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18年5月14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組對安居集團黨委開展了巡察,並於2019年3月20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對巡察反饋的認識部署和主要做法
集團黨委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時間調配資源、盡銳出戰,集中力量在整改中持續發力,切實做好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通過召開1場黨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11場支委會、支部黨員大會,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覺悟,認真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過硬的措施,堅決落實整改政治任務,不斷推動整改再發力、責任再壓實、措施再精準;二是黨委書記認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第一時間成立了集團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同時按照兩周一會的要求召開了5場黨委會,制訂完善巡察整改方案,研究、部署、督導、落實巡察整改工作,經與上級相關部門的請示溝通,制訂了問題、任務和責任三份清單,掛圖作戰、對標對表,真正把巡察整改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三是層層夯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班子成員堅決落實分管領域的整改任務,分別對下屬5個黨支部、10個職能部門以及4家子企業發出整改通知書13份,每天跟進、限時完成、逐條銷號,在兩個月的集中整改期內整改完成率達100%,真正做到在落實上見真章、動真格、求實效,形成大家動手一起抓整改、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良好局面,切實把巡察整改的政治成果轉化為促進企業提質增效的發展優勢,進一步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於黨委領導班子發揮作用不強的問題
一是2017年9月29日完善《辦公會議事規則》(廈安居行政〔2017〕9號),對議事範圍、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二是2017年11月收到市國資委批覆和市場監督局完成備案通知,完成將黨建寫入企業章程;三是2017年12月27日完成《黨委會議事規則》(廈安居委〔2017〕23號),列出了研究事項清單;四是2018年12月29日召開一屆一次董事會,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廈安居董〔2018〕2號)。通過以上制度的編寫、修訂和施行,初步完善了現代企業治理結構,進一步釐清黨委與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使黨委在企業治理過程中的領導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和發揮。
2.關於決策制度執行不力的問題
一是2018年12月29日,修訂完成《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廈安居〔2018〕279號);二是2019年4月22日,集團黨委對2016年到2018年期間購買且存續的理財產品重新排查、梳理、研究,從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盤活存量資金的角度出發決定繼續履行合同;三是2019年4月30日,根據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印發《關於增加<財務管理制度>章節的通知》(廈安居〔2019〕115號),在原有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增加「理財產品管理」章節,完善相關制度及決策程序。
3.關於請示報告執行不力的問題
一是在2019年3月至4月間,黨委中心組和各黨支部完成了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學習;二是2019年4月28日,制定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領導幹部因私事出國(境)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2號),對辦理程序、審批流程做出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
4.關於公司核心業務推進緩慢的問題
一是2019年4月29日,完成2013年6月至2016年初無業務收入的情況說明,自2016年起,集團已全面扭虧為盈;二是2018年7月18日,書面向市建設局及其他相關單位提請協調解決將萬景公寓保障性住房項目資產注入我司事宜,經與市建設局及市財政局溝通,同意我司先採用購買的方式,購買我司現階段已接收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三是2019年4月24日,集團對至今尚未實現組建時設定的資產注入以及明確收入來源等工作事項,書面提請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5.關於落實上級重要文件要求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9年4月28日,制定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廈安居委〔2019〕23號);二是各黨支部已將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的核心要義學習納入2019年黨建教育工作計劃,目前已有兩個支部完成,其餘黨支部已制定計劃,將於9月前完成教育培訓;三是從2018年起,堅持開展「1+X」專項檢查,每逢法定假期,均及時傳達上級查處的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並下發嚴明紀律要求的通知,編發節前廉潔提醒簡訊,打好節前「預防針」,確保幹部職工廉潔過節;四是2019年4月28日,制定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領導幹部報告婚喪喜慶事宜實施辦法》(廈安居委〔2019〕26號)並嚴格執行;五是2019年4月28日印發《安居集團移風易俗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廈安居委〔2019〕30號),通過開展專項治理和日常監督,推動集團移風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6.關於未按要求及時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問題
