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將面臨處罰

2020-08-28 江蘇阜寧交警


這些年汽車數量的暴增,使得汽車這個交通工具的便利性下降了很多,在短距離出行的時候,大部分人還是更加青睞電動車,畢竟電動車不需要考慮停車位和堵車問題。隨著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電動車現在監管越來越被重視,各地關於電動車相關的規定頒布越來越頻繁,交警提醒:8月1日起,這些電動車新規將實施,不知道的等著被罰!

最新消息!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已於2020年5月15日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經鹽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就駕乘電動自行車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實施時間和區域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1日起,在鹽城市行政轄區範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二、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按照《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從上圖得知,

不戴頭盔的嚴重性

那麼如何正確戴好頭盔呢

最後要提醒大家

交通規則人人都要自覺遵守

請廣大市民從自身安全角度出發

遵守交通法規

主動戴盔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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