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離婚分割股權,夫妻兩個人說了不算!

2020-12-20 分秒律師

關注「分秒律師」,每天分享法律知識!

有用戶諮詢小律,離婚時有限公司股權怎麼分割,是不是把份額寫進離婚協議就可以了?

小律回覆:沒那麼簡單哦,一定要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

以下一則案例,帶大家了解一下:

01基本案情

澤鑫公司由A與B於2014年出資設立,其中A認繳出資60萬元(佔股比例為60%)、B認繳出資40萬元(佔股比例為40%),認繳期限均至2024年3月25日。

後B與其配偶C被法院判決離婚,且法院判決澤鑫公司的股份中20%歸C所有,但一直沒有得到執行。遂C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確認B佔有的澤鑫公司40%股權中的20%歸C所有,並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而A表示,其不同意C成為澤鑫公司股東,並表示若涉B股權的轉讓,其將主張優先購買權,並表示B與C離婚糾紛一案中,法院並未通知過其涉及優先購買權的問題。

02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案澤鑫公司章程均規定了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B與C離婚糾紛一案判決書中雖然對於B在澤鑫公司40%的股權進行了處分,將其中的20%的股權判歸C所有,但C獲得該20%股權的前提應是不能侵犯A的優先購買權,否則C獲得的應是該20%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而非現實成為澤鑫公司的股東。

如果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需轉讓B的股權時,也應通知A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由於A表示其並未收到過法院的通知,也並不同意C成為澤鑫公司股東,亦明確表明了主張優先購買權,故C現要求確認其為澤鑫公司股東並辦理過戶登記的主張不能成立,本院對此不予支持。

03小律說法

第一,有限公司是人合性較強的公司。基於保證和維護有限公司人合性的考量,防止其他股東不願意接受的第三人進入公司,避免和減少新老股東摩擦,強化保護老股東和公司的群體利益,我國公司法規定了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其立法本意就在於股權對外轉讓如果未經其他股東同意,就應當阻卻該筆股權轉讓。

第二,非公司股東的一方,如想獲得公司股權,不僅僅在離婚協議中與配偶約定股權分割,同時要注意通知其他股東是否有購買股權的意向,做好證據留底,避免後續產生股權糾紛。

過往文章:

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卻判不準離?

男方性功能障礙,女方卻懷孕生子,養育多年能要求賠償嗎?