2015年9月現任董事長到位履職,2017年12月,2名外部董事到位履職;2018年2月職工董事獲批;2018年11月內部董事到位履職,董事會5名成員全部配齊,並於2018年12月19日召開集團第一屆一次董事會會議,修訂《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2019年4月15日召開一屆五次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職工監事一名;2019年4月18日,向國資委提交《關於成立政策研究中心的請示》(廈安居委〔2019〕21號)。
7.關於保障房監督管理體系不夠完善的問題
指導督促下屬廈房租賃公司從加強空置房源巡查、入戶巡查、建立健全維修機制三個方面不斷完善租後監管機制。一是2018年8月30日印發《保障性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維修管理辦法(試行)》(廈房租賃〔2018〕9號),2018年12月29日印發《租賃住房套內維修管理辦法(試行)》(廈房租賃〔2018〕31號)、《保障性住房監管制度(試行)》(廈房租賃〔2018〕32號)等制度並嚴格執行;二是對4名已享受保障性租賃房的承租戶,按規定對其辦理完成退租手續,已收回其承租的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另36名住房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對其中23名收回其所承租的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對其中13名因擁有其他住房為期房,且尚未辦理交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的對象,按照相關規定,與其籤署過渡居住補充協議,並在其期房交房且具備入住條件後,按補充協議規定,收回其所承租的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此外,在市建設局、保障辦的協調指導下,開通「廈門住房保障一體化綜合管理系統」三個房產查詢帳號,建立房產協查機制;三是多措推動空置房源的配租工作。擴大覆蓋面,面向社會企業公開配租,將具備出租條件的房源全部推出;積極與相關單位協調關於招租條件設置事宜,加大宣傳力度,嘗試激勵措施,調動招租團隊的主動性、積極性,提高出租率;四是全面推動店面招租工作。將可招租的店面全面掛網招租,截至2019年5月,可招租面積比增29.6%。對於尚未承租的店面,一是積極與相關單位協調突破招租條件的限制,二是加大宣傳力度,採用印刷宣傳冊、在微信公眾號推送、積極對接商家等辦法提高出租率。
8.關於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力的問題
一是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間,集團黨委中心組分3次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及十九大修改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重要法規;二是2019年4月8日,根據市委宣傳部印發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結合集團實際,制定《2019年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廈安居委〔2019〕19號),並認真組織實施;三是自2019年4月起,嚴格規範落實中心組學習制度,採取集體研討、個人自學、交流發言等形式,確保學習取得實效,做好中心組學習記錄;四是2019年4月30日,邀請市委組織部專家對全體黨員開展為期半天4課時的國企黨建專題授課,以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
9.關於執行黨委領導帶頭上黨課不到位的問題
已制訂2019年度黨委班子成員講黨課計劃,確定了班子成員上黨課的時間和主題,並將形成常態化工作,確保班子成員每年上黨課不少於一次。
10.關於班子成員落實雙重組織生活不嚴格的問題
一是2019年3月6日,經黨委會研究,根據黨委委員工作分工,印發《關於調整集團黨委委員掛鈎聯繫基層支部的通知》(廈安居委〔2019〕10號),明確各黨委委員掛鈎聯繫黨支部;二是2018年5月起,黨委班子成員除了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外,還不定期到掛鈎聯繫黨支部參加組織生活。2019年2月起,各黨支部相繼召開2018年度組織生活會,四位班子成員均按掛鈎聯繫安排到場參會並進行指導,其中,紀委書記全程參與。
11.關於未按規定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問題
一是集團黨委於2017年6月15日印發《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方案》(廈安居委〔2017〕16號),指導各黨支部持續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求各黨支部將「兩學一做」內容列入支部年度工作計劃,並建立「兩學一做」專項學習臺帳;二是直屬支部已於2019年5月份補開「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
12.關於黨內組織生活不嚴格的問題
一是2013年-2015年,集團黨委班子僅配備一名黨委書記,無法召開民主生活會;二是從2018年2月召開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開始,黨委班子成員個人撰寫對照檢查材料時均如實報告本人家庭房產及配偶子女就業情況;三是紮實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以對黨和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直面問題、坦誠相見,實事求是地提出批評意見,從2018年2月召開的2017年度黨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開始,已杜絕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情況;四是2018年已按照黨支部工作條例要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全體黨員均撰寫了對照檢查材料,組織生活會程序規範,質量較好。
