安全邊際足夠寬,因為新盤價格低,比如說比起周邊二手房的價差是二到三萬一平米,一套100平的房子,直接就有了幾百萬的收益,但是一旦喪失了首套資格可能就無緣打新。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房貸是一個人一輩子最大的槓桿。人生財富,真相就是給自己去加槓桿,買房是給人生加槓桿,加的是資產槓桿,一旦房產證上寫了你的名字,就失去了槓桿成數,太可惜了。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以後賣房子要加收增值稅,如果父母要給你一套房子,你會怎麼做呢?記住,千萬別要。一定要讓父母把房子賣給你,這是為什麼呢?比如說房子是100平,總價200萬,有三種過戶方法,稅費如下:一是繼承給子女,需要繳納2萬元公證費;二是房子贈與給子女,需要繳納6萬元的契稅;三是賣給子女,需要繳納3萬的契稅。你是不是覺得繼承的方式稅費最低最划算呢?如果這麼想你就草率了,接下來才是重點:繼承和贈與的房子都比較坑,因為只要你再拿出來賣,增值部分的20%都要交稅,也就是說如果房子後續漲到了500萬,增值了300萬,你要拿出60萬去交稅。那麼父母的房子怎麼傳給孩子?最省錢的方法就是賣給孩子。
還有人分享了一個方法,就是寫欠條,然後去法院起訴。這個方法呢,有興趣的可以去驗證一下試試。
第二個是婚前房產證到底要不要加女方的名字。答案是千萬不要。原因第一是可以避免將來婚姻有變在房子上出現扯皮;第二是如果房子是你婚前全款買的,加不加名字都沒有必要,因為根據最新的婚姻法,即使以後離婚了,房子還是你的,跟另一方都沒有關係;第三是如果房子是你婚前首付買的,房貸沒有還完之前加不了其他人的名字,如果婚後兩個人共同還房貸,房子就是夫妻二人共同財產,離婚之後,共同還貸部分的房子增值的部分都屬於雙方;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會浪費另一方的首套資格。
那麼你的另一半如果沒有安全感該怎麼解決呢?現在有個好消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從2021年開始呢,我們正式實施居住權,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沒有安全感,要求房產證上加名字,可以給對方設立居住權,這樣既可以增加安全感,還能保護房子的產權;對方可以長時間甚至終身居住,但是沒有繼承和轉讓的權利。而且房產證上名字多了之後,想去辦個業務,都需要所有人到現場去籤字,比如辦理房貸、抵押、二押都非常麻煩。
所以說別以為房產證上人名字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