一則判決:離婚後可以分割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相關焦點

  • 離婚夫妻共有股權分割問題的法律研究
    離婚案例中對於夫妻共有股權的分割,主要也是指對股權財產性利益的分割。,由於廣州圖衛公司的股份在夫妻離婚後一直未予分割,廣州圖衛公司系由廣州圖衛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改制而來,廣州圖衛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權相應轉化為廣州圖衛公司的股份,而廣州圖衛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權系夫妻共同財產投資,袁某的股東身份對股份數額並沒有影響,也未因其他情況導致股份增加,因此,陳某主張分割廣州圖衛公司的股份,本院予以支持。
  • 商事律師淺談:夫妻離婚股權分割的相關法律問題
    我是做商事法律業務的律師,執業也有20年了,今天有幸與各位婚家律師共同探討夫妻離婚股權分割問題,剛才聽到各位婚家律師的發言,讓我很受啟發,收穫很多。在此,我想說說我的一些想法:1、夫妻離婚股權分割,分割的是什麼是股權還是股權中的資產收益權?
  • 夫妻在離婚時對共有股權分割的實務操作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夫妻一方或雙方投資經營公司業務的情況較為普遍。隨之而來的是,在進行離婚分割時,需要對以一方或雙方名義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分割,而分割涉及股權轉讓。
  • 夫妻離婚時股權該怎麼分割,如何處理?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夫妻共同財產範圍不斷擴大,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一方的名義對外投資的情況也逐漸增多。投資財產由於具有特殊性,涉及法律體系範圍廣,多半有公權和私權的衝突,處理起來較為棘手。那麼夫妻離婚時股權該怎麼分割,如何處理?
  • 「名律講堂」鄔錦梅:處理夫妻離婚股權分割,要有商事思維
    我是做商事法律業務的律師,執業也有20年了,今天有幸與各位婚家律師共同探討夫妻離婚股權分割問題,剛才聽到各位婚家律師的發言,讓我很受啟發,收穫很多。在此,我想說說我的一些想法: 1、夫妻離婚股權分割,分割的是什麼 是股權還是股權中的資產收益權?首先我們看《公司法》第四條,股東的權利是什麼?
  • 離婚案件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分割的思考
    在原告金某與被告吳某離婚糾紛一案中,雙方均同意離婚,並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被告要求分割金某在金泰公司50%的股權,按照一定數額計算股權價值後由原告折價補償,但原告對被告提出的股權價值不予認可,而被告認為原告應當提供公司財務帳冊,可對股權份額作價評估後再行分割;原告表示願意分割,但稱公司財務會計帳冊涉及另一股東之權利,另一股東賈某明確表示不願提供財務帳冊且不放棄優先購買權。
  • 劉釋駿: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王女士在和張先生離婚訴訟中並要求分割公司股權,法院予以駁回王女士和張先生結婚後二人以家庭共同財產出資創立公司,股權登記在張先生名下,王女士任總經理一職,二人共同經營公司。10年後因二人感情破裂準備離婚,王女士以分割共同財產的名義要求張先生轉讓名下股權,張先生只同意折價補償。
  • 夫妻共有股權分割問題研究
    隨著夫妻離婚糾紛的增多,在夫妻共有財產分割過程中對股權如何分割的爭議也越來越多。本文從股權的性質及夫妻共有股權的形態入手,從司法實踐的角度探討了在夫妻身份關係消滅時如何分割夫妻共有股權問題。  一、股權的性質  股權即股東權,即股東基於其出資行為而享有的對公司的各項權利的總稱。究其實質,股權是一種與物權、債權並列的新型財產權,是一種獨立的權利類型。
  • 廣州離婚律師梁聰律師團隊: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廣州離婚律師梁聰律師近日,筆者接到兩位當事人諮詢關於離婚時股權分割的問題,兩者情況不盡相同,一個是男方婚前設立科技公司現女方預起訴離婚,諮詢的問題大抵相同:我是分割股權好還是要求股權折價款好?折價補償的話,我能分到多少錢?問題一:是請求分割股權還是要求股權折價補償款?第一,您得知道您是否有權分割股權或獲得股權折價補償款。
  • 離婚平分股權?夫妻企業中「出資額」與「折價補償」到底是什麼?
    2014年,劉女士因與前夫王先生離婚未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劉女士滿是委屈,認為該公司是雙方以婚後財產共同出資設立,儘管登記在前夫名下,但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自然應當將股權一併分割。自己一個中年女人,面臨著愛情、家庭的雙重破滅。唯一剩下的汽車銷售公司的股權了,難道也留不住了嗎?
  • 離婚財產分割注意事項
    那再複雜一點就是說這個夫妻雙方婚前共同籌集首付所購買的一個房產,那這個房產有多少是夫妻共有?股權權屬爭議如果家庭持有公司股份,那這個情況下,公司首先說公司的股權有多少是夫妻共的,這個部分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還是夫妻雙方名下,以及股權的價值有多少,這都是容易爭議的地方。
  • 辦案札記61:婚後取得股權,離婚時該如何分割?
    案件概述:A和B是夫妻關係,婚後A出資入股和C共同開設公司經營飲品行業,後AB感情破裂意欲離婚,B提起離婚訴訟,庭審中B認為涉案股權系雙方婚後A投資所得,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予以分割,但是雙方對於該部分股權價值產生了爭議。
  • 夫妻財產分割的標準是什麼?離婚後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首先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分清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界限。家庭共同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財產。那麼,夫妻財產分割的標準是什麼?離婚後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 夫妻一方惡意轉讓股權 離婚時對方如何救濟?
    &nbsp&nbsp&nbsp&nbsp現實中,夫妻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並享有一定份額的股權,離婚時對於這類型財產的分割一直是審判實踐的難點。那麼,夫妻一方惡意轉讓股權,離婚時對方該如何救濟?今天,北京一中院法官就此詳細解析。
  • 夫妻因股權產生的共同財產.收益.增值.繼承分割的11個要點
    二、夫妻離婚時只能分割出資額而非股權。依據我國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只能登記在單個主體的名下。夫妻雙方在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設立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成為該有限公司的股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分割是出資額還是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提示:根本靠不住的記憶以及思維慣性可以使絕大多數人認為夫妻離婚時分割的毫無疑問是股權。
  • 隱名股東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實踐中,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分割的問題通常由於一方當事人的潛在股東身份而變得複雜。接下來高德剛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相關信息,歡迎大家的閱讀!1.可以將隱名股東持有的股權確認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嗎?《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 廣州離婚律師梁聰:從《白色月光》看夫妻一方惡意轉讓股權
    綠茶小三為了得到利益,設計圈套向張鑫索要50萬元,並要求其賣掉所在公司10%的股權進行套現。張鑫無奈只得背著妻子計劃將股權轉讓賣出。現實中,夫妻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與他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並享有一定份額的股權,離婚時對於該類型財產的分割一直是審判實踐的熱點問題。
  • 離婚協議中能約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問題嗎?
    ,則在離婚財產分割過程中需要解決股權的分割問題。由於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屬性,故我國法律對於股東轉讓股權時賦予其他股東以優先權,由此導致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股權轉讓會受到限制。另外,股權的變更也會影響到離婚後公司的經營與決策及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係。故股權的分割在離婚案件中屬於比較重大的問題。下面,本離婚律師就結合多年來處理此類問題的經驗談談在協議離婚時應如何約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分割問題。
  • 男子購買保險,夫妻離婚,妻子要求分割保費被拒,法院:支持分割
    閱讀前請點擊關注,保險諮詢、索賠維權,請私信好買保,專業索賠專家有問必答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是一種緣分;兩個人最終分開,那是有緣無分,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間就要互相包容,互相關心。保險具有兩面性,它好比是一把雙刃劍,既能安撫人心又能擾亂人心,為什麼這麼說呢?比如說夫妻兩個人非常甜蜜的時候,保險這時候起到的就是安撫人心的作用;一旦夫妻關係破裂,感情崩潰,保險也可能引起雙方的利益糾紛,甚至要鬧到法院,這又何苦呢,那麼夫妻離婚時保險應該分割呢?
  • 從《白色月光》看夫妻一方惡意轉讓股權,離婚時對方如何救濟?
    司法實踐中,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部分,一般有以下兩種分割方式:股權實物分割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需注意的是,此種分割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公司過半數股東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