13.關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8年度,集團黨委通過編訂《黨建標準化操作流程》、制定並執行《安居集團黨委2018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廈安居委〔2018〕48號)等方式,將「三會一課」制度落實到位;二是2019年初,集團黨委對各黨支部2018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行了考核,並於1月30日下發《2018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目標考核結果報告》,對各支部的活動記錄不規範現象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各黨支部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三是於2019年5月17日,對各支部支委進行關於規範開展「三會一課」的教育培訓。
14.關於民主評議黨員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9年2月,集團黨委組織各黨支部學習上級黨組織關於召開組織生活會的文件精神,細化文件要求,明確組織生活會的流程和民主評議黨員的優秀比例及評定標準,指導各黨支部規範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二是安居物業支部已於2019年4月23日召開黨員大會重新對2016年度的黨員進行民主評議,並嚴格按照不超過三分之一的優秀比例進行評議,經民主評議,物業黨支部2016年度優秀黨員5名,合格黨員12名,無不合格黨員。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5.關於領導機構及工作部署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9年4月15日,集團黨委印發《關於成立安居集團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廈安居委〔2019〕20號),下屬子公司於4月均已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二是2019年5月13日,經黨委會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分管意識形態工作,2019年將嚴格執行每半年向上級黨委匯報意識形態工作及聽取下轄各黨支部抓意識形態工作匯報;三是2018年集團黨委工作總結和集團黨委2019年工作意見中均有專門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章節。
16.關於工作機制不健全的問題
一是2018年9月4日,已制定《安居集團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指標體系》(廈安居委〔2018〕23號)並於2019年1月對各黨支部2018年下半年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二是與廈門網籤訂了《網絡輿情服務協議》,實現實時對網絡輿情進行監測、分析研判和應對處置;三是2018年8月,組織開展了公共領域宣傳載體自查整改工作,經自查,集團宣傳陣地均無違反意識形態工作相關規定的情況,相關自查情況已於2018年8月14日提交市委國資監管工委(廈安居委〔2018〕22號),建立了常態化工作機制;四是自2019年起,集團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每半年至少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一次綜合分析研判的工作機制。
17.關於分管領導存在多重職責的問題
2019年5月13日,經集團黨委會研究,明確在集團尚未配備黨委專職副書記前,由集團黨委書記負責意識形態工作。
18.關於學習培訓不夠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8年5月22日,在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集體學習廈門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2018年9月17日,集團黨委中心組集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2018年10月8日,在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集體學習了全市網信工作專題座談會精神;2019年5月,通過黨建e家學習平臺,組織全體黨員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二是2019年5月14日,邀請廈門網主管網絡輿情工作的負責人開設了3課時的網絡輿情工作培訓課,提升集團上下應對處置網絡輿情工作的能力;三是2019年下半年起,將開展意識形態和包括宣傳管理、微信公眾號管理與發布在內的宣傳教育工作培訓列入集團日常培訓議程,每年至少開設兩期培訓班。
19.關於民主生活會、述職和述責述廉報告中有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內容不規範的問題
一方面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集團黨委和黨委班子成員的對照檢查材料中有專項匯報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內容,2018年黨委工作總結、集團工作總結和2018年度黨委書記的述職報告中均有關於開展意識形態工作的報告,2019年起述職和述責述廉報告中將實現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內容全覆蓋;另一方面在2019年3月6日,集團黨委印發了《中共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2019年工作意見》(廈安居委〔2019〕8號),專章部署意識形態工作,並在同日印發的《2019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廈安居委〔2019〕9號)中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做出了具體的考核規定,切實做到把意識形態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20.關於對幹部選拔工作把關不嚴的問題
