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4月18日訊 「海之藍」、「天之藍」,這些看似高大上的白酒居然出自南京鼓樓一個小村子裡。昨天,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一對夫婦因造假獲刑。
庭審現場,被告人李某說,她和丈夫都是湖北人,案發前住在南京鼓樓一個小村子裡。李某的丈夫王某說,他們以每月750元租下一套房子,他從酒店回收酒瓶及包裝,再將低端的白酒灌進去。王某說,他製作「海之藍」和「天之藍」的成本都在每瓶20多元,而他銷售的「海之藍」每箱330元,「天之藍」每箱700元,一箱共有6瓶。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1月至9月,王某夫婦租用廠房,利用氣泵、鉚釘槍等工具將洋河普曲、洋河藍優酒分別灌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白酒包裝上使用「海之藍」、「天之藍」等註冊商標,假冒成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高檔白酒銷售,非法經營數額共計109960元。2016年9月20日,王某通過物流發貨假冒白酒時被抓獲,當場查獲假冒的「海之藍」白酒30箱,非法經營數額9900元。案發後,兩被告人主動退出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夫婦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切身利益,嚴重損害了被害企業的聲譽。王某夫婦屬共同犯罪,其中王某是主犯。合議庭考量兩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和平時表現,王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54980元,李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4980元。(鞠恩春 馬一瀾 張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