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經濟糾紛,像欠錢不還,一般屬於民事糾紛。但被欠錢的人肯定會想,欠錢不還,法院判決還不執行,就沒辦法了嗎?那豈不是虧了不還錢的壞蛋。那今天小編就向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欠錢不還一定不涉及刑事犯罪,逃避法院判決就真的一了百了嗎?
一般屬於民事糾紛
手裡錢不夠有多種渠道可以借款。欠錢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比如向親戚朋友借,向網貸平臺借,向銀行借,信用卡逾期,車貸,車位貸,房貸等都是欠款的原因,這些屬於民事糾紛。如果你去公安報案,公安會不予受理。這時候你也不要憤青地認為,公安機關不作為,因為公安有特定的職權範圍,不包括公民純粹的經濟糾紛。
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
上面這些情形欠錢不還,被法院判決並強制執行後,有能力履行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的,可能會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個罪名法律規的比較簡單,有些朋友理解起來會有些困難,我就舉幾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幾起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10起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典型案例,我就選擇其中6起,跟大家分享。
小李用和妻子協議離婚的方法,將名下財產全部轉移到妻子名下,並私自江法院查封的房產予以出售,導致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法院向老王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後,老王拒絕報告財產,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還擅自將已經被法院查封的財產賣掉,之後攜款外逃,導致法院生效判決無法執行。老曹名下銀行帳戶多次發生存取款行為,累計存款金額達13萬餘元,但老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且不按照要求申報財產情況,竟兩次被採取拘留措施後,仍不履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老陳拒收法院判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在執行法院對他的財產採取查封措施的情況下,私自轉讓查封財產,並將轉讓所得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和個人消費,導致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老趙在執行過程中獲取大額拆遷補助款,但其將補助款取走,不用於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同時虛報個人財產,在執行法院對其實施兩次拘留後仍不履行,屬於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小孫為保全名下房屋,夥同其母親私自籤訂了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將小孫所有的安置房等以人民幣10萬元的低價轉讓給自己的母親,並且未實際交付房款。此時小孫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並與案外人惡意串通,低價轉讓自己財產,逃避履行義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綜上所述,欠錢不還,一般屬於民事糾紛,只有走到司法程序,並且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涉及刑事犯罪。
人生有三樣東西是無法挽留的:生命、時間和愛,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去珍惜。豬小律會一直致力於從理性、晦澀的法律條文中,傳播人世溫暖。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結束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你讀到最後,願您一切安好,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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