一是在2019年5月,經集團黨委會研究,根據《集團中層幹部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該引進人員進行降職處理;二是2019年5月5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2019年中共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三是2019年4月28日,修訂印發《集團中層幹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5號),把政治標準放在選拔任用幹部首位,進一步規範了集團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流程。
21.關於選人用人程序有缺漏的問題
在2019年4月28日,修訂印發《集團中層幹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5號)中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流程進行了更嚴格的規範,堅持「三提前」「凡提四必」,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構築牢固的「防火牆」,堅決防止「帶病提拔」。
22.關於日常管理監督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一是2019年4月28日,印發《集團中層幹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5號);二是2018年1月,在對18位中層幹部2017年度工作進行民主測評考核時,經集團黨委研究,有2位中層幹部被評為「2017年度優秀管理工作者」,優秀佔比約為11.1%;三是自2018年5月巡察開始,集團黨委嚴格做好試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工作,注重平時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績效薪酬相掛鈎,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新局面。2018年11月,對2018年度15位任期屆滿的中層幹部進行考核測評,3位中層幹部測評結果為優秀,經集團黨委研究,被評為「2018年度優秀管理工作者」;四是2019年4月28日,制定《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2號),嚴格審批流程;五是2019年4月22日,集團黨群辦公室與行政管理部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幹部檔案自查工作的通知》,對集團系統內所有中層幹部人事檔案進行梳理,及時查缺補漏,計劃每年6月份對上一年度相關材料進行歸檔。
23.關於人才引進招聘不規範的問題
一是根據2019年中共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於2019年4月28日修訂並印發《集團中層幹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廈安居委〔2019〕25號),辦法中對幹部提拔任用、內部競聘、公開選聘的條件、標準和程序等作出了詳盡的規定;二是2019年5月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試行)》(廈安居〔2019〕142號),建立規範的員工招聘體系,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公平公開公正選拔符合崗位條件的人才。
24.關於對基層黨組織建設不重視的問題
一是按照應設必設的原則,在集團本部及四家子公司設立了5個黨支部。2016年3月30日,經市建設局直屬黨委批准成立直屬支部委員會、豐居置業公司支部委員會、物業公司支部委員會3個黨支部;2017年4月28日集團黨委批准成立安居建設黨支部;2018年9月27日集團黨委批准成立廈房租賃黨支部,黨組織設置已全面覆蓋,黨建寫入企業章程全部完成,同時四個下屬子企業支部全部實現黨政一肩挑。二是集團黨委於2019年3月編發《黨建標準化操作手冊》,規範黨支部標準化建設。
25.關於對發展黨員工作不夠重視的問題
一是從2018年起,集團黨委要求各支部編制發展黨員計劃,實現階梯培養,目前集團黨委有正式黨員71人,預備黨員2人,發展對象6人,入黨積極分子11人,入黨申請人6人;二是集團黨委已於2019年4月對集團全體員工政治面貌進行一次大排查,納入統一管理,未發現「口袋黨員」現象;三是根據集團實際情況,積極向上級爭取發展黨員名額,今年除常規2個名額外,已向市建設局直屬黨委申請了4個發展黨員名額;四是於2019年3月編發《黨建標準化操作手冊》,嚴格發展黨員程序,規範發展黨員文書格式,著重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備案、預備黨員預審等程序。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26.關於公務出差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一是根據《廈門市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於2019年5月16日修訂《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集團領導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廈安居〔2019〕133號)以及《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廈安居〔2019〕134號)等制度,進一步明確「三公經費」使用範圍和執行標準;二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2019年5月16日,修訂印發了《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請(休)假及出差管理制度》(廈安居〔2019〕135號),對出差審批程序、出差審批辦法和紀律、差旅費報銷規範等作出進一步詳細的規定,嚴格管理公務出差事項和差旅費報支;三是安居物業公司已於4月16日組織公司中層幹部以上人員加強對差旅費相關政策的學習;四是相關人員已於2019年4月17日、23日分兩次退回廣州、江西出差違規報銷費用;五是紀檢監察室於2019年4月12日發函給涉及該問題的相關責任人,於5月20日完成函詢工作。
27.關於公務接待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
