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新華社報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在特定情形下,已滿12歲不足14歲犯重罪的,經最高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次草案對法定最低刑事年齡作個別下調,既體現了生命至上的人權原則,也加強了對未成人的保護。
這則「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的消息迅速登上熱搜榜首,相比不滿14歲免於承擔刑事責任的限制,這無疑是法律的進步。網友們紛紛表示強烈支持!
現在不能用幾十年前的眼光來看現在的青少年了,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現在的青少年不僅僅是身體和生理上早熟,而且青少年接觸信息的方式,比以前更容易,更快捷也更多元。
多元化的信息有可能激發那些天生犯罪者的犯罪欲望,如果能明確12到14歲殺人犯罪者負刑事責任,並能有效執行,對青少年犯罪可起到一定的抑制和警示作用,更好的保護大多數未成年的權益。
2019年10月20日晚7時左右,一名年僅10歲的大連女孩,被人在小區前面的灌木叢中發現,瘦小的身體上出現多處被捅傷口,衣服十分凌亂。
而此時的行兇者,13歲的蔡某某卻在窗邊觀望,看著警察在小區盤查,並「直播」搜查現場向同學炫耀:「我虛歲14歲,不該手賤」。
最終,此案因蔡某某未滿14周歲,並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3年的收容管教。警方表示,這已經是法律框架內最嚴厲的處罰。
如今已經一年過去了,遺體仍靜靜地躺在殯儀館。男孩父母至今仍未公開道歉,被害女童的家人依然沒有從痛失愛女的哀痛中走出來,女童媽媽說,「任何一名家長看到女兒被害時的樣子,一輩子也無法忘記!」
聽聞不滿14歲犯重罪也要負刑責,10歲被害女童母親悽然淚下,「終於等到了,我一刻也沒有放棄,希望法律給孩子一個公道。」
不僅僅是被害女童的家人在等待,相信任何有正義感的人都在等待,等待法律給施暴者以應有的懲罰,令逝者安息,給生者以安慰。
對於不滿14歲犯重罪也要負刑責這件事,您怎麼看?對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您有什麼更好的懲戒方法嗎?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