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馬玉芝
審校|俞林鑫
編輯|周玲玲
《精神分析》雜誌成立的目的不僅僅是讓讀者了解精神分析知識的進展,而且也不只是為了發表相對較短的對某一主題的文獻,它還旨在完成進一步的任務,即向學生清晰地勾勒出已知的內容,並通過向初學者提供適當的指導來節省分析實踐的時間和精力。因此,從那時起,那些教學性的和技術性的文章,不一定包含新內容,也會出現在這本雜誌上。
我現在打算涉及的問題並不關乎夢的解釋技術:既不是夢應該以何種方式被解釋,也不是什麼時候考慮運用這樣的解釋, 而只是討論分析師在對病人進行精神分析治療時運用解釋時的藝術方式。毫無疑問,在這個問題上有不同的方法,但是在分析中技術問題的答案從來不是理所當然的。雖然可能有不止一個好的方法,但仍有許多不好的方法,對各種方法的比較很有啟發性,儘管它不應該作為支持某個任何特定方法的判斷標準。
任何一個從釋夢到分析實踐的人都會對夢的內容保持興趣,他的意圖是儘可能完整地解釋病人所做的每一個夢。但他很快就會注意到,他現在在完全不同的條件下工作,如果他打算實現他的意圖,他將會與治療中最緊迫的任務發生衝突。即使病人的第一個夢被證明是非常適合用來推出第一個解釋的,其他的夢也會馬上出現,它們太長、太模糊,在一天有限的會談時間內是無法從中提取全部意義的。如果醫生在接下來的幾天裡繼續做釋夢的工作,在此期間會產生新的夢,因此,為了最終解釋第一個夢,他不得不把這些新的夢放在一邊。產生的夢有時如此豐富,而病人在理解他們的過程中總是猶豫不決, 這會迫使分析師懷疑,以這種方式出現的材料可能只是病人的阻抗。病人試圖表明:這種方法無法掌握所呈現的內容。與此同時,治療也會落後於當下相當一段距離,與現實脫節。與這種技術相對立的是這樣一種規則:對於分析師來說,最重要的是在任何給定的時刻總能對病人心靈的表面保持覺察, 並探索心裡有什麼情結和抵抗在隨時起作用,以及對它們什麼樣的有意識反應將支配病人的行為。為了解夢的興趣而犧牲這種治療的目的幾乎從來都是不正確的。
如果牢記這一原則,那麼,我們在分析中對夢的解釋又會是什麼態度呢?大致如下:在一次諮詢中所能達到的解釋應該被認為是足夠的,即使夢的內容沒有被完全理解,也不應該被認為是一種損失。第二天,對夢的解釋不再作為一件理所當然的事被再次提起,除非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同時闖入病人的意識層面。因此,進入病人頭腦的第一件事就是首先要處理的,這個規則對於中斷的夢的解釋也同樣如此。如果新的夢在舊的夢被處理好之前就出現了,那麼新的夢就應該被關注,沒必要為忽略舊的夢感到不安。如果所有的夢都變得太過散漫和冗長,那麼從一開始就應該放棄徹底解釋它們的希望。一般來說,分析師必須注意不要對夢的解釋表現出特別的興趣,也不要使病人產生這樣一種想法,即如果他沒有夢,工作就會停滯不前。否則,就會有一種抗拒做夢的危險,(病人)隨之暫停做夢。相反,必須使病人相信,不管他是否報告夢或對夢投入了多少的注意力,分析總是能為其繼續深入找到材料。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夢的解釋只能在這種方法性的限制下進行的話,我們是否會放棄用於揭露無意識的很多有價值的材料?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損失絕不是表面看來的那麼大。首先,必須認識到,在嚴重的神經症病例中,任何複雜的夢從本質上來說都無法徹底解釋。這類夢通常是基於醫生和病人都不知道的所有的致病材料(所謂的程序夢和傳記性夢),有時相當於把神經症的全部內容翻譯成了夢的語言。在試圖解釋這樣一個夢的過程中,所有潛在的、尚未觸及的阻力都將被激發起來,並很快限制其理解。這樣一個夢的完整解釋將與整個分析的完成相一致。如果一開始就記下來,可能要幾個月後才能理解它。這與解釋單一症狀(也許是主要症狀)是一樣的,需要整個分析來解釋它。在治療過程中,分析師必須努力掌握這個或那個症狀片段的意義,一個接一個,直到它們都能拼湊起來。同樣的,在分析的早期階段,我們也不能對夢的理解有更多的期待,分析師必須滿足於嘗試性的解釋能揭示某種單一的病理性或欲望性衝動。