一是根據《廈門市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2019年5月16日修訂《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集團領導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廈安居〔2019〕133號)以及《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廈安居〔2019〕134號)等制度,進一步明確「三公經費」使用範圍和執行標準,並嚴格執行;二是安居置業於2019年4月12日、安居物業於2019年4月16日分別通過線上線下學習加強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學習傳達,並有針對性地對照公務接待情況進行了排查說明;三是根據市國資委《關於參照〈福建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業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相關規定,於2019年5月16日印發了《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廈安居〔2019〕136號),對業務接待審批程序、接待標準等進行了詳細的規範;四是集團根據《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廉政廉潔談話實施辦法》(廈安居委〔2019〕28號)對安居物業、安居置業公務接待多人陪餐,同時存在同城接待問題的涉及人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函詢;五是集團黨委、紀委將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題教育培訓,不定期組織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
28.關於違規發放過節費的問題
一是時任班子成員2015年到2018年領取的過節費於2019年6月底前全數退回;二是對行政管理部、計劃財務部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
29.關於違規報銷培訓費用的問題
該同志已於2019年4月26日將4.8萬元培訓費用退回,並對計劃財務部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30.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力度逐級遞減的問題
一是每年初,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印發集團黨委、紀委年度工作意見,與各黨支部籤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並制定相應的考核管理辦法,明確職責任務,按計劃推動落實。2019年3月6日印發《集團黨委2019年工作意見》(廈安居委〔2019〕8號)、《集團黨委2019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廈安居委〔2019〕9號),2019年3月7日印發《集團紀委2019年工作意見》(廈安居紀〔2019〕1號),2019年3月11日,集團黨委、集團紀委與下轄各黨支部籤訂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書,2019年4月28日,印發《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廈安居委〔2019〕24號);二是對私自開啟公共租賃房供其家人使用的員工予以勸退和在集團內通報處理,並開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安居物業公司於2018年11月編制下發《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管理制度》和《物業用房管理制度》,廈房租賃公司於2018年12月29日編制下發《保障性住房監管制度》,以加強對空置房源的管理;四是對安居置業發生於2014年1月的公車私用事件進行再次排查,證實員工已接受處理,並已在全體員工範圍內進行通報;五是自2017年以來,集團黨委、紀委堅持開展節假日前公車入庫檢查工作,並於2018年4月上旬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檢查,完善了集團本部和下屬子公司的公車管理制度。如:2018年4月19日編制下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安居〔2018〕81號),2018年4月29日修訂下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廈安居〔2018〕83號),安居物業公司於2018年5月28日修訂下發《安居物業車輛管理制度》;六是於2019年4月4日和2019年4月30日,組織兩次對集團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和空置公租房管理的抽查,均未發現違規現象,制度執行較好。
31.關於廉政談話制度落實不力的問題
一是2019年4月24日,修訂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廉政廉潔談話實施辦法》(廈安居委〔2019〕28號);二是集團紀委已建立中層幹部任前談話臺帳、分類歸檔;三是按照新修訂的談話制度,結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經營責任制考核、幹部任期考核等擬定談話提綱,開展針對性談話;四是2019年集團紀委將結合幹部所處崗位抓住權力運行的「關鍵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進行針對性的廉政談話;五是集團下屬各黨支部已於2019年4月22日完成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梳理完善工作。集團紀委將在今年選擇2-3個關鍵業務開展監督檢查。
32.關於開展述職及述廉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2013-2015年度集團領導班子僅有1人,因而未開展述職和述責述廉工作;二是自2018年起,已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開展述職和述責述廉工作,2019年1月11日印發《安居集團領導班子及成員任期綜合考核評價測評、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和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工作方案》(廈安居委〔2019〕3號),並於2019年1月23日開展2018年度述職和述責述廉工作。
33.關於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不健全的問題
