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神咒,指請求、呼喚神靈的降臨,或以神靈為依託、旗號,藉助神靈的威勢來實施巫術的咒語。這種咒語的顯著特徵是既邀請神靈,又施展語言靈力。在念誦請神咒的儀式中,能邀請神靈本身就是一種法術,是咒語的魔力或巫師的神通。巫術崇拜與神靈崇拜本來是矛盾的,但在這種儀式中,二者被策略地結合到一起。當神靈崇拜在民間信仰活動中佔主導地位的時候,巫師就分化為兩類:一類是自信自己的巫術至高無上,不遵奉神靈也敢於像對待其他自然物一樣命令、驅使神靈的,他們所念誦的咒語是原咒、驅鬼咒;一類是相信、敬奉神靈,但是把請神作為自己的一種本領,壟斷通神權力並藉助神的威名施展自己的法術,他們所念誦的咒語就是請神咒。從數量上講,後一種巫師遠遠超過前者。這兩種巫師又都不同於祭司類的神職人員,後者只是以神像前的侍奉者、祭祀儀式的主持者的身份出現,本人沒有什麼法力。
自從神靈崇拜佔據民間信仰的主導位置以來,請神咒就成為咒語中的主要部分。念頌請神咒的儀式要先祭祀神靈即「請神」,然後念誦咒語。這種咒語的明顯標誌是先呼喚神名,然後說出對某事的安排、希望達到的目標。如《道藏》洞真部的《太上三洞神咒》記載治寒病的咒語:「火鈴火山神,燒鬼化為塵,風病從風散,氣病氣根除,瘟疫諸毒害,寒熱速離身,疾痛從此散,男女保安寧,急急如律令。」這種先呼喚、邀請神靈,再施展語言魔力的咒語是大量的。民間廣泛運用的治孩子夜啼的咒語也是此類:「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個夜哭郎,過路君子念一遍,一覺睡到大天亮!」
在念誦請神咒的儀式中,雖然敬奉、請求神靈的做法引人注目,但是這種儀式在本質上仍然不能看做神靈崇拜儀式,而應看做有神靈崇拜因素加入的巫術儀式。因為這種儀式整體上具備巫術的特點:迫切追求短期或眼前的功效;巫師通常處於前臺的神通顯示者的位置,信徒不能直接求告神靈;儀式中雖然也有神靈崇拜,但是神力只起輔助作用,巫術是儀式超自然力的主要來源;巫師雖然也恭敬地邀請神靈,但只是把神靈當做旗號,對它予以利用和操縱。顯然,在這種巫術儀式中,咒語靈力仍然體現為基於巫術原理的語言自身的魔力,而不是神靈法力在咒語中的寄寓,即不能認為在存在神靈崇拜的儀式中咒語靈力根本上是神靈的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