因此,如果一個人放棄了完全理解夢的想法,其實並沒有失去什麼;同樣,如果一個人中斷對一個相對早些的夢的解釋而轉向一個更近期的夢,通常也不會失去任何東西。我們已經從詳盡分析過的夢的例子中發現,同一個夢的幾個連續的場景可能有相同的內容,而且會越來越清晰地表現出來;我們還了解到,在同一個晚上出現的幾個夢,只不過是用不同的形式來表達了同樣的意思。總的來說,我們可以放心,創造了今天某個夢的欲望性的衝動,只要還沒有被理解,還沒有從無意識的支配中退出,就會在接下來的其他的夢中重現。因此,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完成一個夢的解釋的最好方法是離開它,把注意力放在一個新的夢上,這個夢可能以更容易理解的形式來呈現同樣的材料。在治療過程中放棄有意識的有目的的目標,聽憑一種『偶然性』的指導,這種要求對醫生和病人來說,都是很困難的。但我可以保證,當一個人對自己的理論原則有充分的信心,在建立聯繫的過程中不去質疑無意識的引導時,他都會得到獎賞。
因此,我認為在分析治療中,對夢的解釋不應作為一種藝術來追求,而應遵守整個治療過程的技術規則來處理。當然,有時分析師也可以不這麼做,允許自己的理論興趣有一點自由發揮,但是他應該時刻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自從我們對夢的象徵意義的理解有了更多的信心,並且知道自己能更獨立於病人的聯想之後,會出現一個新的情況。一個異常熟練的釋夢者有時會發現,不需要經過冗長而費時的解夢過程,他就可以馬上理解病人的每一個夢。這樣一個分析師就免除了夢的解釋需求和治療需求之間的任何衝突。此外,他還會試圖充分利用釋夢的機會,把他在夢中發現的一切都告訴病人。但是,在這樣做的時候,他將採用一種與成熟的處理方法有很大差別的方法。無論如何,初學精神分析實踐的人都不應該把這種特例當作一個榜樣。
每個分析師都處於設想中的高級的夢的解釋者的地位,因此,在病人學會任何夢的解釋技術之前,他們帶來的第一個夢很重要。這些最初的夢可能被描述為簡單的:它們向聽者透露了大量信息,就像所謂的健康人的夢一樣。接下來的問題是,分析師是否立即將自己發現的東西翻譯給病人聽?不過,這不是回答這個問題的地方,因為它顯然是一個更廣泛的問題的一部分: 分析師應該在治療的哪個階段,以怎樣的節奏向病人介紹隱藏在他頭腦中的知識?病人對釋夢實踐了解得越多,他後來的夢通常就越模糊。所有關於夢的知識也有助於使夢的構建過程處於警惕狀態。
在關於夢的「科學」著作中,儘管它們否定了夢的解釋,但卻從精神分析中得到了新的啟發,人們常常發現,精確地保存夢的內容是最不必要的。有人可能會要求在醒來的幾個小時內應該保護夢免受扭曲和損失,甚至有些精神分析學家指示病人一醒來就立即寫下每個夢,他們似乎並沒有始終如一地充分信賴對夢的形成條件的知識。在治療工作中,這個規則是多餘的,病人很樂意利用它來打擾他們的睡眠,並在沒有任何用處的地方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因為,即使夢的內容是用這種辛苦的方式從遺忘中拯救出來的,也很容易發現,我們並不能(在隨後的討論中)從病人中獲得什麼。聯想將不會出現在內容中,就好像夢沒有被記起來一樣,兩者結果是一樣的。毫無疑問,醫生已經獲得了一些知識,否則他是不會這樣做的。但是,分析師或病人是否知道某件事情,兩者並不是一回事,這一區別對精神分析技術的重要性將在其他地方得到更充分的考慮。
最後,我將提到一種特殊類型的夢,就其本質而言,它只發生在精神分析治療過程中,可能會迷惑或誤導初學者。這就是「緊跟在」治療後面的那些提供佐證的夢,它們很容易被分析,它們的翻譯僅僅反映了在新近的治療進程裡,從日常聯想的材料中推斷出來的東西。當這種情況發生時,病人似乎已經足夠友好地把我們帶進了夢境,就像我們之前一直向他「建議」的那樣。更有經驗的分析師並不認為這是出於病人的友好,他把這樣的夢看作是希望得到證實的夢,並認為到只有在治療的影響下帶出某些特定的條件時,才能觀察到這樣的夢。絕大多數的夢都是在分析之前形成的,所以,把已經知道和理解的東西減去以後,仍然保留著一些或多或少清楚的暗示,指向某些迄今為止一直被隱藏著的東西。
原文:
THE HANDLING OF DREAM-INTERPRETATION IN PSYCHO-ANALYSIS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