一是集團各黨支部已於4月22日完成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梳理完善工作。系統內排查出廉政風險點359個(其中高風險點86個,中風險點135個,低風險點138個),制訂廉政風險防控措施541條;二是加強空置房源巡查、入戶巡查、建立健全維修機制三個方面不斷完善租後監管機制。2018年8月30日印發《保障性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維修管理辦法(試行)》(廈房租賃〔2018〕9號),2018年12月29日印發《租賃住房套內維修管理辦法(試行)》(廈房租賃〔2018〕31號)、《保障性住房監管制度(試行)》(廈房租賃〔2018〕32號)等租後管理制度。
34.關於監督執紀不到位的問題
在加強監督檢查方面:一是建立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從2018年起,集團黨群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集團審計部聯合對所屬各單位「三公經費」、差旅費、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開展了10次監督檢查;二是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交流,及時掌握信訪舉報線索,2018年6月,配合市國資紀工委完成1件立案,對1名黨員幹部給予黨紀處分;三是主動下基層了解一線信息,不定期到各子公司或基層一線與幹部職工開展座談交流,及時了解工作開展情況。
在落實上級檢查整改方面:審計部已梳理在歷年國資委、審計局、監事會的檢查及公司內外部的審計中,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的問題和整改的建議,按照整改責任單位建立了檢查發現問題和整改進展臺帳,並形成了各責任單位定期向審計部報送整改進展的機制。針對已梳理的以前年度各類檢查中發現的73項問題,截至2019年5月,已整改完成51項,持續整改中22項。
在開展警示教育方面:對發生於2017年5月安居建設員工私自開啟公租房供家人短期借住這一事件。集團紀委要求安居建設、安居物業公司對涉事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並通報批評。安居建設公司已於2018年4月12日下發違紀通報,且該員工已於2018年9月勸退離職。安居物業公司於4月12日下發違紀通報,兩家公司均在行政辦公例會及業務相關部門開展通報及進行警示教育。
在監督執紀方面:於2019年4月26日修訂《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廉政廉潔談話實施辦法》(廈安居委〔2019〕28號),對在此次巡察反饋中有輕微苗頭問題的幹部開展函詢。
(六)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35.關於落實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
一是2019年3月11日召開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研究和部署;二是按上級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於2018年4月20日、2019年3月6日分別制訂2018年度、2019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並嚴格執行。
36.關於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現任紀委書記於2018年11月27日任職同期實現專職。集團紀委已於2019年3月建立紀檢監察月例會工作制度;二是集團已於2018年5月11日向市國資委提交設立紀檢監察室的請示,並於2018年7月獲批成立,現配備工作人員3名;三是安居置業、安居物業、廈房租賃已在2018年黨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中,均已選舉產生一名紀檢委員,實現了與支部書記分設;2019年5月,安居建設黨支部已於2019年5月24日在換屆選舉工作中完成黨支部書記與紀檢委員的分設工作。
37.關於資金管理存在利益衝突嫌疑的問題
一是市委巡辦已將此件轉市紀委監委四室辦理,集團已於2018年7月16日配合市紀委監察四室完成函詢;二是已於2019年4月30日印發《關於增加<財務管理制度>章節的通知》(廈安居〔2019〕115號),在原有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增加「理財產品管理」章節,完善相關制度及決策程序。
38.關於招投標不規範的問題
一是已根據整改要求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工作管理辦法》(廈安居〔2019〕140號),規範業務流程,明確招投標各環節的審批部門和權限,修訂了委託招標和自行招標的工作流程;二是加強培訓教育,對相關人員進行制度和流程培訓,持續跟蹤檢查,避免此類失誤再度發生。巡察過後,已開展「工程領域法律知識培訓、物資採購供應風險防範的培訓、代建管理工作業務培訓、加強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部門協作、高效執行力訓練」等十餘場培訓,提高人員的專業水平與職業素養。
39.關於重複建設集團視覺識別系統(VI)的問題
一是市委巡辦已將此件轉市紀委監委四室辦理,集團已於2018年10月配合市紀委監察四室完成函詢;二是2018年4月19日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辦公類物資(服務)採購管理辦法》(廈安居〔2018〕80號),並在實際工作中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40.關於工程材料品牌選定依據不足的問題
一是於2019年5月印發《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品牌庫管理辦法(試行)》(廈安居〔2019〕141號);二是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最終的推薦品牌均以召開會議集體研究的方法確定;三是進一步明確審批流程,在相關部門內部討論形成初步意見稿,組織各部門技術人員充分討論後報送建設公司召開專題會議,形成報審稿,最後發起OA審批流程,審批後方可下達實施。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期間,集團黨委配合市紀委監察四室完成函詢2件,配合市國資紀工委辦理案件1件,全部辦結,零暫存。
