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好幾年了,但可堪稱職場法律風險的反面教材。
活在當下享受生活
小H當年是我的鄰居,生活和工作上比較貪圖安逸,在一家賣鞋的公司輕輕鬆鬆的上班。
孩子出生後由於忍受不了孩子哭鬧剛滿月就把孩子放回老家了,小兩口在北京瀟瀟灑灑的過小日子,她也不做飯,天天外面吃,有時老公加班回來晚了還得自己找吃的。
小H公司有一部分工作是給客戶訂製皮鞋,小H要親手量客戶的腳的尺寸,這個工作雖然心理上不好接受,但是其實並不累也沒有什麼壓力,後來老闆還對她「委以重任」。
2.職場晉升
公司有一個電子商務網站,出事的是這個網站,原來訂製皮鞋只是公司的一小塊業務,主要業務是生產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鞋在網上銷售,尤其是價格昂貴的奢侈品品牌,在網站上的銷量挺大收入可觀,他們的仿製高端鞋遠銷歐洲和俄羅斯。
假冒品牌產品是侵權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老闆要把小H調到電子商務網站去,讓她負責對接服務俄羅斯客戶,接收訂單下訂單催發貨。作為一個全國統招英語專業的大學畢業生,我想小H有足夠的知識積累和法律基礎素養了解仿冒名牌生產和銷售鞋子這種行為的性質,可惜她並沒有完全意識到違法的嚴重程度。
3.高薪?高風險?
生意做的那麼大不可能不招風不走漏消息,陸續有被仿冒的廠家的北京代表處的人來,工商局的人也來查沒過幾次,一般都罰個幾萬十幾萬就過去了,沒有真正停止過生產和貿易。
終於不用給客戶量腳了,以她的性格這份高薪又清閒的工作沒法拒絕,小H也沒有理會我善意的提醒,更沒有把之前發生的幾次被查被罰的經歷放在心上,反倒因為每次被罰完了就照常開工,所以更放心大膽的到新的工作崗位就任。
4.後果很嚴重
貌似偶然發生的事件都有其一定的必然性,最後還是出大事了,某外商北京代表處聯合北京市工商局××分局直奔公司庫房查沒了案值100多萬的侵權商品,小H和其他四名在公司工作了三五年的元老以及老闆都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由於其違法經營金額巨大,老闆被工商部門移交公安部門進行立案處理,等待他承擔的是相應的法律責任。
倒黴的小H和四名同事被認定為公司經營核心人員,被刑事拘留了足足一個月,據她出來後說拘留所內同屋的不是因為打架進來的就是偷東西的,吃的不好。。。期間因為只有律師能進去探視,家人擔驚受怕了整整一個月。
更可怕的後果是這件事情的影響還遠遠沒有結束,由於有過拘留強制措施的不良案底,後來小H在找工作時背景調查沒法通過,白白丟了一份心儀的工作機會。
5.警惕職場法律風險
工作就是掙辛苦錢,沒有哪樣工作值得去碰觸法律的風險,更不要白白當了「替罪羊」。
工作只是規定時間段規定內容的賣藝,拿自由和生命換錢,人間不值得。
現在信息發達,年輕人也都有自我保護意識,職場「連坐」的案例可能並不多,但這並不意味著別的類型風險的減少,比如會有人為蠅頭小利替別人做法定代表人,後續的風險無限增加。
最近幾年員工和公司之間的勞動仲裁的案例逐年增長,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仲裁委每位仲裁員每年要承辦七八百件案子,職場人士紛紛運用法律精神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