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消息 30日,湖南省物價局舉行新聞通報會宣布,因家樂福在湖南長沙的三家超市在檢查中存在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問題,當地物價部門決定對這三家超市各處以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湖南省物價局副局長邵桂初介紹,根據國家發改委部署,湖南省物價局從1月22日開始,對長沙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芙蓉店、賀龍體育館店、韶山南路店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三個超市在商品促銷、節前供應中存在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問題。
家樂福超市賀龍體育館店開展優惠活動時,福臨門牌5L裝茶籽橄欖調和油標價籤標註為原價每桶99.80元,促銷價為每桶68.2元。經查實該商品促銷優惠活動開始日前七天內成交最低銷售價格為每桶55.50元,依國家發改委相關規定每桶55.50元應認定為原價。
此外,當地物價部門檢查發現家樂福超市還存在虛假宣傳、標價不規範等問題。如韶山南路店1寸格紋置物盤56007放置的貨架上標明第二件商品5折,但實際結算時並未參加打折活動。如歐萊雅深層洗髮露、恆源祥羊毛襪等商品並未標價。貨物名稱為「手套3」的同一商品有兩個不相同的標價籤。PU拼接手套、泰國龍眼等商品標價與實際結算價格不一致。
邵桂初說,這些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相關規定,分別構成了價格欺詐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嚴重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權益。針對以上價格違法事實,湖南省物價局經審定並報國家發改委同意,決定對三個超市各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送達各超市。同時,物價局還督促長沙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和各超市認真進行整改,規範價格行為,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