針對此次巡察反饋的問題,經組織核查,已對7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涉及委管國企副職幹部1人,集團中層幹部5人,子企業中層幹部1人,其中,立案1人,黨紀處分1人,集團本級開展函詢5人,了結5人,組織處理3人。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經過兩個月集中整改,安居集團黨委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集團黨委將以永遠在路上的精神,帶領集團全體幹部職工,鞏固巡察整改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一)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持續加強黨的領導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四個意識」。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貫穿的堅定信仰信念、鮮明人民立場、強烈歷史擔當、求真務實作風、勇於創新精神和科學方法論。二是堅定「國企姓黨」意識,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作用,以黨建引領為導向,以企業經營績效考核為抓手,紮實推進對下屬子公司的職能管理和全覆蓋監督,進一步建立健全適合集團發展的管黨治黨體制機制。三是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委會、董事會等議事規則,修訂集團「三重一大」決策體系,進一步釐清黨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逐步構建適合安居發展的現代企業架構。
(二)以加強思想建設為主線,牢牢掌握意識形態主動權
一是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要內容,結合總書記對福建、廈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興起「大學習」熱潮,把總書記在閩在廈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和生動實踐學深悟透。二是深刻理解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四個偉大」作出的重大部署,要按照上級要求,精心組織,紮實推動,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三是建立應對突發緊急輿情的處置機制,完善制訂意識形態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體系,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考核規範化、常態化。四是抓好宣傳輿論陣地的建設與管理,特別是抓好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在構築意識形態「安全牆」、「防火牆」的同時,立足創新創優,利用自有平臺的陣地優勢,構建安居自有媒體宣傳矩陣,適時推出更多讓幹部職工堅定信念、鼓舞鬥志的意識形態產品。
(三)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搞好選人用人方面建設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支部工作條例》,嚴格基本制度、做好基礎工作、建強基本能力,大力加強黨務工作者特別是支部書記能力建設,持續開展達標創星活動,編制黨建操作指導書,進一步提升集團黨建規範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堅持「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20字要求,搞好選人用人方面的建設、管理和監督。三是在鼓勵創新建立容錯機制方面,要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合理劃定容錯界限,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同時大力宣傳本地區優秀企業領導人員的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進一步激勵幹部主動創新、擔當作為。
(四)以加強紀律建設為抓手,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一是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重點人、重點崗位、重點領域,把握好平常時、節點時、關鍵時三個節點,堅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二是聚焦執紀監督問責,把握踐行「四種形態」,以零容忍的態度和決心,在全集團範圍內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同時,要按照越往後越嚴的要求,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建立健全常態化壓力傳導機制。三是細化黨委和紀委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兩個清單」,強化工作督查、責任考評和問責,按照紀嚴於法的要求,把紀律、規矩挺在幹事創業的前面,以永遠在路上的堅強意志,馳而不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作風保證和紀律保證。四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切實踐行群眾路線,深入基層一線走訪調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從職工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從職工群眾最急盼的地方做起,確保各項工作建立在深厚的群眾基礎之上,不斷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施行的精準度,為實現「安心居住、共享發展」而努力奮鬥。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饋。聯繫電話:0592-5901785;通信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文塔路211號;郵政編碼:361004;電子郵箱:ajjtdqb@163.com。
中共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9年7月21日
展開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