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區破獲「方氏集團」涉黑案 兩名主犯分別被判20年、19年有期徒刑

2020-12-25 四川新聞網巴中頻道

  四川新聞網巴中12月23日訊 近日,筆者從巴州區掃黑辦獲悉,以方旭、方茗兄弟為首的涉黑組織「方氏集團」共14名成員終於被法律制裁。其中,組織、領導者方旭、方茗分別被判處20年、19年有期徒刑,4名骨幹成員分別判處4年至9年有期徒刑。在巴中轟動一時的方氏兄弟涉黑案以罪犯受到法律懲罰完美落幕。

巴州區掃黑除惡新聞發布會

  親兄弟「混社會」 逐步走向犯罪道路

  「這倆兄弟從讀書的時候就喜歡打架鬥毆。」談到方氏兄弟涉黑犯罪集團的覆滅,在辦案民警楊警官看來實屬必然。

  原來,系同胞兄弟的方旭、方茗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因時常打架鬥毆而出名,身邊跟隨一些不良少年,2007年6月,方氏兄弟倆受張某強(已判刑)邀約參加一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案件,後兩人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5年、2年。

  正是因為這次事件,讓方氏兄弟二人在社會有了一定的「名聲」,很多不良青年認為方氏兄弟二人做事膽子大、手段狠,主動投靠二人一起「混社會」,在二人的帶領下經常實施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儘管曾被多次判刑,但是二人並沒有懸崖勒馬,而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走越偏。

  2012年10月,為樹立威風,打壓其他社會人員,方旭指示方茗及其組織成員鮮某、蒲某宇、王某軍等多人,持砍刀、鋼管等兇器對另一社會人員蘇某及所乘車輛進行砍砸。此後,方氏兄弟犯罪集團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得到提升,實力擴大,確立了強勢地位。

  黑社會性質組織壯大 為當地的一顆「毒瘤」

  「用請吃飯、購買衣服等手段籠絡部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逐漸形成。」2013年,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的方旭出獄後,繼續擴張勢力,逐漸形成了以方旭、方茗為組織、領導者,多名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行動要服從大哥的安排調動,不聽話的將會被打耳光等毆打、體罰行為,並威脅斷其社會上的生存之路。」辦案民警介紹,方氏兄弟組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結構比較穩定,對外自稱「方氏集團」,其層級分明,上層兄弟下面再帶小弟,內部互相以兄弟相稱,方旭為「方老大」「路哥」,方茗為「曉哥」,組織成員以綽號或乳名相稱。

  「方氏集團」壯大後,先後在巴中多家飯店、賓館內開設賭場,召集部分商人、社會閒散人員聚眾賭博,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同時,利用組織威名插手他人經濟糾紛,幫助他人站場立威,打擊競爭對手,當街砍打其他工程競標人員。為組織成員逃避公安機關採取的羈押措施,辱罵、毆打、威脅醫護人員。非法拘禁他人。開設賭場抽頭放水,發放高利貸,逼迫他人寫欠條,用威脅、恐嚇、毆打、騷擾等手段逼迫還錢,利用組織威名,哄鬧基層組織會議,恐嚇、威脅村委幹部等犯罪活動。

  「方氏集團」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在巴中市城區等地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成為了當地的一顆「毒瘤」。

  公安部門縝密偵查 一舉端掉 「方氏集團」涉黑組織

  2017年8月,當地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方氏兄弟團夥長期涉嫌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接到舉報後,巴中市、巴州區兩級公安部門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

  經過專案組的縝密偵查,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間,「方氏集團」在方氏兄弟的帶領下,混跡於巴城各大型酒店,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抽頭放水,暴力謀取非法利益二百餘萬元;通過建立「地下出警隊」及「保安隊」,強行入駐巴城各建築工程,向建築開發商高利放貸,收取「保護費」實施一系列的暴力毆打、恐嚇、威脅,暴力討債追帳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強取豪奪、非法聚斂錢財達500餘萬元;多次在城區各街道、娛樂場所、攤位、單位等公共場所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長期為非作歹,欺壓群眾,嚴重損害群眾安全感,破壞社會經濟、治安秩序,造成極為惡劣影響。

  2017年12月27日,專案組收網,抓獲「方氏集團」主要頭目方旭,隨後該集團45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其中包括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頭目及骨幹分子14名成功破獲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拘禁、聚眾賭博等各類刑事案件14起,收繳砍刀、鋼管等作案工具21把,扣押房產兩套,車輛一輛等。至此,為惡一方的「方氏集團」涉黑組織被一舉端掉。

宣判現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涉黑組織成員難逃法律制裁

  2018年11月26日,「方氏集團」涉黑案在巴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長達5天半的審理,「方氏集團」涉黑組織成員30名被告人中涉黑的被告人有14人,其中組織領導者2人,骨幹成員4人,積極參加者4人,一般參加者4人。具體犯罪事實15起,違法事實9起,涉及罪名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敲詐勒索罪等7項罪名。

  2020年4月30日宣判,被告人判處一年至二十年不等刑期,其中判處十五年以上刑罰2人,判處五至十年有期徒刑8人,沒收個人全部財產4人,判處罰金人民幣209萬元,追繳違法所得281萬餘元。

  其中,被告人方旭、方茗分別判處20年、19年有期徒刑。

  宣判後,除了被告鮮某之外其他13名被告表示上訴,上訴期滿後,該案已送至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20年7月31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方氏集團」涉黑犯罪團夥徹底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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