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裡,經常看到吃人肉的故事情節,比如孫二娘的人肉饅頭,還有李逵割李鬼身上的肉燒著吃,我想作者為什麼會寫這樣的情節,也許當時社會這種現象已經是司空見慣,每個朝代的更替,必然帶來百姓的遭殃,作者寫的這麼輕鬆自然,恰恰就是一種社會的真實記錄,而且水滸中的暴力描寫更像是一種作者的情感宣洩。
整個社會充斥著暴戾,因為水滸的社會,我們看不到有說理的地方,宋江被刺配,戴宗說你就是我手裡的行貨,普通老百姓就是一個行貨,而非人,這還是政府機關,沒有說理的地方自然就會有暴力的出現,人人都會有一種心裡理的壓抑甚至是變態,吃人肉自然就情理之中,殺人吃人成了一種宣洩,這種把人當行貨的專治,帶來了人性的變態。
於是在水滸裡,像李逵這種暴力都成為了一種「美學」,我們看整本水滸,老百姓就只有兩種人,良民與暴民武大郎還有李達這些就是良民,良民的結局是什麼,李達在李逵的影響下,披枷帶鎖受盡苦頭,武大郎更是被人陷害,沒有武松的話估計沉冤永不會得到昭雪,像李逵這樣的就屬於暴民的代表,殺人都是排著頭砍,不管三七二十一,殺人就是為了圖痛快,如劫法場,殺人無數,幾百官民都成了李逵的斧下鬼魂,還有祝家莊不管老少,也不管是好壞,一家老小几十口人都被砍殺。
去跟宋江邀功不成,卻說賺的殺了個快活,我們總結一下李逵這般暴民的特點,殺人多那是自然,誰當我路就殺誰,不分好壞,不分青紅皂白,殺的毫不愧疚,毫不心軟,極其殘忍,甚至宋江吳用這些人,為了逼看重的人上梁山,竟然還能把孩子一劈兩半,還有陷害秦明這些邪惡的勾當也都做得「心無雜念」,就連金聖歎這些書評,也都在背後大喊叫好。
其實大家有沒有發現,這種「暴力」的特點和當時社會「權利」的特點是相似的,你社會的「權利」有多變態,「暴力」也就有多變態,整個社會人心都是變態的,暴民、公人、再加上那些書評,甚至包括當時聽書者中有多少拍手叫好的,這就是在宣洩這種變態心理。
這就是強權社會,強權專制的社會,就是把人變成禽獸的一個社會,全民皆變態,全民皆禽獸。
文: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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